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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人事资源绩效考核的含义和我国采用这一制度的意义谈起,分析我国在借鉴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建议。
关键词 公务员 改革问题 绩效考核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体制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桎梏。为此,近年来我国吹响了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在深化政治经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随之进行改革。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发展较我国早一百多年,从建立到现在它们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当前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考核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因此我国吸取了西方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先进经验,将它运用到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中,为我所用。
一、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内涵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就是对广义的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以及公共企业(第四部门)等特定的社会组织在积极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中,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的公共产出进行的评审界定。”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的目标是提升组织和个人绩效,通过对绩效的科学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其服务水平。通过提前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调整目标或改进措施,实现绩效管理目标。它强调建立以行为及结果为基础的考核体系,致力于开发特定职位的工作描述,并尽量基于特定工作的行为要求和目标指数来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中尽量用基于工作分析的行为描述语和客观指数来确定等级。
二、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原因
人事资源管理是一个由若干基本环节组成的开放系统,而这些基本环节主要有选任、考核、培训、奖惩等。在这些活动中,考核是最重要的一环,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为其他各项工作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借鉴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这一系统方法,避免了传统公务员考核中的一些问题,同时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可避免的问题。
1、考核工作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人们都清楚,考核的主体是人,因此不管采取怎样的考核方法,都无法避免人的操作。“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可能性是无法避免的。” 实际上政府无法保证考核主体基本素质的可靠性,每个考核人的认识水平不同、知识背景不同、技术能力掌握不同,因此对于被考核人员评价的准确性就有待商榷。况且在考核中心理因素的影响是无法忽略的。考核双方之间的私人关系、利益关系等会影响考核主体进行评判所考虑的标准,从而对考核结果产生影响。
2、轻视定量考核,注重定性考核。这一现象表现在考核内容定性化,缺乏量化指标,对确定考核等级的标准定性化,依据不同的工作表现确定不同的等级,可是不同的工作表现竟然以模糊性的标准进行评判,这难免造成考核过程中无法准确把握的情况。模糊性的标准主要表现在“突出”、“优秀”、“高”、“强”、“好”、“一般”、“较高”、“较强”、“较好”、“较差”等定性考核上,评判必然会受到考核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难以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缺乏科学的量化考核测评标准。由于缺乏这一标准,所以在考核过程中存在着“考核等次设置不合理,公务员工作实际绩效缺乏具体考核标准,致使考核结果中的等级距离难以拉开,” 出现了“称职大平台”的怪象,而且考核结果的质量更是令人质疑。这种情况一旦恶化,在某种程度上会出现形式主义,并且影响公务员的奖惩和升迁,打击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确定绩效目标、拟定评估考核指标、选择考核方法、安排适当的考核时间和考核步骤、调配资源等内容。面对传统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发挥了自身优势,可以通过这种系统性工程作用的发挥避免这些问题。
(二)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对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意义。
1、可促进公务员队伍走上高素质化、专业化道路。对于行政管理而言,管理好公务员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义务是最重要的,而在这其中改革、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管理好公务员的重要手段。“考核作为政府机关依法对公务员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核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此形成对该公务员进行培训、奖惩、升降、工资增减等的客观依据。” 如果没有科学的、具体的、完善的公务员考核机制,就很难有一支高效专业的公务员队伍,那么人民会对行政管理的质量产生怀疑。
2、可促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越来越多的融入到国际竞争的行列中,对此一个高工作效率政府的服务是少不了的。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运用这种科学的、当前相对完善的考核机制有助于实现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升公务员工作效率。
3、可以抵制公务员考核中一些怪象的发生。实行科学、有效、严格、全面的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可以把优良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来,能够从根本上纠正公务员管理上一些怪象的发生,如唯领导意志、唯情绪压力、考核等次轮流坐庄等,同时也能够从用人体制上遏制贪污、腐败现象,防止继续出现一些公务员一边被提拔重用一边却出违法乱纪的丑恶行径,同时也可消除公务员消极对待工作不负责任的不良工作作风。
三、我国在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在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中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这一举措无疑是正确的,它必定可以大大提高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严格化的程度,但它并不是最完美的,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
(一)没有将平时考核的作用发挥出来。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可是在实际操作运行中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如何进行设定相应的、具体的标准。而且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具体实施中,平时考核的力度微弱,这种考核没有真正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没有将平时考核真正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依据,使得平时考核成为“鸡肋”。
(二)没有重视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
赫兹伯格认为,只有激励因素才会使个人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提高组织的绩效。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在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在我国,官员往往忠诚于某个提拔自己的上司、亲戚、朋友、保护人,而不是忠实于制度本身。人情行政,在政府管理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而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地位,其结果可以作为对被考核者实施奖惩、任用、培训等管理的基本依据。可是由于当前的年度考核工作仍存在一定缺陷,考核结果的使用效果不太理想,所以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往往不能体现奖勤惩惰,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这样的考核结果无法与公务员的晋升、培训、奖惩等环节挂钩,使考核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三)考核指标比较模糊,没有具体标准。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它也指出了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德、勤、能、绩、廉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而难以比较,并且这五个方面的权重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在实践中片面强调德勤能绩廉而导致考核结果的失真。况且其等级设置也只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这使得公务员之间大同小异,千人一面,且有“称职大平台”的现象,严重挫伤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
(四)考核标准参差不齐。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每项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如虽同是一个岗位,同处在一个层级,但标准因人而异,因地域而异。而且与考核标准挂钩的是薪酬,如果标准不同,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就不同,那么政府一直高喊同岗同酬的口号就变成了一句的空话。标准是针对岗位而不是针对人的。合理而统一的标准应是考核指标实现定量统计的唯一依据。从逻辑推理来看,不同部门的同一岗位的考核标准应该相似或者是相近的,如果标准差距过大,会导致人才外流,或者是人员的不满情绪外漏,公平感尽失。
四、对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使得考核标准具体化,建立规范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
考核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细节化的考核标准。其制定应该由一些管理专家、法学界人士、考核主体、被考核者共同研究制定,同时也应该适当借鉴别国的操作标准,使得制定出的考核标准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最终确保考核标准体系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组织、工作和任务的实际情况细化,达到可以操作的程度,同时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比例。”
(二)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公务员激励竞争中的作用。
当前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是与公务员自身的奖惩升迁挂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激励竞争的功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可是当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于多种原因存在一定缺陷,使得考核结果的使用效果不太理想。在考核中要注意到公务员自身对物质资料的需求,并且要注重公务员的精神需求,强调其尊重与被尊重、归属感、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要从公务员自身的需要来制定考核的政策与标准,争取把公务中的潜能开发,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核目标中,即把考核结果公开用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要的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功用。
(三)采用360度绩效考核系统。
“‘360度考核法’是指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主管领导考核、同事考核、下属考核、公共服务对象考核以及自我评估五个方面。”360度绩效考核系统的本质就是在组织中实行多重考核,以全方位、多角度对公务员的绩效进行科学评价,从更多的渠道增强考核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使组织成员的绩效考核趋于科学、准确。然而运用这一方法,考核就必须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分类考核、分级考核和多层次考核相结合,如此一来公务员考核实现了民主、公平、公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了360度绩效考核。
(四)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在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最终归因于公务员考核主体或机构的依附性。正是由于考核主体或机构在隶属和财政上的依附性,导致了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中存在唯领导性、唯意志性等主观现象,也使得绩效考核效率低下、缺乏活力。建立一个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让公务员考核在隶属上呈现垂直化,即由新建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垂直领导,财政上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提供经费支持。这样可以摆脱其陈旧的依附性,消除不必要的约束,激发考核工作的活力,提高其工作效率。
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仍在进行中,人事资源绩效考核是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引进的,它的运用改善了我国传统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但它在我国的运用时间还太短、还不成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随着公务元考核制度的不断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务员考核制度将会逐渐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道路,从而推动整个公务员制度走向完善。
(作者单位:杨爱东,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郭豪,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注释: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8
赵小群.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其对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6
景晓真.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
张孝颜.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人力资源管理,2010.8
申振华.试析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品牌(理论月刊),2010.7
刘蔚.从公务员考核中之怪现象说起——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现代服务,2008.17
关键词 公务员 改革问题 绩效考核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体制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桎梏。为此,近年来我国吹响了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在深化政治经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随之进行改革。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发展较我国早一百多年,从建立到现在它们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当前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考核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因此我国吸取了西方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先进经验,将它运用到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中,为我所用。
一、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内涵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就是对广义的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以及公共企业(第四部门)等特定的社会组织在积极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中,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的公共产出进行的评审界定。”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的目标是提升组织和个人绩效,通过对绩效的科学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其服务水平。通过提前设定的绩效目标,根据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调整目标或改进措施,实现绩效管理目标。它强调建立以行为及结果为基础的考核体系,致力于开发特定职位的工作描述,并尽量基于特定工作的行为要求和目标指数来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中尽量用基于工作分析的行为描述语和客观指数来确定等级。
二、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原因
人事资源管理是一个由若干基本环节组成的开放系统,而这些基本环节主要有选任、考核、培训、奖惩等。在这些活动中,考核是最重要的一环,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为其他各项工作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借鉴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这一系统方法,避免了传统公务员考核中的一些问题,同时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运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可避免的问题。
1、考核工作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人们都清楚,考核的主体是人,因此不管采取怎样的考核方法,都无法避免人的操作。“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可能性是无法避免的。” 实际上政府无法保证考核主体基本素质的可靠性,每个考核人的认识水平不同、知识背景不同、技术能力掌握不同,因此对于被考核人员评价的准确性就有待商榷。况且在考核中心理因素的影响是无法忽略的。考核双方之间的私人关系、利益关系等会影响考核主体进行评判所考虑的标准,从而对考核结果产生影响。
2、轻视定量考核,注重定性考核。这一现象表现在考核内容定性化,缺乏量化指标,对确定考核等级的标准定性化,依据不同的工作表现确定不同的等级,可是不同的工作表现竟然以模糊性的标准进行评判,这难免造成考核过程中无法准确把握的情况。模糊性的标准主要表现在“突出”、“优秀”、“高”、“强”、“好”、“一般”、“较高”、“较强”、“较好”、“较差”等定性考核上,评判必然会受到考核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难以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缺乏科学的量化考核测评标准。由于缺乏这一标准,所以在考核过程中存在着“考核等次设置不合理,公务员工作实际绩效缺乏具体考核标准,致使考核结果中的等级距离难以拉开,” 出现了“称职大平台”的怪象,而且考核结果的质量更是令人质疑。这种情况一旦恶化,在某种程度上会出现形式主义,并且影响公务员的奖惩和升迁,打击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事资源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确定绩效目标、拟定评估考核指标、选择考核方法、安排适当的考核时间和考核步骤、调配资源等内容。面对传统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发挥了自身优势,可以通过这种系统性工程作用的发挥避免这些问题。
(二)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对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意义。
1、可促进公务员队伍走上高素质化、专业化道路。对于行政管理而言,管理好公务员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义务是最重要的,而在这其中改革、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管理好公务员的重要手段。“考核作为政府机关依法对公务员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核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此形成对该公务员进行培训、奖惩、升降、工资增减等的客观依据。” 如果没有科学的、具体的、完善的公务员考核机制,就很难有一支高效专业的公务员队伍,那么人民会对行政管理的质量产生怀疑。
2、可促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越来越多的融入到国际竞争的行列中,对此一个高工作效率政府的服务是少不了的。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运用这种科学的、当前相对完善的考核机制有助于实现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升公务员工作效率。
3、可以抵制公务员考核中一些怪象的发生。实行科学、有效、严格、全面的人事资源绩效考核,可以把优良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来,能够从根本上纠正公务员管理上一些怪象的发生,如唯领导意志、唯情绪压力、考核等次轮流坐庄等,同时也能够从用人体制上遏制贪污、腐败现象,防止继续出现一些公务员一边被提拔重用一边却出违法乱纪的丑恶行径,同时也可消除公务员消极对待工作不负责任的不良工作作风。
三、我国在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在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中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这一举措无疑是正确的,它必定可以大大提高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严格化的程度,但它并不是最完美的,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
(一)没有将平时考核的作用发挥出来。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可是在实际操作运行中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如何进行设定相应的、具体的标准。而且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具体实施中,平时考核的力度微弱,这种考核没有真正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没有将平时考核真正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依据,使得平时考核成为“鸡肋”。
(二)没有重视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
赫兹伯格认为,只有激励因素才会使个人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提高组织的绩效。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在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在我国,官员往往忠诚于某个提拔自己的上司、亲戚、朋友、保护人,而不是忠实于制度本身。人情行政,在政府管理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而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地位,其结果可以作为对被考核者实施奖惩、任用、培训等管理的基本依据。可是由于当前的年度考核工作仍存在一定缺陷,考核结果的使用效果不太理想,所以当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往往不能体现奖勤惩惰,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这样的考核结果无法与公务员的晋升、培训、奖惩等环节挂钩,使考核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三)考核指标比较模糊,没有具体标准。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它也指出了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德、勤、能、绩、廉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而难以比较,并且这五个方面的权重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在实践中片面强调德勤能绩廉而导致考核结果的失真。况且其等级设置也只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这使得公务员之间大同小异,千人一面,且有“称职大平台”的现象,严重挫伤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
(四)考核标准参差不齐。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每项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如虽同是一个岗位,同处在一个层级,但标准因人而异,因地域而异。而且与考核标准挂钩的是薪酬,如果标准不同,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就不同,那么政府一直高喊同岗同酬的口号就变成了一句的空话。标准是针对岗位而不是针对人的。合理而统一的标准应是考核指标实现定量统计的唯一依据。从逻辑推理来看,不同部门的同一岗位的考核标准应该相似或者是相近的,如果标准差距过大,会导致人才外流,或者是人员的不满情绪外漏,公平感尽失。
四、对采用人事资源绩效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使得考核标准具体化,建立规范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
考核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细节化的考核标准。其制定应该由一些管理专家、法学界人士、考核主体、被考核者共同研究制定,同时也应该适当借鉴别国的操作标准,使得制定出的考核标准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最终确保考核标准体系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组织、工作和任务的实际情况细化,达到可以操作的程度,同时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比例。”
(二)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公务员激励竞争中的作用。
当前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是与公务员自身的奖惩升迁挂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激励竞争的功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可是当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于多种原因存在一定缺陷,使得考核结果的使用效果不太理想。在考核中要注意到公务员自身对物质资料的需求,并且要注重公务员的精神需求,强调其尊重与被尊重、归属感、自我实现等方面的需求。要从公务员自身的需要来制定考核的政策与标准,争取把公务中的潜能开发,绩效提高与个性发展引入考核目标中,即把考核结果公开用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要的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竞争机制在考核中的功用。
(三)采用360度绩效考核系统。
“‘360度考核法’是指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主管领导考核、同事考核、下属考核、公共服务对象考核以及自我评估五个方面。”360度绩效考核系统的本质就是在组织中实行多重考核,以全方位、多角度对公务员的绩效进行科学评价,从更多的渠道增强考核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使组织成员的绩效考核趋于科学、准确。然而运用这一方法,考核就必须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分类考核、分级考核和多层次考核相结合,如此一来公务员考核实现了民主、公平、公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了360度绩效考核。
(四)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在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最终归因于公务员考核主体或机构的依附性。正是由于考核主体或机构在隶属和财政上的依附性,导致了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中存在唯领导性、唯意志性等主观现象,也使得绩效考核效率低下、缺乏活力。建立一个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让公务员考核在隶属上呈现垂直化,即由新建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垂直领导,财政上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提供经费支持。这样可以摆脱其陈旧的依附性,消除不必要的约束,激发考核工作的活力,提高其工作效率。
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仍在进行中,人事资源绩效考核是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引进的,它的运用改善了我国传统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但它在我国的运用时间还太短、还不成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随着公务元考核制度的不断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务员考核制度将会逐渐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道路,从而推动整个公务员制度走向完善。
(作者单位:杨爱东,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郭豪,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注释: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8
赵小群.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其对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6
景晓真.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
张孝颜.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人力资源管理,2010.8
申振华.试析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品牌(理论月刊),2010.7
刘蔚.从公务员考核中之怪现象说起——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现代服务,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