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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事业部成立以来,各类自然灾害不断危胁着矿区的发展和油田广大居民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计约1.5 亿元。具体到洪涝等灾害领域,无论是受灾面积还是成灾面积均呈总体上升趋势。
一、矿区自然灾害的特点
(一)自然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2007年以来,矿区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暴雨洪涝、高温、地震、沙尘暴、冰雹、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矿区发展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矿区涉及地域面积大,自然条件复杂。每年受各类灾害影响的居民达20万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
(三)随着西北地区自然条件的不断恶化,油田矿区各类自然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油田矿区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剧。随着油田的快速发展和油田矿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更为严重,有的自然灾害已经明显地转变为矿区危害,由对个别业务的影响发展到对整个油田矿区的影响。
二、矿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个统一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无论是雪灾还是洪灾,其中最重要的是气象预警。2013年延安、庆城洪灾之前,地方的气象预报系统应就降雨天气提前预警,应在降雨造成灾害前期,通报可能出现的灾情,让各相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门规定了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该法第42条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预警系统。但是由于灾害预警需要很多单位的配合以及长期数据的积累分析,而西北地区经济及技术相对落后,使得自然灾害预警不够完备,不够及时。
(二)部分单位应急反应速度滞后:人们本来有理由期望,经历过2008年地震灾害后各单位的应急救灾能力应当有所提高。但事实上,部分灾情出现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似乎没有及时启动,不少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在灾情出现十几个小时后还不能掌握灾情的基本情况。
(三)有关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无论是灾害预警还是灾害的应急处置都需要各单位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效沟通、精诚合作。《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规定为“工作原则”之一,并专门规定了“灾害信息共享”。但是在灾情初发之时,许多单位和部门却做不到自主而灵活地快速应对、相互积极配合,从而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只有等到上级单位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才能快速行动起来。
(四)居民的自我救助能力相对较弱:遇到突发事件时,矿区事业部的应急组织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是强大的,我们渡过和战胜过2008年地震、2013年洪涝灾害等多次大的危机。但是矿区强大的能力后面,我们看到的是居民自我救助力量相对较弱。一旦遭遇严重灾害,这种自我救助能力不足的严重后果就暴露无遗。
三、相关对策
(一)及时上报灾情:矿区事业部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灾害信息上报系统,在灾害信息共享、协助各单位制定减灾决策、对居民进行防灾教育、处理紧急灾情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密切联系地方政府开展救灾工作:一是制定二级单位救灾组织、指挥体系、作业标准流程及质量要求与奖惩规定;二是广泛动员小区居民投入到救灾活动之中;三是全面加强与地方灾害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的依靠地方政府资源实施救灾、减灾工作。
(三)培养居民的灾害应急意识:许多单位高度重视对居民危机意识的培养和熏陶,我们应该定期举行小区“综合防灾训练”,通过防灾演习让管理单位和小区居民熟悉防灾业务,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四、矿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现存问题完善的建议
(一)制定自然灾害基本管理办法,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由于矿区自然灾害问题的复杂性、突发性,迫切需要制定全矿区的灾害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并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适应于矿区目前和未来的灾害管理工作需要。
1、制定综合的《自然灾害应对管理办法》。《自然灾害应对管理办法》是规范各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的规章制度。它对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管理制度、管理组织及大政方针予以原则性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灾害管理组织和灾害防御预算方面的内容。
2、制定矿区的减灾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矿区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使矿区建设与减灾工作协调进行。
3、在事业部减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自上而下制定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切实可行的减灾规划,对已有的减灾规划重新审议,补充、提高、完善。
4、制定各单位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用于指导本单位及小区居民在重大灾害发生后作出紧急反应,协调行动,减轻灾害损失。
(二)建立全矿区统一的灾害信息系统:灾情信息是矿区整体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統一的灾情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向事业部领导及各部门传递自然灾害的综合信息,利于事业部和各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正确决策,不失时机地采取减灾应急措施;可以为全矿区提供各地的自然灾害信息,加强全矿区防灾减灾意识教育。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应急管理中的沟通主要包括:矿区与居民、矿区与新闻媒介、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等。公共关系学理论强调,信息沟通是危机管理的核心。英国危机管理专家里杰斯特曾提出著名的危机沟通“三T”原则:第一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 your own take);第二提供全部情况(Tell it al1);第三尽快提供情况(Tell it fast)。 依据“三T”原则,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社会信息分散在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种组织中,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有效的信息交流,才能整合和协调应急管理的行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共享打破部门间信息的封锁,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的专业特长,使多学科更好地融合,是有效预警、防范危机,实施各类应急预案的基础,更是矿区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充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矿区及其有关部门、各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依据协同性原则,预防、处置可能的危机,发挥各级单位、职能部门、专业部门的作用;要依据合法性原则,依法、合情、合理地使用应急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
(二)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据科学性原则,充分发挥不同专业部门的优势,科学监测、科学分析、科学决策。
(三)建立接警、识别、应急决策、启动应急处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依据程序性原则,落实责任,避免疏漏。
一、矿区自然灾害的特点
(一)自然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2007年以来,矿区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暴雨洪涝、高温、地震、沙尘暴、冰雹、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矿区发展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矿区涉及地域面积大,自然条件复杂。每年受各类灾害影响的居民达20万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
(三)随着西北地区自然条件的不断恶化,油田矿区各类自然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油田矿区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剧。随着油田的快速发展和油田矿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更为严重,有的自然灾害已经明显地转变为矿区危害,由对个别业务的影响发展到对整个油田矿区的影响。
二、矿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个统一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无论是雪灾还是洪灾,其中最重要的是气象预警。2013年延安、庆城洪灾之前,地方的气象预报系统应就降雨天气提前预警,应在降雨造成灾害前期,通报可能出现的灾情,让各相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门规定了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该法第42条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预警系统。但是由于灾害预警需要很多单位的配合以及长期数据的积累分析,而西北地区经济及技术相对落后,使得自然灾害预警不够完备,不够及时。
(二)部分单位应急反应速度滞后:人们本来有理由期望,经历过2008年地震灾害后各单位的应急救灾能力应当有所提高。但事实上,部分灾情出现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似乎没有及时启动,不少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在灾情出现十几个小时后还不能掌握灾情的基本情况。
(三)有关部门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无论是灾害预警还是灾害的应急处置都需要各单位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效沟通、精诚合作。《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规定为“工作原则”之一,并专门规定了“灾害信息共享”。但是在灾情初发之时,许多单位和部门却做不到自主而灵活地快速应对、相互积极配合,从而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只有等到上级单位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才能快速行动起来。
(四)居民的自我救助能力相对较弱:遇到突发事件时,矿区事业部的应急组织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是强大的,我们渡过和战胜过2008年地震、2013年洪涝灾害等多次大的危机。但是矿区强大的能力后面,我们看到的是居民自我救助力量相对较弱。一旦遭遇严重灾害,这种自我救助能力不足的严重后果就暴露无遗。
三、相关对策
(一)及时上报灾情:矿区事业部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灾害信息上报系统,在灾害信息共享、协助各单位制定减灾决策、对居民进行防灾教育、处理紧急灾情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密切联系地方政府开展救灾工作:一是制定二级单位救灾组织、指挥体系、作业标准流程及质量要求与奖惩规定;二是广泛动员小区居民投入到救灾活动之中;三是全面加强与地方灾害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的依靠地方政府资源实施救灾、减灾工作。
(三)培养居民的灾害应急意识:许多单位高度重视对居民危机意识的培养和熏陶,我们应该定期举行小区“综合防灾训练”,通过防灾演习让管理单位和小区居民熟悉防灾业务,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四、矿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现存问题完善的建议
(一)制定自然灾害基本管理办法,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由于矿区自然灾害问题的复杂性、突发性,迫切需要制定全矿区的灾害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并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适应于矿区目前和未来的灾害管理工作需要。
1、制定综合的《自然灾害应对管理办法》。《自然灾害应对管理办法》是规范各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的规章制度。它对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管理制度、管理组织及大政方针予以原则性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灾害管理组织和灾害防御预算方面的内容。
2、制定矿区的减灾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矿区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使矿区建设与减灾工作协调进行。
3、在事业部减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自上而下制定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切实可行的减灾规划,对已有的减灾规划重新审议,补充、提高、完善。
4、制定各单位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用于指导本单位及小区居民在重大灾害发生后作出紧急反应,协调行动,减轻灾害损失。
(二)建立全矿区统一的灾害信息系统:灾情信息是矿区整体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統一的灾情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向事业部领导及各部门传递自然灾害的综合信息,利于事业部和各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正确决策,不失时机地采取减灾应急措施;可以为全矿区提供各地的自然灾害信息,加强全矿区防灾减灾意识教育。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应急管理中的沟通主要包括:矿区与居民、矿区与新闻媒介、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等。公共关系学理论强调,信息沟通是危机管理的核心。英国危机管理专家里杰斯特曾提出著名的危机沟通“三T”原则:第一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 your own take);第二提供全部情况(Tell it al1);第三尽快提供情况(Tell it fast)。 依据“三T”原则,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社会信息分散在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种组织中,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有效的信息交流,才能整合和协调应急管理的行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共享打破部门间信息的封锁,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组织的专业特长,使多学科更好地融合,是有效预警、防范危机,实施各类应急预案的基础,更是矿区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充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矿区及其有关部门、各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依据协同性原则,预防、处置可能的危机,发挥各级单位、职能部门、专业部门的作用;要依据合法性原则,依法、合情、合理地使用应急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
(二)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据科学性原则,充分发挥不同专业部门的优势,科学监测、科学分析、科学决策。
(三)建立接警、识别、应急决策、启动应急处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依据程序性原则,落实责任,避免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