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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WTO各成员就新一轮谈判各项议题达成了框架协议。作为新一轮谈判的核心,农业框架就削减和取消各类补贴、改善市场准入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农业出口补贴的取消。作为农产品出口补贴的主要使用方,欧盟每年出口补贴额高达25.7亿欧元,严重削弱了发展中成员的农产品竞争能力,再加上它直接作用于出口农产品,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扭曲作用最大,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发展中成员的指责,并一度成为新一轮谈判的主要障碍和坎昆会议失败的原因之一。此次框架协议明确承诺,将在“一可信的终止日期前,平行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并规范所有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从而为此项补贴的最终取消提供了可能。
但是,正如巴西外长阿莫林(Amorim)8月4日在伦敦《金融时报》上撰文指出的那样,这仅仅是“取消出口补贴的开始”,在后框架谈判的过程中,如何落实这一承诺仍有较长的路要走。另外,欧盟委员会和法国(欧盟出口补贴的主要使用方)最近的一系列表态,也为此项谈判增加了新的变数。
总体看来,出口补贴的谈判仍将面临以下不定因素:
取消的最终日期
何时能够完全取消出口补贴,即何为“可信的终止日期”,是出口补贴谈判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过去的谈判中,多数成员主张应尽量缩短过渡期,尽早取消出口补贴。但是,欧盟对此反应消极,法国农业部长戈玛尔(Gaymard)8月3日表示:“大家可以期待2015年或者2017年。因此这将是一个缓慢的演变(过程)。”按照各方目前于2006年底结束多哈谈判的非正式时间表,法国建议的过渡期最长可达11年,明显与其他成员的要求相去甚远。
过渡期安排
欧盟2001-2002年的出口补贴通报共涉及20个产品类别,主要包括小麦、油菜籽、棕榈油、食糖、黄油、奶粉和其他奶制品、奶酪、牛肉、猪肉、禽肉、蛋、葡萄酒、水果蔬菜、烟叶、酒精等。这些产品根据补贴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小麦、食糖、黄油、奶酪、其他奶制品、牛肉、禽肉、酒精等。这些是主要接受出口补贴的产品,补贴额分别为5000万欧元至4.9亿欧元不等,占其出口补贴总额的94%;
(二)猪肉、葡萄酒、新鲜水果和蔬菜、大米和脱脂奶粉则相对较少,补贴额分别为2000万欧元至3700万欧元不等;
(三)蛋、加工水果和蔬菜、烟叶、小麦、油菜籽等产品则补贴很少甚至没有。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过渡期过长(如法国建议的2015或者2017年),而所有这些产品的出口补贴在过渡期内的削减如果不做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欧盟必然会将主要出口补贴推迟至最后一年才取消,从而尽量延迟其取消出口补贴的义务。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发展中成员在纺织品和服装一体化问题上已经有了深刻教训。由于《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在取消纺织品和服装配额上规定的计算标准是以“1990年总进口量”,而不是配额数量,因此多数发达成员“合理又合法”地拒绝在10年过渡期内取消绝大多数的配额。虽然今年已经是10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但目前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发达成员近90%的配额仍未取消。
笔者个人认为,为避免纺织品和服装一体化的重演,最终比较合理的谈判结果应是这样一个方案:
(一)对于补贴金额很少或者没有的第三类产品,其出口补贴应该在多哈协议达成后并开始实施时就立即取消。
(二)对于补贴金额相对较少的第二类产品,其出口补贴应该在较短的实施期内予以取消。例如,如果取消的最终日期为10年以后,那么这些产品的出口补贴就应该在第5年时予以取消。
(三)对于补贴金额较大的第一类产品,应对其制定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在此时间表内按照《多哈部长宣言》的授权“逐步取消”,如每年按一定比例削减并在实施期最后一年取消。在此方面,有一个关键问题应该加以注意:目前欧盟多数农产品的实际出口补贴额均远低于其最终承诺水平。例如,欧盟牛肉在2001-2002年的实际出口补贴额为3.8亿美元,而其最终承诺水平高达12.5亿美元,两者相差近10亿美元。如果以最终承诺水平为基数加以削减,结果自然是欧盟首先削减的其中原本就不存在的“水分”,实际补贴金额到实施期最后一年很可能会毫发无损。因此,在谈判中发展中成员应该坚持以实际补贴额为削减基数。
另外,对于上述所有产品,无论其实际补贴状况如何,均应按照“维持现状”(stand still)的原则,确保欧盟或者其他成员不再引入新的出口补贴计划或者增加其补贴金额,以防止削减基数的无端扩大,抵消出口补贴在过渡期内削减安排的效果。
“平行性”问题
“平行性”(parallelism)是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创造出来的一个名词,也反映了欧盟将其取消出口补贴与其他成员取消“其他形式的出口补贴”或者规范“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进行挂钩的谈判策略。在框架协议达成后的第二天8月2日,法国农业工会即发表声明,强调欧盟应将其出口补贴取消与其他成员,“尤其是美国”的出口信贷、粮食援助等挂起钩来。在谈判中,欧盟主要针对的是美国的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以及粮食援助,美国也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加拿大、新西兰和中国的出口国营贸易制度问题。
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问题上,由于这涉及美国较大金额的现行做法,其中仅出口信贷就高达32亿美元,因此美国立场较为强烈。目前,美国在框架协议中只是同意最终取消期限高于180天的出口信贷,对于低于180天的出口信贷及其他措施的具体纪律,如利息支付、最低利率、最低保费要求等仍有待于进一步谈判,具体结果如何尚不得知。
在粮食援助问题上,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提供粮食援助最多的成员,占世界总额的61%,美国国会和相关利益团体对美国政府施加了很大压力。在框架协议达成前夕的7月21日,美国最大的农业组织—美国农业社团联盟(American Farm Bureau Federation)即发表声明,要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在粮食援助问题上坚持立场;美国农业部长维纳曼(Veneman)则强调:“我们将在WTO中就粮食援助问题积极地坚持美国的立场”;在框架协议达成后的8月6日,美国参院少数党领袖达施乐(Dashle)即致函布什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偏激意见,其中也涉及粮食援助问题,佐立克在随后的回函中也强调框架协议“保护了美国粮食援助项目”及其继续提供此类援助的能力。另外,接受美国援助的很多发展中成员也担心完全取消粮食援助会对其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谈判中一再要求要对此加以考虑,从而使得此问题的最终谈判前景更为微妙。
在出口国营贸易问题上,中国成功地在框架协议中获得了特殊和差别待遇,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成员“享受保持国内消费价格稳定和保证粮食安全的特权的国营贸易企业将予以特殊考虑,以维持其垄断地位”。加拿大和新西兰虽然最终在框架协议中同意进一步就此进行谈判,但在下一步谈判中并不会轻易让步。加拿大主管其国营贸易机构—加拿大小麦局的内阁部长阿尔考克(Alcock)就强调,“如果这仅仅是部分利益方觊觎小麦局,那么我认为这将取得与其过去企图一样的失败下场。”
此外,应该指出的是,作为农业三大支柱中的一个支柱中的一个问题,出口补贴在农业谈判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甚至农业谈判本身在一揽子的多哈谈判中也与其他议题的进展息息相关。在今年5月9日拉米和农业委员费施乐(Fishler)联合致WTO各成员部长的函中,在表示愿意在出口补贴上“向前走”的意愿的同时,欧盟就提出了一个前提,即必须在“市场准入和国内支持上有可以接受的结果”。8月3日,法国小麦生产商协会也表示,在服务和非农未取得任何进展的情况下,欧盟在框架协议中承诺取消出口补贴是“可耻的”。
有意思的是,自从该信函被公布后,身为法国人的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就受到了法国的不断诟病。除指责拉米在此问题上的承诺“超出了其谈判授权”、未能保护其自身国家法国的利益外,法国总统希拉克更是痛下杀手,否决了提议拉米担任下届委员会主席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席的一系列建议,也拒绝为曾担任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副总裁的拉米在法国安排任何差使,使得即将于今年11月离任的拉米直到目前仍不知去向。
在此情况下,人们不由得对其继任者—英国人曼德森(Mandelson)今后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曼德森在多哈谈判上的表态也颇为微妙。10月4日,即将就任贸易委员的曼德森在欧洲议会听证会上表示:“作为经济自由主义者,我相信开放贸易。但是我不相信应为此付出任何代价。”曼德森同时强调多哈谈判应使“貿易规则对所有成员都公平”,并呼吁美国采取与欧盟取消出口补贴相匹配的行动。
或许,欧盟委员会农业委员费施乐(Fishler)在框架协议达成后安慰法国的话—“放心!这还不是最终缴械呢!”—最为耐人寻味,也让人对出口补贴的谈判前景感到担忧。(作者单位:商务部世贸司农业处)
但是,正如巴西外长阿莫林(Amorim)8月4日在伦敦《金融时报》上撰文指出的那样,这仅仅是“取消出口补贴的开始”,在后框架谈判的过程中,如何落实这一承诺仍有较长的路要走。另外,欧盟委员会和法国(欧盟出口补贴的主要使用方)最近的一系列表态,也为此项谈判增加了新的变数。
总体看来,出口补贴的谈判仍将面临以下不定因素:
取消的最终日期
何时能够完全取消出口补贴,即何为“可信的终止日期”,是出口补贴谈判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过去的谈判中,多数成员主张应尽量缩短过渡期,尽早取消出口补贴。但是,欧盟对此反应消极,法国农业部长戈玛尔(Gaymard)8月3日表示:“大家可以期待2015年或者2017年。因此这将是一个缓慢的演变(过程)。”按照各方目前于2006年底结束多哈谈判的非正式时间表,法国建议的过渡期最长可达11年,明显与其他成员的要求相去甚远。
过渡期安排
欧盟2001-2002年的出口补贴通报共涉及20个产品类别,主要包括小麦、油菜籽、棕榈油、食糖、黄油、奶粉和其他奶制品、奶酪、牛肉、猪肉、禽肉、蛋、葡萄酒、水果蔬菜、烟叶、酒精等。这些产品根据补贴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小麦、食糖、黄油、奶酪、其他奶制品、牛肉、禽肉、酒精等。这些是主要接受出口补贴的产品,补贴额分别为5000万欧元至4.9亿欧元不等,占其出口补贴总额的94%;
(二)猪肉、葡萄酒、新鲜水果和蔬菜、大米和脱脂奶粉则相对较少,补贴额分别为2000万欧元至3700万欧元不等;
(三)蛋、加工水果和蔬菜、烟叶、小麦、油菜籽等产品则补贴很少甚至没有。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过渡期过长(如法国建议的2015或者2017年),而所有这些产品的出口补贴在过渡期内的削减如果不做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欧盟必然会将主要出口补贴推迟至最后一年才取消,从而尽量延迟其取消出口补贴的义务。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发展中成员在纺织品和服装一体化问题上已经有了深刻教训。由于《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在取消纺织品和服装配额上规定的计算标准是以“1990年总进口量”,而不是配额数量,因此多数发达成员“合理又合法”地拒绝在10年过渡期内取消绝大多数的配额。虽然今年已经是10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但目前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发达成员近90%的配额仍未取消。
笔者个人认为,为避免纺织品和服装一体化的重演,最终比较合理的谈判结果应是这样一个方案:
(一)对于补贴金额很少或者没有的第三类产品,其出口补贴应该在多哈协议达成后并开始实施时就立即取消。
(二)对于补贴金额相对较少的第二类产品,其出口补贴应该在较短的实施期内予以取消。例如,如果取消的最终日期为10年以后,那么这些产品的出口补贴就应该在第5年时予以取消。
(三)对于补贴金额较大的第一类产品,应对其制定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在此时间表内按照《多哈部长宣言》的授权“逐步取消”,如每年按一定比例削减并在实施期最后一年取消。在此方面,有一个关键问题应该加以注意:目前欧盟多数农产品的实际出口补贴额均远低于其最终承诺水平。例如,欧盟牛肉在2001-2002年的实际出口补贴额为3.8亿美元,而其最终承诺水平高达12.5亿美元,两者相差近10亿美元。如果以最终承诺水平为基数加以削减,结果自然是欧盟首先削减的其中原本就不存在的“水分”,实际补贴金额到实施期最后一年很可能会毫发无损。因此,在谈判中发展中成员应该坚持以实际补贴额为削减基数。
另外,对于上述所有产品,无论其实际补贴状况如何,均应按照“维持现状”(stand still)的原则,确保欧盟或者其他成员不再引入新的出口补贴计划或者增加其补贴金额,以防止削减基数的无端扩大,抵消出口补贴在过渡期内削减安排的效果。
“平行性”问题
“平行性”(parallelism)是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创造出来的一个名词,也反映了欧盟将其取消出口补贴与其他成员取消“其他形式的出口补贴”或者规范“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进行挂钩的谈判策略。在框架协议达成后的第二天8月2日,法国农业工会即发表声明,强调欧盟应将其出口补贴取消与其他成员,“尤其是美国”的出口信贷、粮食援助等挂起钩来。在谈判中,欧盟主要针对的是美国的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以及粮食援助,美国也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加拿大、新西兰和中国的出口国营贸易制度问题。
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问题上,由于这涉及美国较大金额的现行做法,其中仅出口信贷就高达32亿美元,因此美国立场较为强烈。目前,美国在框架协议中只是同意最终取消期限高于180天的出口信贷,对于低于180天的出口信贷及其他措施的具体纪律,如利息支付、最低利率、最低保费要求等仍有待于进一步谈判,具体结果如何尚不得知。
在粮食援助问题上,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提供粮食援助最多的成员,占世界总额的61%,美国国会和相关利益团体对美国政府施加了很大压力。在框架协议达成前夕的7月21日,美国最大的农业组织—美国农业社团联盟(American Farm Bureau Federation)即发表声明,要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在粮食援助问题上坚持立场;美国农业部长维纳曼(Veneman)则强调:“我们将在WTO中就粮食援助问题积极地坚持美国的立场”;在框架协议达成后的8月6日,美国参院少数党领袖达施乐(Dashle)即致函布什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偏激意见,其中也涉及粮食援助问题,佐立克在随后的回函中也强调框架协议“保护了美国粮食援助项目”及其继续提供此类援助的能力。另外,接受美国援助的很多发展中成员也担心完全取消粮食援助会对其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谈判中一再要求要对此加以考虑,从而使得此问题的最终谈判前景更为微妙。
在出口国营贸易问题上,中国成功地在框架协议中获得了特殊和差别待遇,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成员“享受保持国内消费价格稳定和保证粮食安全的特权的国营贸易企业将予以特殊考虑,以维持其垄断地位”。加拿大和新西兰虽然最终在框架协议中同意进一步就此进行谈判,但在下一步谈判中并不会轻易让步。加拿大主管其国营贸易机构—加拿大小麦局的内阁部长阿尔考克(Alcock)就强调,“如果这仅仅是部分利益方觊觎小麦局,那么我认为这将取得与其过去企图一样的失败下场。”
此外,应该指出的是,作为农业三大支柱中的一个支柱中的一个问题,出口补贴在农业谈判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甚至农业谈判本身在一揽子的多哈谈判中也与其他议题的进展息息相关。在今年5月9日拉米和农业委员费施乐(Fishler)联合致WTO各成员部长的函中,在表示愿意在出口补贴上“向前走”的意愿的同时,欧盟就提出了一个前提,即必须在“市场准入和国内支持上有可以接受的结果”。8月3日,法国小麦生产商协会也表示,在服务和非农未取得任何进展的情况下,欧盟在框架协议中承诺取消出口补贴是“可耻的”。
有意思的是,自从该信函被公布后,身为法国人的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就受到了法国的不断诟病。除指责拉米在此问题上的承诺“超出了其谈判授权”、未能保护其自身国家法国的利益外,法国总统希拉克更是痛下杀手,否决了提议拉米担任下届委员会主席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席的一系列建议,也拒绝为曾担任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副总裁的拉米在法国安排任何差使,使得即将于今年11月离任的拉米直到目前仍不知去向。
在此情况下,人们不由得对其继任者—英国人曼德森(Mandelson)今后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曼德森在多哈谈判上的表态也颇为微妙。10月4日,即将就任贸易委员的曼德森在欧洲议会听证会上表示:“作为经济自由主义者,我相信开放贸易。但是我不相信应为此付出任何代价。”曼德森同时强调多哈谈判应使“貿易规则对所有成员都公平”,并呼吁美国采取与欧盟取消出口补贴相匹配的行动。
或许,欧盟委员会农业委员费施乐(Fishler)在框架协议达成后安慰法国的话—“放心!这还不是最终缴械呢!”—最为耐人寻味,也让人对出口补贴的谈判前景感到担忧。(作者单位:商务部世贸司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