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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私人工厂的车工。在这个厂子车工的岗位上已干了十多年了。过去我们实行的都是计时工资,按天计酬。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老板为了避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减少将来辞退我的补偿以及养老保险等问题,改计时为包工。把我干的车工活包给了我,按我车出的件计酬,并和我签订了包工合同。他说我和厂子的关系从此就是承揽关系、包工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了。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读者 朱实恭
朱实恭同志:
看一个工人与工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只看所签合同的名称,而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的是否为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等几个方面去考查。把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只是计酬方式的改变,不会因此改变劳动的性质,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包工包不住劳动关系。
邵 扣 胜 秋
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享受退休待遇了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煤矿企业的工人,下井干活很苦很累也有危险,听人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有这样的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或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就可以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我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或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不干了,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读者 柱 子
柱子同志: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在第五条中是这样规定的:“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这里规定的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个人缴费年限,而不是退休年限。只有达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条件,同时满足了上述个人缴费的年限,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退休年龄和条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此外《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还有这样的规定:“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职工在接近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一般为5年以内)时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163453 黑龙江省大庆让湖路邮局1369信箱11箱 王景龙
电话0459—5397568
我是一私人工厂的车工。在这个厂子车工的岗位上已干了十多年了。过去我们实行的都是计时工资,按天计酬。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老板为了避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减少将来辞退我的补偿以及养老保险等问题,改计时为包工。把我干的车工活包给了我,按我车出的件计酬,并和我签订了包工合同。他说我和厂子的关系从此就是承揽关系、包工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了。请问他的说法对吗?
读者 朱实恭
朱实恭同志:
看一个工人与工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只看所签合同的名称,而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的是否为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等几个方面去考查。把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只是计酬方式的改变,不会因此改变劳动的性质,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包工包不住劳动关系。
邵 扣 胜 秋
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享受退休待遇了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煤矿企业的工人,下井干活很苦很累也有危险,听人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有这样的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或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就可以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我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或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不干了,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读者 柱 子
柱子同志: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在第五条中是这样规定的:“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这里规定的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个人缴费年限,而不是退休年限。只有达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条件,同时满足了上述个人缴费的年限,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退休年龄和条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此外《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还有这样的规定:“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职工在接近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一般为5年以内)时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163453 黑龙江省大庆让湖路邮局1369信箱11箱 王景龙
电话0459—539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