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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是给人看给人穿的,所以需要结合的不是什么本土不本土,全世界公民都是一样的活人,都爱美,没人刻意追求丑,所以需要结合的是每个地球公民自己本身与时尚趋势,同一个趋势,不同的人去演绎,效果一定不同。一味强调本土街拍,意义不大,街拍没有国界,少些庸人自扰的文字游戏,想必一定可以省些精力穿得更美。
BQ = 《北京青年》周刊H = 韩火火
BQ“:时间在变,友情不变”这个概念是怎么得来的?你都和什么人做朋友?
H:我微博的签名是:其实我挺文艺的,就是看着特物质!正如这句话,我的外表和打扮与我本人的差距确实不小,看着难接触、难搞、重口味,其实傻得厉害,我讨厌虚伪和所有有可能接触虚伪人的场合,我讨厌两面三刀儿当面一套背地一套,我讨厌言而无信,更讨厌势利和趋炎附势见风使舵。可惜,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的种种。所以,我希望我的朋友,是单纯的,是善良的,可以一起傻说傻笑侃大山,可以一起收工穿着晚礼顶着浓妆去成都小吃或蹲马路边儿吃串儿,总之,不装逼。至于“时间在变,友情不变”,是我的一种想象,这本书不仅教大家穿衣,更有成全我自己的私心,用一本每年一册的书,记录我和朋友们的变化,变老、变成人妻、变成人母……而没变的是我们这群每年固定出现在这本书里的朋友们, 5年后,甚至10年后,当我们在展览上看到连续几年的自己挂在同一面墙上,想想都是件有意思的事。
BQ:此次街拍专题甄选的都是你的好朋友么?谈谈你和好朋友的故事,比如说高圆圆。
H:对,这次来的都是我的朋友。一些艺人,一些时尚圈里的人,一些型人。我跟每个人都有段“臭味相投”的故事,也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比如和我一起混论坛多年的小姐妹们,比如我大学报到第一天就认识的老同学张子萱,比如我的亲姐妹阿徐和Baby,比如大圆儿,我一直叫她“2O”,就是圆圆,两个圈儿,而我是火火,两个H,“H2”,于是我俩就自封了“H2O”组合,两个简单善良的北京娃。
BQ:你心里面的街拍明星是谁?
H:我的女神有两个,一个是Kate Moss,一个是法国版 《Vogue》 的现任主编Emannuelle Alt,这两个人我都模仿过,当然,取其适合我的部分,模仿这事儿吧,我觉得不丢人,重点是不要在模仿的过程中迷失自己,走上乱穿并且超级自信的不归路。所以大家都来看我的书吧,看着顺眼就照着穿,但在这个过程中,要知道哪些适合自己,哪些不适合。慢慢找出自己的风格。
BQ:你怎样甄选《Fire Bible》的女主角?
H:选择标准不是名气,不是角色,只有一个:那就是,是我的朋友。至于造型,时髦儿、舒服、Chic是最重要的。比如杨幂,运动背心裙外套短裙,就很Chic,我想她自己也还没尝试过这种穿法,另一套是件网眼背心裙,皮短裙外穿,西装一披,直接大女人了。
BQ:你的街拍秘籍是?
H:街拍有三宝:电话、墨镜、跑一跑。
BQ:你觉得当下的街拍和你刚开始被著名街拍网站街拍相比较,有哪些区别和进步?
H:街拍一定是个朝阳产业,尽管现在已经很炙手可热,但未来还会红火!因为大家急需一种东西,来培养、训练自己的穿衣本领。
BQ:街拍一直风行于网上,书籍现在渐渐被人们遗忘和忽视,你对书的发行有哪些期待?
H: 算是种私心的纪念吧。记录自己,记录友情,记录时装的变化,也记录在千变万化的时装下,老去却依然爱美、快乐的我们。至于卖多少本,我不是很在意,悄悄透露,这本书香港、北京一共才会印1万本。
BQ:拍摄《Fire Bible》有哪些有趣的故事?
H:最鬼马的一幕还要说北京拍摄的最后一天:杨幂,我这么多年的好友,也作为 《Fire Bible》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被拍者,请问老天爷是多么不想让我们拍,好不容易整个团队从西二环到达东四环的拍摄地点,就在我俩见面拥抱的那一刻,雨就像用盆往下泼一样,我们躲在车里琢磨着如何是好,桥洞里拍?超市里拍?最终终于辗转找到了附近可以拍片的会所,刚刚停好车,雨停了,好不容易还是决定在室外拍,刚刚打着伞站上街,这雨又噼里啪啦下来了,无语,好在最后拍摄效果还是极好的,也不枉两拨儿人这连续奋战的夜晚。
BQ:你的书会每年出一本么?它的实用性体现在哪里?时效性又是怎样体现的?
H:对,每年之约,一年一会。每年春夏、秋冬两季时装周,两季趋势各不相同,很显然,每半年做一本书,太累,也没时间,一年一本的话,把秋冬和春夏串在一起,将当季的和过季的衣服穿在一起,这本身不就是个巨实用的思路么?都说时尚人不穿过季的东西,但过季的东西又招谁惹谁了,明明很美,所以,要记住:1.过季东西也很美。2.把春夏、秋冬的东西搭在一起,本身就很混搭了。
BQ:街拍的发展历史其实是和城市的时尚发展史有所关联的,你怎么看北京、上海和香港的区别?
H: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只可惜这三个城市已经都成了移民城市,原汁原味的“土著”已然不多,所以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只是觉得印象中的北京,该是胡同里的舒适和不羁;香港时尚追得很快很猛,也常常见到过猛的;上海精致的东西特别多。
“对于街拍,其实我想说的东西很多。首先,街拍阴差阳错地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没有2009年2月在米兰被Scott抓到的那张街拍,我想,也不会有今天的我。其次,经过这几年时间,街拍已经成了我的标识,我的生活方式,自然也成为我事业的一部分。有人认为街拍只是一股潮流,突然走红而已,但我觉得街拍一定是个朝阳产业,就像微博、Facebook、Twitter一样,不会被取代。因为街拍教会人们的是如何把奢华的Show Pieces穿到日常生活中,而往往这样才能穿出风格,找到风格,恰恰,这就是很多人所缺失的能力和品位。所以街拍之路绝不只是昙花一现,而是场持久战,这也是我做这本‘Fire Bible’的初衷之一。”
“街拍的概念不是要人一味去做个特立独行的人,因为世界上的人原本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习惯和方式,所以只要把自己喜欢的、适合自己的,从大众趋势中选出来,自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