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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张莉莉在《中国教育学刊》2018年第11期上撰文认为,在德育课程中实施“对话教学”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物理条件,如教室内座位编排采取圆周形、马蹄形,便于小组内学生目光能够相互接触,有利于学生互相对话、交流。其次是理智条件,即师生双方以理智規则进行“对话”:当对话出现困境时选择合理的办法解决,而不是攻击对方的弱点、失误、隐私;“对话”过程要秉持“儿童文化”,有利于促进儿童的成长。最后是情感条件,如师生双方的相互信任、共情、尊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