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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十年来,村民自治作为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迄今,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基层治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社区自治是村民自治的新模态,它是新时期农村居民当家做主的理论与实践,势在必行,有着光明前景,但社区自治还需要从治理目标、治理原则和治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建设发展,使之日趋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