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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对建设项目投资实施全过程有效的成本控制,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信息等多个方面,深入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由此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文章从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着手分析,探讨了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
[关键词]政府投资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 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9-0092-01
一、概述
近年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影响中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从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一直到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这一过程中的重点就是工程造价管理。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为了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运用过程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管理者应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保证工程的经济效益。
二、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
虽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上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参照了国际惯例,实行了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但是,很多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实施中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总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有一些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有的项目已经开工,而初步设计甚至可行性报告还未审批或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这样就会出现实际支出要明显超出预算的情况。
2、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管理效率较低。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围绕着质量、进度、成本三个方面来进行,这是基本目标。许多项目由本地的设计院或建筑公司承建,建设单位完全依靠经验,而非用科学管理方法进行造价管理,使这三方面的控制失调,从而导致工程质量较低。
3、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制未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项目法人无法独立履行职责;招投标还存在有的地方或部门、行业利用各种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搞地方和行业保护或不依法招标、招标不规范、串通招标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工程监理制贯彻不到位。上述这些问题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很难将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合同执行不严格、合同文本不统一,许多条款欠缺,或主要条款不够详细。
三、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
1、立项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该阶段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工程造价的管理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搜集有关资料,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再结合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来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编写具有较强的说服性和可行性的立项申请,争取项目早日立项。此外,编制投资估算要细致,从实际出发,并考虑到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
2、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做好概算调整审核工作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布的概算定额,概略地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在编制概算中,最不能缺项或漏项。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对概算进行审核并按实调整,再将根据事实调整完的概算,送发改委审批。这一项工作非常重要,因为概算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防止“三超”的有效举措。
3、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1)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资质。第二,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反复推敲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第三,推行设计招标,引进竞争机制,迫使竞争者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规模、工艺流程、功能方案、设备选型、投资控制等作全面周密的分析、比较,树立良好的经济意识,重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案设计参加竞赛,是促使设计单位转变观念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建设单位可通过应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竞选比较、技术经济分析,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既能满足功能和工艺要求,又能降低工程造价的较为满意的设计方案。?
(2)做好合同的签定工作。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定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4、工程施工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是对以承包价为基础所制定的投资目标的控制。该阶段来说,浪费投资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1)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要分析是否需要发生变更,提出变更的理由恰不恰当。此外,还要防止因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取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
(2)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中,会出现很多联系单,同时也会出现很多洽商单,很多洽商单的工程量需现场签证。如果将确定工程量的权力完全交给监理工程师,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由于承包人自身利益的关系,也由于目前国内监理水平的差异,再加监理工程师本身的素质,在没有业主参与的情况下,确定工程量的存在问题。因此,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一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承包商、业主方、监理方三方共同测量现场工程量,当场三方签订工程数量,如果有跟踪审计,连同跟踪审计一起。
(3)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通常是由施工方提供进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后再提交给业主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保修金,预付款金额。由于单价合同的清单工程量会有偏大的误差,不能完全按照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5、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报审计中心审核,在这一阶段业主方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查核实所上报的竣工资料,其中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等,最关键的一点是竣工图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核实一致才可实行,并确保内容准确。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一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会减少工程造价的联系单故意不报。与此同时,还要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图纸、工程变更及合同规定来完成全部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多個环节和专业,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的项目决策阶段、项目的设计阶段,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防止发生“三超”现象,就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还要不断强化决策层及技术人员重视投资决策估算及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意识,强化监督决算部门的决算审核作用,并以提高工程造价效益为目的。总之,只有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才能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斌《政府投资项目中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分析》[J],《价值工程》2014年10期。
[2] 高平《我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改革探索》[J],《经营管理者》2014年12期。
[3] 郭婷、张志宏《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价值工程》2013年06期。
[关键词]政府投资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 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9-0092-01
一、概述
近年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影响中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从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一直到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这一过程中的重点就是工程造价管理。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为了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运用过程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管理者应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保证工程的经济效益。
二、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
虽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上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参照了国际惯例,实行了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但是,很多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实施中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总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有一些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有的项目已经开工,而初步设计甚至可行性报告还未审批或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这样就会出现实际支出要明显超出预算的情况。
2、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管理效率较低。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围绕着质量、进度、成本三个方面来进行,这是基本目标。许多项目由本地的设计院或建筑公司承建,建设单位完全依靠经验,而非用科学管理方法进行造价管理,使这三方面的控制失调,从而导致工程质量较低。
3、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制未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项目法人无法独立履行职责;招投标还存在有的地方或部门、行业利用各种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搞地方和行业保护或不依法招标、招标不规范、串通招标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工程监理制贯彻不到位。上述这些问题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很难将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合同执行不严格、合同文本不统一,许多条款欠缺,或主要条款不够详细。
三、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
1、立项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该阶段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工程造价的管理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搜集有关资料,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再结合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来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编写具有较强的说服性和可行性的立项申请,争取项目早日立项。此外,编制投资估算要细致,从实际出发,并考虑到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
2、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做好概算调整审核工作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布的概算定额,概略地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在编制概算中,最不能缺项或漏项。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对概算进行审核并按实调整,再将根据事实调整完的概算,送发改委审批。这一项工作非常重要,因为概算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防止“三超”的有效举措。
3、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1)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资质。第二,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反复推敲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第三,推行设计招标,引进竞争机制,迫使竞争者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规模、工艺流程、功能方案、设备选型、投资控制等作全面周密的分析、比较,树立良好的经济意识,重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案设计参加竞赛,是促使设计单位转变观念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建设单位可通过应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竞选比较、技术经济分析,从中选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既能满足功能和工艺要求,又能降低工程造价的较为满意的设计方案。?
(2)做好合同的签定工作。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定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4、工程施工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主要是对以承包价为基础所制定的投资目标的控制。该阶段来说,浪费投资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1)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要分析是否需要发生变更,提出变更的理由恰不恰当。此外,还要防止因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取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
(2)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中,会出现很多联系单,同时也会出现很多洽商单,很多洽商单的工程量需现场签证。如果将确定工程量的权力完全交给监理工程师,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由于承包人自身利益的关系,也由于目前国内监理水平的差异,再加监理工程师本身的素质,在没有业主参与的情况下,确定工程量的存在问题。因此,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一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承包商、业主方、监理方三方共同测量现场工程量,当场三方签订工程数量,如果有跟踪审计,连同跟踪审计一起。
(3)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通常是由施工方提供进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后再提交给业主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保修金,预付款金额。由于单价合同的清单工程量会有偏大的误差,不能完全按照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5、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报审计中心审核,在这一阶段业主方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查核实所上报的竣工资料,其中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等,最关键的一点是竣工图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核实一致才可实行,并确保内容准确。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一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会减少工程造价的联系单故意不报。与此同时,还要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图纸、工程变更及合同规定来完成全部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多個环节和专业,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的项目决策阶段、项目的设计阶段,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防止发生“三超”现象,就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还要不断强化决策层及技术人员重视投资决策估算及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意识,强化监督决算部门的决算审核作用,并以提高工程造价效益为目的。总之,只有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才能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斌《政府投资项目中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分析》[J],《价值工程》2014年10期。
[2] 高平《我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改革探索》[J],《经营管理者》2014年12期。
[3] 郭婷、张志宏《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价值工程》2013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