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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发布了26个关于“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的标准。这些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本文结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管理工作实践.介绍有关内容、概念及与危险货物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