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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亿元!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公布5月下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根据计划,拟于5月22日发行总额为169亿元的广西、北京、上海、河南四只地方政府债。
该计划的提出不禁让人想起了前不久地方债在市场上遭遇的尴尬:5月7日,2009年河北省政府40亿元总额的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当日收盘,该债券陷入了“零交易成交量”的窘境。同期上市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也未能逃脱相似的命运。
地方债在我国缘何而生?它的发行为何受到这般冷落?
应时而生
在我国,地方债的发行可谓“千呼万唤使出来”。
地方债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我国经济带来严重冲击下,为使经济早日摆脱低迷态势,涉及多领域的国家4万亿投资政策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在提振经济的同时,也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了压力:投资力度的增大使支出增加,国家积极的减税政策令收入减少。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09年,地方政府须为中央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约6000亿元,而地方政府自身仅能够提供3000亿元,缺口近3000亿元。
在此背景下,发行地方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直至“两会”时期,《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债的发行终于得以开启。3月30日,30亿元新疆地方政府债券开始发行并计息,拉开了地方债发行大幕。
在国务院同意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后,财政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等制度文件,继续高效组织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症结所在
不可否认,地方债的发行对于缓解地方财政缺口问题,优化地方财政收支结构是一个积极的进步。《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总结专家的观点,认为地方债的发行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首先,扩大筹资渠道,弥补资金缺口;其次,为中央了解地方债务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建立通道;最后,活跃证券市场,规范投资者行为。经济学博士马洪漫也认为,地方债的开闸表明了地方政府的债券融资权利得到了制度承认。
然而,发行前大张旗鼓,发行后冷冷清清,地方债在短短的几个月内遭遇了冰火两重天:4月3日,第一只地方债新疆债首日进入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交易,最高成交价为100.03元,随后跌至99.96元,当日交易所市场成交量仅为156.4万元。随后,安徽债上市,深市挂出的最高买入价仅为95.20元。河南债、四川债、重庆债、天津债等等,上市后也大多“零成交”,并相继跌破发行价!
地方债为何遭冷遇?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收益水平较低是人们不愿意投资地方债的最直接因素。目前发行的地方债不但从票面利率上远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而且收益水平也无法与凭证式国债相比。以新疆债为例,票面利率为1.61%,不及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3.33%的利率。因此对投资者不具备吸引力。另外,地方债虽然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却是“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债务风险和国债基本相同。与国债相比,地方债的发行规模较小,流动性不如国债。因此,收益率水平相当的情况下,投资者自然将选择偏向流动性更好的国债。
也有专家指出,地方债遭遇“滑铁卢”,除了其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可替代金融产品相比缺少吸引眼球的卖点外,还与现行的财税利益分配制度、地方政府的公信度等因素有关。按照规定,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资金应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但是,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抑制“三公消费”,加大公共服务项目和民生福利改善投入上力度欠缺,从而压制了公众购买地方债的积极性。
事实上,地方债从诞生伊始,就承载了一些非市场因素的目的,即解决地方政府“保增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作为国家财政保障下的类国债产品,地方债是国家补充财政资金的有效来源。然而,在背负“行政性任务”的同时,地方债却不得不遵循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则。
这或许是地方债被政府看好而被市场冷落的根本原因。
该计划的提出不禁让人想起了前不久地方债在市场上遭遇的尴尬:5月7日,2009年河北省政府40亿元总额的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当日收盘,该债券陷入了“零交易成交量”的窘境。同期上市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也未能逃脱相似的命运。
地方债在我国缘何而生?它的发行为何受到这般冷落?
应时而生
在我国,地方债的发行可谓“千呼万唤使出来”。
地方债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我国经济带来严重冲击下,为使经济早日摆脱低迷态势,涉及多领域的国家4万亿投资政策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在提振经济的同时,也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了压力:投资力度的增大使支出增加,国家积极的减税政策令收入减少。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09年,地方政府须为中央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约6000亿元,而地方政府自身仅能够提供3000亿元,缺口近3000亿元。
在此背景下,发行地方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直至“两会”时期,《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债的发行终于得以开启。3月30日,30亿元新疆地方政府债券开始发行并计息,拉开了地方债发行大幕。
在国务院同意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后,财政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等制度文件,继续高效组织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症结所在
不可否认,地方债的发行对于缓解地方财政缺口问题,优化地方财政收支结构是一个积极的进步。《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总结专家的观点,认为地方债的发行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首先,扩大筹资渠道,弥补资金缺口;其次,为中央了解地方债务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建立通道;最后,活跃证券市场,规范投资者行为。经济学博士马洪漫也认为,地方债的开闸表明了地方政府的债券融资权利得到了制度承认。
然而,发行前大张旗鼓,发行后冷冷清清,地方债在短短的几个月内遭遇了冰火两重天:4月3日,第一只地方债新疆债首日进入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交易,最高成交价为100.03元,随后跌至99.96元,当日交易所市场成交量仅为156.4万元。随后,安徽债上市,深市挂出的最高买入价仅为95.20元。河南债、四川债、重庆债、天津债等等,上市后也大多“零成交”,并相继跌破发行价!
地方债为何遭冷遇?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收益水平较低是人们不愿意投资地方债的最直接因素。目前发行的地方债不但从票面利率上远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而且收益水平也无法与凭证式国债相比。以新疆债为例,票面利率为1.61%,不及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3.33%的利率。因此对投资者不具备吸引力。另外,地方债虽然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却是“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债务风险和国债基本相同。与国债相比,地方债的发行规模较小,流动性不如国债。因此,收益率水平相当的情况下,投资者自然将选择偏向流动性更好的国债。
也有专家指出,地方债遭遇“滑铁卢”,除了其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可替代金融产品相比缺少吸引眼球的卖点外,还与现行的财税利益分配制度、地方政府的公信度等因素有关。按照规定,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资金应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但是,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抑制“三公消费”,加大公共服务项目和民生福利改善投入上力度欠缺,从而压制了公众购买地方债的积极性。
事实上,地方债从诞生伊始,就承载了一些非市场因素的目的,即解决地方政府“保增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作为国家财政保障下的类国债产品,地方债是国家补充财政资金的有效来源。然而,在背负“行政性任务”的同时,地方债却不得不遵循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则。
这或许是地方债被政府看好而被市场冷落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