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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观点认为,制度先行者塑造国际制度,新进入国家接受国际制度的塑造。作者对这一理论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新进入国家参与国际制度的过程也是国际制度提高其合法性的一个同步过程:国际制度需要通过容纳新进入国家的关切来提高自身合法性;同时,新进入国家的关切得到容纳要以其接受制度宗旨为前提。双方产生了相互合法化的需要,它们需要同步接纳对方的合理诉求。一方面,国际制度是制度先行者互动形成的规则体系,未能包含更广泛的国家的关切事项,其合法性因而是有限的。另一方面,新进入国家参与国际制度通常需要接受已有制度的基本宗旨,否则它可能不会被接受为新成员。如果双方不能实现相互合法化,那么新进入国家与国际制度的关系将止步不前。而如果双方实现了相互合法化,使新进入国家取得国际制度成员资格成为可能。其结果是,新进入国家取得了为未来制定规则的机会,因而能够对国际制度的未来走向产生持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