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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让贫困生既要获得经济上的资助,同时又能给予其心理上的正确引导和生活上的关怀,是当前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者面临的任务和挑战。
关键词:大学;贫困生;资助
一、 当前我国贫困生资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包括“奖、贷、勤、减、免、补、缓”等多种形式的综合资助体系,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些举措与学生受资助的实际需要相比,却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探讨。
(一) 缺乏合理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和机制
一是对于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能否承担起学生的上学费用情况,各高校都无法准确掌握;二是各高校没有一个切实可行认定贫困生的操作标准,无法准确认定哪位学生究竟应该接受国家助学贷款,哪位应该享受各类助学金,哪位应该享有无偿资助;三是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由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生证明缺乏科学可行的认定家庭贫困的评审标准;四是在各高校学生中都存在着学生故意拖欠学费,从而达到申请减免或受到资助的目的。
(二) 有限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
当前,贫困学生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食堂、图书馆、物业公司等地方谋求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而校外主要是从事家教或在私企打零工,受到岗位有限、稳定性差,报酬低的限制,贫困生无法从中获得他们的实际需求。贫困生勤工助学一方面还存在着社会劳动保障缺乏、工作時间与学习时间冲突、收入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有些贫困生往往不愿意从事一些比较艰苦、不体面的工作,影响了贫困生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实际对接。
(三) 贫困生获取奖学金的比率不高
目前,很大一部分贫困生来自教育水平并不发达的地区,他们的学习基础差,能力弱,使得贫困生“品学”不一定就会“兼优”。再加上贫困生限于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其综合表现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各高校在设定奖学金时是以奖优作为评定标准的,也使得贫困生获取奖学金的机会相对来说就会少一些,所以,通过奖学金这一渠道来进行贫困生资助,显而易见无异于杯水车薪。
(四)缺乏多方位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当前,国家以“奖、助、贷、勤、减、免、补”的教育救助模式来推行贫困生资助工作,国家充当了教育救助的主力军的角色。但是在现实中,国家还没有将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热情充分发掘出来,因为他们对贫困生关注度不高,使得他们在积极参与资助贫困生工作方面的力度有限,导致救助资金也不足,不能满足资助贫困生的需求。
(五)、国家助学贷款缺乏有效地法律和制度保证
目前,国家在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多数是依靠企业化运营模式的商业银行来完成,因为贷款风险防范机制缺乏,这类银行考虑到助学贷款成本高,风险大等因素,所以在落实助学贷款的态度和行动方面缺乏主动性,致使国家在推行助学贷款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方面的功能没有有效发挥。另外,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部分毕业生不能够按约如期还款的现象,也使得的商业银行在推行助学贷款方面积极性大减,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贫困生信用意识淡薄,主观上拖欠还款;另一方面是因为贫困生在毕业后未能及时找到工作,或者收入微薄,客观上无力履约。
(六)缺乏对贫困生的精神帮扶
在国家推行“奖、助、贷、勤、减、免、补”的资助政策和高校开通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助学的措施下,诸多贫困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由于家庭贫困所引发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校园适应性不良、休退学、人际关系冲突、暴力性攻击行为、报复、自残自杀等心理问题经常发生,严重地影响到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学业成就和身心发展,影响到了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贫困生心理方面的帮扶和关怀成为了高校不可勿视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 开展帮扶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一) 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高校在贫困助学工作中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一切工作要以贫困生的需要和成长成才为根本出发点,既要注重资助又要重视教育,还要扎实做好心理援助工作,力争做到全面、细致、及时、灵活、到位,让贫困生感受到组织带给的温暖和关怀。
(二) 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困体系
国家需要继续完善“奖、助、贷、勤、减、免、补”等资助体系,建设一套比较权威、可行的资助评审体系,加强助学贷款方面的监管工作,在降低助学贷款风险的同时,也便于各资助单位实际操作。各高校要不断争取学校助困资金的投入力度,共青团等部门要尽力安排贫困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引导贫困生从事一些服务社会的工作,从而缓解其经济压力。积极挖掘和拓宽助学渠道,努力争取企业、团体、个人参与捐助贫困生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共同资助的良好氛围。
(三) 建立健全有据可依的贫困生档案系统
贫困生认定既要坚持公平原则,又要保护好贫困生隐私。各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标准上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贫困生普查机制,要通过学生自荐、教师大家访、学生生活消费情况、在校表现情况、所受过的资助情况和民主评议、监督情况来总体把握学生的贫困状况,通过建立、健全一套实时更新的、有据可依的贫困生档案系统,便于高校在认定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 加强贫困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
加强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是各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通过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来教育大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避免贫困生偿还贷款中发生的逃贷和违约问题。要鼓励学生多参加一些爱心公益活动,让贫困生在实践中学会感恩,学会回报社会。
(五) 做好贫困生自助和成才指导工作
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为贫困生开拓比较稳定的勤工助学途径,鼓励和教育贫困生自立自强,勇于战胜困难和挫折。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对他们健全人格的教育,引导他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正确好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的关系,解决好自身困难和完成学业的关系,鼓励他们要充分发掘自身资源,调整心态,积极把握机会,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人身安全意识,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 结束语
总之,帮助贫困生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探索,才会使贫困生走出困境,更好地成长成才,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祖国建设。
关键词:大学;贫困生;资助
一、 当前我国贫困生资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包括“奖、贷、勤、减、免、补、缓”等多种形式的综合资助体系,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些举措与学生受资助的实际需要相比,却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探讨。
(一) 缺乏合理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和机制
一是对于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能否承担起学生的上学费用情况,各高校都无法准确掌握;二是各高校没有一个切实可行认定贫困生的操作标准,无法准确认定哪位学生究竟应该接受国家助学贷款,哪位应该享受各类助学金,哪位应该享有无偿资助;三是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由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生证明缺乏科学可行的认定家庭贫困的评审标准;四是在各高校学生中都存在着学生故意拖欠学费,从而达到申请减免或受到资助的目的。
(二) 有限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
当前,贫困学生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食堂、图书馆、物业公司等地方谋求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而校外主要是从事家教或在私企打零工,受到岗位有限、稳定性差,报酬低的限制,贫困生无法从中获得他们的实际需求。贫困生勤工助学一方面还存在着社会劳动保障缺乏、工作時间与学习时间冲突、收入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有些贫困生往往不愿意从事一些比较艰苦、不体面的工作,影响了贫困生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实际对接。
(三) 贫困生获取奖学金的比率不高
目前,很大一部分贫困生来自教育水平并不发达的地区,他们的学习基础差,能力弱,使得贫困生“品学”不一定就会“兼优”。再加上贫困生限于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其综合表现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各高校在设定奖学金时是以奖优作为评定标准的,也使得贫困生获取奖学金的机会相对来说就会少一些,所以,通过奖学金这一渠道来进行贫困生资助,显而易见无异于杯水车薪。
(四)缺乏多方位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当前,国家以“奖、助、贷、勤、减、免、补”的教育救助模式来推行贫困生资助工作,国家充当了教育救助的主力军的角色。但是在现实中,国家还没有将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热情充分发掘出来,因为他们对贫困生关注度不高,使得他们在积极参与资助贫困生工作方面的力度有限,导致救助资金也不足,不能满足资助贫困生的需求。
(五)、国家助学贷款缺乏有效地法律和制度保证
目前,国家在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多数是依靠企业化运营模式的商业银行来完成,因为贷款风险防范机制缺乏,这类银行考虑到助学贷款成本高,风险大等因素,所以在落实助学贷款的态度和行动方面缺乏主动性,致使国家在推行助学贷款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方面的功能没有有效发挥。另外,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部分毕业生不能够按约如期还款的现象,也使得的商业银行在推行助学贷款方面积极性大减,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贫困生信用意识淡薄,主观上拖欠还款;另一方面是因为贫困生在毕业后未能及时找到工作,或者收入微薄,客观上无力履约。
(六)缺乏对贫困生的精神帮扶
在国家推行“奖、助、贷、勤、减、免、补”的资助政策和高校开通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助学的措施下,诸多贫困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由于家庭贫困所引发的学生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校园适应性不良、休退学、人际关系冲突、暴力性攻击行为、报复、自残自杀等心理问题经常发生,严重地影响到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学业成就和身心发展,影响到了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贫困生心理方面的帮扶和关怀成为了高校不可勿视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 开展帮扶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一) 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高校在贫困助学工作中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一切工作要以贫困生的需要和成长成才为根本出发点,既要注重资助又要重视教育,还要扎实做好心理援助工作,力争做到全面、细致、及时、灵活、到位,让贫困生感受到组织带给的温暖和关怀。
(二) 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困体系
国家需要继续完善“奖、助、贷、勤、减、免、补”等资助体系,建设一套比较权威、可行的资助评审体系,加强助学贷款方面的监管工作,在降低助学贷款风险的同时,也便于各资助单位实际操作。各高校要不断争取学校助困资金的投入力度,共青团等部门要尽力安排贫困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引导贫困生从事一些服务社会的工作,从而缓解其经济压力。积极挖掘和拓宽助学渠道,努力争取企业、团体、个人参与捐助贫困生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共同资助的良好氛围。
(三) 建立健全有据可依的贫困生档案系统
贫困生认定既要坚持公平原则,又要保护好贫困生隐私。各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标准上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贫困生普查机制,要通过学生自荐、教师大家访、学生生活消费情况、在校表现情况、所受过的资助情况和民主评议、监督情况来总体把握学生的贫困状况,通过建立、健全一套实时更新的、有据可依的贫困生档案系统,便于高校在认定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 加强贫困生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
加强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是各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通过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来教育大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避免贫困生偿还贷款中发生的逃贷和违约问题。要鼓励学生多参加一些爱心公益活动,让贫困生在实践中学会感恩,学会回报社会。
(五) 做好贫困生自助和成才指导工作
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为贫困生开拓比较稳定的勤工助学途径,鼓励和教育贫困生自立自强,勇于战胜困难和挫折。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对他们健全人格的教育,引导他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正确好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的关系,解决好自身困难和完成学业的关系,鼓励他们要充分发掘自身资源,调整心态,积极把握机会,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人身安全意识,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 结束语
总之,帮助贫困生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任重而道远,只有不断探索,才会使贫困生走出困境,更好地成长成才,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祖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