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疆场,我的青春打马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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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乎的就这么多
  
  透过麦当劳二楼的窗户。叶小青一眼就见到了顾朗。那一刻,五月的光影在交错里有种时空倒流的感觉,很不真切。
  比起五年前来,他的变化很大。穿着白衬衫,烟灰色西装,立在一辆尼桑车外,是那种很标准的商务精英气质。谁曾经想到,五年前的他,是个戴耳钉很朋克的贝司手?
  其实这不是巧遇,好几年了,叶小青一直都在打听顾朗的消息。在百度里搜,在校友录里搜……她跟每一个叫“顾朗”的人联系。有拼车的、有卖房的、有相亲的,杂乱无章,但统统都不是他。有时候想。他也许早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又或者他根本就不在这个世界,但她依然找来找去,就像是患了“顾朗强迫症”。
  没想到,真的被她遇见了。她从他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他的名字,他是一名股票经纪。她发了电邮过去,撒谎说她是一家银行风险投资部门的负责人,可以与他谈谈合作的事宜。她根本不抱希望,因为她怎么也猜不到一直想要做乐队出专辑的他,怎么会去做和音乐毫无关联的工作。
  阳光刺得她眼睛发疼,她感觉到自己的心瑟缩成一团,几乎要闭过气去。她很想站起来,想要往楼下奔去。她要告诉他。顾朗。我在找你!我给你已停机的手机号上发了无数的短信;我收集所有有着你名字的杂志、报纸、海报或者是其他别的事物;我去你曾经驻场的酒吧……还有,我换工作了,现在在音乐行做职业词人。我为了你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就是希望有一天我们在重逢的时候,我会让你觉察不出在我们之间的那道沟壑。
  那时候的顾朗,就是用这样的理由拒绝着她,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是完全不同的人生。所以她要让他看看,瞧。她也可以喜欢上音乐。可以很朋克,可以选择与他同样的生活方式。
  一直到他离开,她都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因为她戴着打圈圈的耳环,她涂着钴蓝色的眼影,她怕这样的自己,会吓着他。
  她在他的背影里,潸然泪下。
  
  (二)呆在他的身边,死也不肯走开
  
  彼时,是叶小青的二十一岁。牙科实习医生,穿白大褂,走路的时候喜欢两手插在荷包里,鲜嫩得几乎能掐出水来。对着病人检查的时候,说“啊——把嘴巴张大一些”总是会让病人们笑出来,他们说这是多年轻的医生呀!
  那个时候的叶小青,还在写大四的毕业论文。工作已经定下,就在实习的医院。前途很容易被看清楚,在医院里稳稳当当地做医生,在一颗牙齿与另一颗牙齿之间把岁月过去,或者会找一个公务员结婚,又或者是老师,银行家?但她却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顾朗。
  顾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叶小青正拖着腮在午后昏沉的阳光里打着瞌睡,听到声响抬头就撞见了他——倏然问就惊醒过来。他像个国王一样站在逆光里。高大、挺拔、不可一世。
  他是来看牙医的,但医生还没有上班。按照规定她还不能单独看诊,但她戴上口罩让他躺到椅子上替他检查。她细细地检查了很久。长得他都已经不耐烦。其实他只是一颗龋齿发炎。
  叶小青给他上药的时候,他黑亮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她的心扑通扑通的,手上的动作微微一抖就弄疼了他。他疼得龇牙咧嘴,她在心里朝自己吐了吐舌头,很愉悦。
  那颗龋齿要做三次的根冠治疗。然后是做陶瓷牙罩,好保护起那颗牙齿。但后来他来的几次,再也轮不到她给他治疗,她就站在医生的旁边,递下这个又递下那个,很殷切。偶尔在等诊时,他们会闲聊几句,只是几句而已,就会让她的心情亮亮堂堂,很欢喜。
  他来做最后一次检查的时候。她做了很勇敢的一件事。在他走出诊疗室的时候,她跟了出去,大大方方地问他,我的电话好像有点打不通,借你的电话试试。
  他应该是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把戏。走廊里有风吹过,拂起他额前细碎的短发。他就那样,无声地笑了。他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但我不喜欢你。
  一切都来得太快,快得她还没有开口表白就被狠狠地拒绝了。但那是二十一岁的她。不是二十二岁,也不是二十六岁。那个时候的她,从未谈过恋爱,还不懂得隐藏自己的感情,只是充满了一腔孤勇。觉得喜欢了。就是要得到。不管是死皮赖脸,还是撒泼耍赖,就是要呆在这个人的身边,死也不肯走开。
  
  (三)为什么偏偏是她不可以
  
  知道他在酒吧里驻场,她就一个酒吧一个酒吧地找,他在圈子里很有些名气,很快就被打听到了。第一次去看他演出的时候,她激动得快要哭出来,她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突然地变得不像自己。认识他之前。她的生活中规中矩,安安静静地念书,风平浪静地生活。她圈子里的朋友也跟顾朗完全不同,他们是素色纯白的。不像顾朗,会穿带铆钉的皮夹克,破掉的牛仔裤,背着一把贝斯的时候,浪浪荡荡地带着股邪气。
  虽然叶小青一点也不喜欢重金属音乐,每每听来都觉得震耳欲聋,头快要炸掉,但却还是买来大堆大堆的CD,一遍又一遍地听,她想这样了,她就会和顾朗有共同的话题。她也开始穿很朋克的衣服,虽然穿在她这个小医生身上有些不伦不类,但对着镜子的时候,她还是觉得她和顾朗的距离近了。
  顾朗有一双艺术家的手,弹贝斯的时候,每一颗毛孔都灼灼地闪着歇斯底里的光芒。灯光下的他就像一只独自穿过茫茫草原的狼,又骄傲又自尊——她深深地着迷了。
  等到演出结束的时候,她会抱着一罐热气腾腾的汤挤到他身边,那是她在烟熏火燎里熬了几个小时的成果。他也喝,但透着很多的不耐烦,当她是一个很不受欢迎的人。除了他,乐队的其他成员都很喜欢她,喝她做的汤。让她端茶递水,呼来呵去的时候,她却觉得由衷的幸福。
  她偷偷地收集他抽过的烟头、喝过酒的瓶盖、收集他随手写过的一张纸、用过的一次性杯子……她就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了完全地没有了自己。
  有一天,当她欢喜地攥着顾朗刚扔掉的烟头时,抬眼就看到了他。他的目光含着复杂的情绪,然后越来越淡,越来越冷。他说,叶小青,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后来的后来,他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她统统地忽略了过去,年轻的爱总是执着地如射出去的箭,从来不懂得收回。她依然去看他的演出,给他送汤,受他的队友使唤,遭他的冷遇。
  也有女人喜欢顾朗,他和她们调笑、暧昧,那个时候的叶小青心里充满挫败感。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们可以,偏偏就是她不可以?
  
  (四)一转身,就是结束
  
  朋友劝她,他就是一粒金刚钻,又怎么会在你的手里化绕指柔?何况你们的生活多么不同。
  叶小青就真的没有去找过顾朗。等她再去找的时候,就再也找不到了。关于顾朗,关于那一段沉迷的时光,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她走路的时候总挑着阳光照耀的地方走。她觉得阴影里会冷,冷得让她彻骨。
  其实,她这样执着地想要找到顾朗,是想要对他说,她已经不介意了,希望他也不要介意。
  有个晚上,她在他们散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人,那个人把她堵在包间的门口,她对顾朗喊了几声,但他没有过来。
  她的心里有着大雪覆盖的崩塌感,她知道顾朗得罪不起他的——因为那个人答应要给他们出唱片。谢天谢地,她没有被怎样,顾朗没有救她,她被另外的人救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总是做噩梦,梦到阴影,梦到凌乱的挣扎。醒来,总是一脸冰凉的泪。
  她没有勇气再去见顾朗,她原谅他的怯弱,却不原谅自己在他面前的卑微。直到有一天,她在路上见到了他乐队曾经的队友,他跟她说,知道吗?其实他很喜欢你,但他觉得你们之间太不同了,所以他一直拒绝你。还有,因为那次的事,乐队解散了,没有签约,也没有出唱片。
  那天。她一直在大街上走,一直走,一直走,哭到不能自己。那时候的他们都太过年轻,还不懂得怎样去喜欢一个人。她太多太多的给予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而他却害怕没有办法让她幸福,于是只能不断地逃避。
  只是没有想到,五年后的他们,生活却依然不同。他是一名股票经纪,她是一名词人。
  所以,她在找了他五年后,依然放弃了他。看着他的背影,五月的繁华悄然退场。她知道,光转流年,缘起缘灭,这一次,是真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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