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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摘 要: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行为艺术可以说是一门新兴的艺术,新事物的产生,总是伴随着褒与贬。现在的很多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行为艺术。本文用辩证思维的特征: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变化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来阐述行为艺术的产生的原因,作用及当下的行为艺术变质的原因,及行为艺术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行为艺术;事物普遍联系;发展变化;和对立统一
概述:
人们对行为艺术的认识、理解和表达是各有千秋的,在笔者认为行为艺术是艺术的一种,与艺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存在着共性和特性。行为艺术,又被称为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国外目前通用的说法是Performance Art,它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这样看来,行为艺术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由个人或群体行为构成的一门艺术。
一、普遍联系的观点
任何一种形式的艺术都不是作为孤立的,亦或丰富博物馆的“物”而出现。艺术的存在与产生跟社会有关,然而艺术的复杂性使人不可能仅用社会的角度来分析,艺术在反映和模仿社会的同时,艺术更重要的是创造。因此我们可以大致说,行为艺术产生一个是由于艺术外部的社会客观环境,另一个是由于艺术内部的人性主观发展。正如雕塑家罗伯特?斯密森说的那样:“任何作品都带着奔腾流逝着的时间。它既沉浸在亘古洪晃之内,又蕴含于最遥远的未来之中。”从社会客观环境来讲:古典主义滋生了浪漫主义,浪漫主义又孕育出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又派生出印象主义,艺术总在不断的变化。任何一个时代新的艺术样式都是建立在对原有艺术形式的继承、革新与创造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凭空臆造的, 现实中不存在艺术的“空中楼阁”。20世纪作为艺术基础的立体派和未来派,开创了艺术的另一先河,紧接着出现了非形象艺术与几何抽象艺术,伴随着超现实主义的、抽象表现主义、激浪派、波普艺术等都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艺术作品, 给行为艺术(身体艺术、偶发艺术、事件艺术、现场艺术等)的演进提供了基础。所以行为艺术只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任何一部艺术史并非是直线,基本上是呈螺旋上升的曲线,它们在其外部的环境影响下,不断的改进和发展。时间的无限性和空间的有限性,创造着艺术也改变着艺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人的意识其本质是客观事物的内化。行为艺术就是借助意识的外化来表现行为艺术这个客观事物的内化。行为艺术是在与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它是某些艺术家独特的审美创造的产物。
从人性主观发展来说,行为艺术的发展与创新除了受到艺术家及其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外,还有其内在发展的历史规律。行为艺术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生命活动,并以其艺术审美表达行为艺术的情感。“行为艺术”在一定层面上讲,就是人的生物属性的宣泄和外化,就是一种“无意识”在标榜非人性的活动。可以说它没有什么理性的东西来制约,或者说,即使有一些也被他们放纵或忽略了,这样我们可以解释这些艺术工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动力[1]。朱狄在《艺术的起源》中说:艺术总是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人类思想感情的反应。作为艺术门类中的行为艺术,也符合这条规则。整个艺术的发展是对人性的探讨,从艺术的出现至今,艺术除了的基本功能,除此之外就是探讨人的性格,描写人的的情绪,研究人的内心。任何时代的艺术都深刻的反应了人性。人性,所谓人类的自知,如果将人性做最初的一次分野,就其成分来源可以分析解为自然性和社会性,就表现形态则大致可分为先天本能和后天追求[2]。从这可以看出来,人先是有自然性和先天的本能创造艺术,随着人自身的提高,慢慢的转化成有社会性和后天的追求来创作艺术,那么行为艺术是人性后天追求艺术的一种形式之一。在人类文明史上,艺术犹如夜雾中闪闪发光的美玉,在发掘中,窥视了前人的人性,也窥视了自己的人性。很难说,时代的进步,艺术也在进步,诸如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某些艺术,很难找出与之相媲美的艺术。但是,可以去确定的是艺术总是一个时代的人类思想感情的反应,这种人类的思想感情是前人思想感情的传承与演变。总起来说,行为艺术是是事物普遍联系发展的结果。
二、发展变化的观点。
艺术是个古老的话题,艺术家朱狄认为,从艺术产生的历史来看,艺术的内涵是不断前进和充实的,艺术形式的发展则是丰富多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运动着的物质世界除了普遍联系之外,就是永恒发展的。作为物质世界的艺术形式中一种,行为艺术伴随着艺术发展的发展的。行为艺术是象征形式中的一种,它的特点就在于情感因素占了主要地位,行为艺术即是象征的内容体现者,又是情感形象化了的体现。社会不断前进,人类文明也在前进,行为艺术是部分人情感形象化的体现,因为是发展中的,就是不成熟的,不可避免出现争议。导致多种行为艺术的原因是艺术发展变化的结果,但是我们应该认清方向,正如陈履生先生在《走火入魔的前卫艺术》: “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这个底线就是艺术的生命,是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包括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不能超越人性和公共利益。”行为艺术是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创造与创新(不包括那些不称之为艺术的行为艺术)。朱青生博士所说:“现代艺术的基本性质是创造。就是说现代艺术专门以创造、创新作为它的特征。”创造源出于一种先天的按耐不住的喷涌着的激情催动,它驱使你一直不断地去尝试未知,去发现和开掘埋藏于自我深处的潜能。所以艺术永远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创造拓展了人类的精神空间与审美空间,标举着人类的智慧。某些“行为艺术”家们的异端行为是挪用、移植、模仿的西方行为艺术, 比起西方后现代艺术,就显得要单薄、苍白与粗俗,更无创造性可言,最多不过是算是“发现”。
在笔者认为2003年在韩国举行的——精彩沙绘电影《SiCAF Seoul 2003》,才称得上是一种真正的行为艺术。行为艺术的美作为艺术美的一种,应充分说明了行为艺术与美的关系,充分体现行为艺术创作既反映的一种“社会关系”,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新的行为艺术与原有的艺术存在着前后相承的关系。其实艺术史就是新旧艺术的传承史,但继承并不意味着不加思考地全盘接受,而是扬弃的过程,我们应汲取其精华并作为创新的动力。可以说继承是为了突破,创新又以继承为必要条件。行为艺术就是突破的一种。如果一直跟在前人后面,不敢有所创新,一味抄袭模仿,艺术就得不到发展,甚至还会倒退[3]。就像法国文学家雨果说,单纯模仿古人“总是艺术的灾祸”,“还是让我们别出心裁吧,如果成功了,当然很好,如果失败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有人却把握着艺术美的阀门,认为行为艺术违悖了真善美原则,他们从而也就是远离了所谓艺术的标准。将真善美死死地套在行为艺术上,漠视一切发展与变化,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以往的规则也不只有独一无二的解释。真理是在不断地探讨中清晰起来的,失去了追问的意识艺术也就失去了创造的活力。从行为艺术出现的那一刻开始,行为艺术应遵循艺术的规则,需要在自己的本体阐释上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明确了自己的终极目标,那就是揭示和阐释“美”,塑造与时相溶的美的生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倾向支配的, 有什么样的思想倾向, 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行为艺术不仅仅是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的发展一种结果,并且随着社会和艺术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三、对立统一的观点。
孔子曰:“文胜质则野,质胜文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孔子认为,一个称得上“君子”的人,其外表的形式(即:文)和内部的内容(即:质),二者不可偏,只有“文质彬彬”,所谓的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人才称得上是“君子”。对于孔子来说“君子”就是美的。这种审美原则同样适合行为艺术的审美,行为艺术美就是要求艺术的形式和内容统一。行为艺术的美因该是是美的内容和美的形式两者的和谐完美的统一,这也是所有艺术内在规定性。艺术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越具有审美价值的作品,越能体现出人的本质力量。行为艺术活动,同其他的审美艺术活动一样,它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人对自身本质的一种自我发现、自我确证、自我观照和自我肯定[4]。在科学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偏在物与物间的相互关系,心理活动偏重抽象的思考;在美感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转在事物本身的形象,心理活动偏重直觉。行为艺术遵循着这种判断标准,因此其本身就是一种对立与统一。行为艺术的真善美都是人所定的价值,不是事物所本有的特质。如果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行为艺术都浑然无别,善恶、真伪、美丑就漫无意义。行为艺术的真善美都是含有若干主观的成分,所以行为艺术大体可以说都是主观的,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但是行为艺术也包含着客观化。行为艺术要有情感,但只有情感并不一定就是可以称得上行为艺术。由于艺术家创作过程中探讨的内容大多是当下的、有争议的,更由于这种新的行为艺术潮流要超越的是艺术的认识判断,以往的审美标准也就不再适用,而建立新的、确定的、唯一的标准,也是具有后现代主义思维的“行为艺术”家所要拒斥的,“行为艺术”作品的评判就成了一个难题。马克思说,“人能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按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的活动就是审美活动。行为艺术创作亦是创造美的过程,美应该是行为艺术的根本特征。从理论上分析,行为艺术蕴涵着引导公众关注艺术中的“行为”价值的深层意义,这也是它之所以存在的价值所在。不过毕竟是一种艺术活动,它还有很多偶发性的因素,甚至也还有很多功利性的因素,更多关注的是感性、直观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艺术活动越来越丰富,会出现更多的观念和样式。在行为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其内容与形式总是相辅相成,反映在本质上就是发展过程是对立统一的。
结语:
人体和生命是神圣而崇高的,用人体做媒介进行艺术创作,在原始社会和现代原始部落亦有,比如纹身、穿鼻等具有装饰人体或具有某些图腾意义,先人用身体忍受痛苦的方式来装饰人体,无非是赞美人体,是对人体美和生命价值的积极肯定。但是对于现在许多行为艺术者没有真正了解行为艺术的真谛,用极端的行为作出让人匪夷所思的行为艺术,并将这种行为冠以艺术的名义,终究没有任何艺术意义,充其量是一些与人性对抗的扭曲心态的表白。笔者认为行为艺术反映它是人的意识外化,更重要的是体现创作者的思想感情,以真实反映社会生活;我们应以辩证思维的观点对于现在的种种行为艺术给予正确的评价,同时在创作行为艺术时应该遵循艺术的美的规则。正如专家所陈述:成功的行为艺术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源于生活具有时间符号和时代背景,二是要表现真情实感能引起观众共鸣。真正有价值的行为艺术不应该是一时兴起、感情冲动的心理表达,而是蓄有先锋的理念和深刻的精神寓意,并且是源于对我们生活、社会、时代的真挚关注和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3]吴永辉.“行为艺术”的审美反思[J].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第6期,(1):69-71.
[2]陈琦、张炎2.喜忧参半话前卫艺术———关于当代装置、行为艺术的价值思考[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2 9.第3期,(1):60-63.
[4]顾良玉.论行为艺术的极端表现[J].无锡轻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第9期,(1):301-303.
[5]陈池瑜.误入歧途的行为艺术[J].湖北社会科学, 2001.7,(1):39-40.
[6]裴毅然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人性史论[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
[7]朱光潜著.谈美[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
摘 要: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行为艺术可以说是一门新兴的艺术,新事物的产生,总是伴随着褒与贬。现在的很多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行为艺术。本文用辩证思维的特征: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变化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来阐述行为艺术的产生的原因,作用及当下的行为艺术变质的原因,及行为艺术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行为艺术;事物普遍联系;发展变化;和对立统一
概述:
人们对行为艺术的认识、理解和表达是各有千秋的,在笔者认为行为艺术是艺术的一种,与艺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存在着共性和特性。行为艺术,又被称为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国外目前通用的说法是Performance Art,它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这样看来,行为艺术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由个人或群体行为构成的一门艺术。
一、普遍联系的观点
任何一种形式的艺术都不是作为孤立的,亦或丰富博物馆的“物”而出现。艺术的存在与产生跟社会有关,然而艺术的复杂性使人不可能仅用社会的角度来分析,艺术在反映和模仿社会的同时,艺术更重要的是创造。因此我们可以大致说,行为艺术产生一个是由于艺术外部的社会客观环境,另一个是由于艺术内部的人性主观发展。正如雕塑家罗伯特?斯密森说的那样:“任何作品都带着奔腾流逝着的时间。它既沉浸在亘古洪晃之内,又蕴含于最遥远的未来之中。”从社会客观环境来讲:古典主义滋生了浪漫主义,浪漫主义又孕育出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又派生出印象主义,艺术总在不断的变化。任何一个时代新的艺术样式都是建立在对原有艺术形式的继承、革新与创造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凭空臆造的, 现实中不存在艺术的“空中楼阁”。20世纪作为艺术基础的立体派和未来派,开创了艺术的另一先河,紧接着出现了非形象艺术与几何抽象艺术,伴随着超现实主义的、抽象表现主义、激浪派、波普艺术等都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艺术作品, 给行为艺术(身体艺术、偶发艺术、事件艺术、现场艺术等)的演进提供了基础。所以行为艺术只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任何一部艺术史并非是直线,基本上是呈螺旋上升的曲线,它们在其外部的环境影响下,不断的改进和发展。时间的无限性和空间的有限性,创造着艺术也改变着艺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人的意识其本质是客观事物的内化。行为艺术就是借助意识的外化来表现行为艺术这个客观事物的内化。行为艺术是在与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它是某些艺术家独特的审美创造的产物。
从人性主观发展来说,行为艺术的发展与创新除了受到艺术家及其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外,还有其内在发展的历史规律。行为艺术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生命活动,并以其艺术审美表达行为艺术的情感。“行为艺术”在一定层面上讲,就是人的生物属性的宣泄和外化,就是一种“无意识”在标榜非人性的活动。可以说它没有什么理性的东西来制约,或者说,即使有一些也被他们放纵或忽略了,这样我们可以解释这些艺术工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动力[1]。朱狄在《艺术的起源》中说:艺术总是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人类思想感情的反应。作为艺术门类中的行为艺术,也符合这条规则。整个艺术的发展是对人性的探讨,从艺术的出现至今,艺术除了的基本功能,除此之外就是探讨人的性格,描写人的的情绪,研究人的内心。任何时代的艺术都深刻的反应了人性。人性,所谓人类的自知,如果将人性做最初的一次分野,就其成分来源可以分析解为自然性和社会性,就表现形态则大致可分为先天本能和后天追求[2]。从这可以看出来,人先是有自然性和先天的本能创造艺术,随着人自身的提高,慢慢的转化成有社会性和后天的追求来创作艺术,那么行为艺术是人性后天追求艺术的一种形式之一。在人类文明史上,艺术犹如夜雾中闪闪发光的美玉,在发掘中,窥视了前人的人性,也窥视了自己的人性。很难说,时代的进步,艺术也在进步,诸如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某些艺术,很难找出与之相媲美的艺术。但是,可以去确定的是艺术总是一个时代的人类思想感情的反应,这种人类的思想感情是前人思想感情的传承与演变。总起来说,行为艺术是是事物普遍联系发展的结果。
二、发展变化的观点。
艺术是个古老的话题,艺术家朱狄认为,从艺术产生的历史来看,艺术的内涵是不断前进和充实的,艺术形式的发展则是丰富多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运动着的物质世界除了普遍联系之外,就是永恒发展的。作为物质世界的艺术形式中一种,行为艺术伴随着艺术发展的发展的。行为艺术是象征形式中的一种,它的特点就在于情感因素占了主要地位,行为艺术即是象征的内容体现者,又是情感形象化了的体现。社会不断前进,人类文明也在前进,行为艺术是部分人情感形象化的体现,因为是发展中的,就是不成熟的,不可避免出现争议。导致多种行为艺术的原因是艺术发展变化的结果,但是我们应该认清方向,正如陈履生先生在《走火入魔的前卫艺术》: “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这个底线就是艺术的生命,是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包括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不能超越人性和公共利益。”行为艺术是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创造与创新(不包括那些不称之为艺术的行为艺术)。朱青生博士所说:“现代艺术的基本性质是创造。就是说现代艺术专门以创造、创新作为它的特征。”创造源出于一种先天的按耐不住的喷涌着的激情催动,它驱使你一直不断地去尝试未知,去发现和开掘埋藏于自我深处的潜能。所以艺术永远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创造拓展了人类的精神空间与审美空间,标举着人类的智慧。某些“行为艺术”家们的异端行为是挪用、移植、模仿的西方行为艺术, 比起西方后现代艺术,就显得要单薄、苍白与粗俗,更无创造性可言,最多不过是算是“发现”。
在笔者认为2003年在韩国举行的——精彩沙绘电影《SiCAF Seoul 2003》,才称得上是一种真正的行为艺术。行为艺术的美作为艺术美的一种,应充分说明了行为艺术与美的关系,充分体现行为艺术创作既反映的一种“社会关系”,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新的行为艺术与原有的艺术存在着前后相承的关系。其实艺术史就是新旧艺术的传承史,但继承并不意味着不加思考地全盘接受,而是扬弃的过程,我们应汲取其精华并作为创新的动力。可以说继承是为了突破,创新又以继承为必要条件。行为艺术就是突破的一种。如果一直跟在前人后面,不敢有所创新,一味抄袭模仿,艺术就得不到发展,甚至还会倒退[3]。就像法国文学家雨果说,单纯模仿古人“总是艺术的灾祸”,“还是让我们别出心裁吧,如果成功了,当然很好,如果失败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有人却把握着艺术美的阀门,认为行为艺术违悖了真善美原则,他们从而也就是远离了所谓艺术的标准。将真善美死死地套在行为艺术上,漠视一切发展与变化,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以往的规则也不只有独一无二的解释。真理是在不断地探讨中清晰起来的,失去了追问的意识艺术也就失去了创造的活力。从行为艺术出现的那一刻开始,行为艺术应遵循艺术的规则,需要在自己的本体阐释上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明确了自己的终极目标,那就是揭示和阐释“美”,塑造与时相溶的美的生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倾向支配的, 有什么样的思想倾向, 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行为艺术不仅仅是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的发展一种结果,并且随着社会和艺术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三、对立统一的观点。
孔子曰:“文胜质则野,质胜文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孔子认为,一个称得上“君子”的人,其外表的形式(即:文)和内部的内容(即:质),二者不可偏,只有“文质彬彬”,所谓的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人才称得上是“君子”。对于孔子来说“君子”就是美的。这种审美原则同样适合行为艺术的审美,行为艺术美就是要求艺术的形式和内容统一。行为艺术的美因该是是美的内容和美的形式两者的和谐完美的统一,这也是所有艺术内在规定性。艺术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越具有审美价值的作品,越能体现出人的本质力量。行为艺术活动,同其他的审美艺术活动一样,它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人对自身本质的一种自我发现、自我确证、自我观照和自我肯定[4]。在科学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偏在物与物间的相互关系,心理活动偏重抽象的思考;在美感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转在事物本身的形象,心理活动偏重直觉。行为艺术遵循着这种判断标准,因此其本身就是一种对立与统一。行为艺术的真善美都是人所定的价值,不是事物所本有的特质。如果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行为艺术都浑然无别,善恶、真伪、美丑就漫无意义。行为艺术的真善美都是含有若干主观的成分,所以行为艺术大体可以说都是主观的,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但是行为艺术也包含着客观化。行为艺术要有情感,但只有情感并不一定就是可以称得上行为艺术。由于艺术家创作过程中探讨的内容大多是当下的、有争议的,更由于这种新的行为艺术潮流要超越的是艺术的认识判断,以往的审美标准也就不再适用,而建立新的、确定的、唯一的标准,也是具有后现代主义思维的“行为艺术”家所要拒斥的,“行为艺术”作品的评判就成了一个难题。马克思说,“人能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按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的活动就是审美活动。行为艺术创作亦是创造美的过程,美应该是行为艺术的根本特征。从理论上分析,行为艺术蕴涵着引导公众关注艺术中的“行为”价值的深层意义,这也是它之所以存在的价值所在。不过毕竟是一种艺术活动,它还有很多偶发性的因素,甚至也还有很多功利性的因素,更多关注的是感性、直观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艺术活动越来越丰富,会出现更多的观念和样式。在行为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其内容与形式总是相辅相成,反映在本质上就是发展过程是对立统一的。
结语:
人体和生命是神圣而崇高的,用人体做媒介进行艺术创作,在原始社会和现代原始部落亦有,比如纹身、穿鼻等具有装饰人体或具有某些图腾意义,先人用身体忍受痛苦的方式来装饰人体,无非是赞美人体,是对人体美和生命价值的积极肯定。但是对于现在许多行为艺术者没有真正了解行为艺术的真谛,用极端的行为作出让人匪夷所思的行为艺术,并将这种行为冠以艺术的名义,终究没有任何艺术意义,充其量是一些与人性对抗的扭曲心态的表白。笔者认为行为艺术反映它是人的意识外化,更重要的是体现创作者的思想感情,以真实反映社会生活;我们应以辩证思维的观点对于现在的种种行为艺术给予正确的评价,同时在创作行为艺术时应该遵循艺术的美的规则。正如专家所陈述:成功的行为艺术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源于生活具有时间符号和时代背景,二是要表现真情实感能引起观众共鸣。真正有价值的行为艺术不应该是一时兴起、感情冲动的心理表达,而是蓄有先锋的理念和深刻的精神寓意,并且是源于对我们生活、社会、时代的真挚关注和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3]吴永辉.“行为艺术”的审美反思[J].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第6期,(1):69-71.
[2]陈琦、张炎2.喜忧参半话前卫艺术———关于当代装置、行为艺术的价值思考[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2 9.第3期,(1):60-63.
[4]顾良玉.论行为艺术的极端表现[J].无锡轻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第9期,(1):301-303.
[5]陈池瑜.误入歧途的行为艺术[J].湖北社会科学, 2001.7,(1):39-40.
[6]裴毅然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人性史论[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
[7]朱光潜著.谈美[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