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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的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始于2001年11月1日,主要实行了两种方式:一是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即在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区会计管理中心集中承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二是直接委派方式,由区会计管理中心向区级重点项目及单位派出财务总监和主办会计,监督试点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调查表明:该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改革实践,现已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