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食品安全之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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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从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到瘦肉精事件再到福喜事件,无一不挑战着中国政府和民众的神经,政府大力彻查整顿,然却仍有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政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是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根本原因,基于此有人提出引入美国的“吹哨人制度”从内部攻破食品安全问题的堡垒,但一个新制度的引入并不容易。本文试探讨如何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落实吹哨人制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214-01
  作者简介:石玮佳(1995-),女,汉族,山东青州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一、吹哨人制度的引入
  今天我们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其实也是当年的欧美等国所面临过的,是经济发展的副作用之一,法律监管不够完善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应从此入手,于是外国的“吹哨人制度”引起了我国学者及立法者的注意。“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如何让吹哨人及时吹哨,阻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无疑是该制度的关键。为此美国出台了《吹哨人保护法案》免除吹哨人的后顾之忧,澳大利亚也有《举报者保护法》,英美等国甚至设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对举报人予以特殊的保护,包括整容,更改住址甚至移民。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我国政府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制度,试图培养中国的食品安全“吹哨人”。我国的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其中便提到了“吹哨人制度”,其实,我国很多地区早已初步建立了吹哨人制度,上海、湖南、河北等省市出台了类似于《吹哨人法案》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然而,举报者寥寥无几,可见,想要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落实吹哨人制度,仍面临着一些阻力。
  二、我国现有有奖举报制度效果不佳的原因
  (一)奖励金额额度偏低
  我国各省市规定的举报奖金额度几乎都有上限,且与美国直接用部分罚金来做奖金相比,我国大多数地区规定罚金全部上缴国家,奖金经过一系列手续才能到达吹哨人手中,这样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举报奖金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吹哨人举报的积极性。
  (二)对吹哨人的保护不充分
  对吹哨人的保护分为个人信息保护、人身保护和就业保护,只有为吹哨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才能消除吹哨人“吹哨”的顾虑,美国为此出台了专门的《吹哨人保护法案》,其中详细规定了对吹哨人的这三种保护。我国新《食品安全法》第115条规定“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然而,由于并没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因此该条款难以充分落实。且我国对吹哨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没有严格的规定,这也是使很多吹哨人望而却步的原因之一。
  (三)无食品安全举报机构
  我国虽然有多个省市出台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但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举报机构,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机构之间的信息交错、权力交叉使得举报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当吹哨人终于鼓起勇气的时候,却得不到信息的及时反馈,还未等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就接到了被举报企业的电话。
  三、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落实吹哨人制度的构想
  (一)提高奖金并完善保护措施
  2016年2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扩大了奖励的范围,简化了举报和奖励程序,允许举报人隐名举报。这样的规定无疑会给吹哨人很大的信心和动力。要想使吹哨人制度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彻底落实,提高举报奖金的同时,为吹哨人提供信息保密并且保障其人身及就业十分重要,应当建立严格的吹哨人信息保密制度,惩罚泄露吹哨人个人信息的人员。
  (二)建立网上举报机制
  在互联网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有很多信息都是从网上得来,建立一个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网络平台能方便吹哨人随时随地吹响食品安全之哨。当举报机制过于繁琐,很难吸引到吹哨人。而且我国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举报机构,各部门权力的交叉很容易使吹哨人投诉无门,在各省市官网上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平台,接受普通市民及企业内部人员的举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定期公布,有利于吹哨人制度的落实。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
  我国存在很多行业协会,他们作为企业之间及企业同政府之间的衔接机构,应当起到避免各企业之间以牺牲食品质量安全为手段恶性竞争的作用。因此,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使其对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操守及社会责任感。同时,行业协会应当为吹哨人举报之后的就业问题提供保障,监督各企业,避免吹哨人举报完就被解雇,若是能明确行业协会的这一责任,那么新《食品安全法》第115条便能很好地被执行,且能为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落实吹哨人制度助力。
  [参考文献]
  [1]张涛著.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2]臧冬斌著.食品安全法律控制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3]殷春峥,陈波,谢铮,李侗桐,厉曙光.借鉴西方“吹哨人法案”完善我国食品卫生有奖举报制度[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5,32(6).
  [4]周清杰.福喜事件谁之过[J].新产经,2014(9).
  [5]谭洁.美国<吹哨人法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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