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文品和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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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非常崇拜的美籍大学者夏志清,在2000年香港召开的“张爱玲国际研讨会”上曾高调倡言并与人争论:鲁迅的文品和人品都不如张爱玲。看了张爱玲的《小团圆》后,我对夏先生这句话的“体会”更深了!
  《小团圆》自中国内地出版以来,风头出足。骨灰级的“张迷”似乎也因此而一分为三:一派是兴高采烈,啧啧称赞《小团圆》好极了,没有比它更好的了,是他们“祖师奶奶”的巅峰杰作,非同凡响,即使她本人说过要销毁,今天也应该出。一派是义愤填膺,说张爱玲是美国公民,其遗产继承应该用美国法律,现在出版它的人是严重侵权、违法!又一派则痛心疾首,这以台湾一教授为代表,他坚称:“不买、不看、不评”!
  当然,不赞成张迷的人也不要幸灾乐祸,第一派还是张迷的主流。张迷庞大的据说有干百万人的队伍还没有由此而分崩离析。
  鄙人自非张迷,本来没时间读《小团圆》,但看过不少评论文章后不免好奇,于是就在网上看了一下。不,不是看了“一下”,而是看不下去,逼着自己再看,看了“好几下”,才算勉强看完。简直可用“硬着头皮”来形容。因为,它的“文品”,包括它的叙事方式、文字、修辞,倒正如《小团圆》几次引用的“南京谚语”所谓的“糟哚哚,一锅粥”。那里面描写的各式人物,除了痛斥汉奸报的剑妮等极少数人以外,也正如《小团圆》五次提到过的:“怎么一个个都这么难看?”
  著名张评家金宏达说,这篇东西“艺术上相当粗率,不但如宋淇所指出的存在结构上的‘点名簿’式重大缺陷,通篇大多是速写的连缀,笔触凌乱轻忽,没有多少深刻的刻画,虽然还有些张爱玲典型的旬式,却只显出一种粘贴的‘华丽’。”鄙人亦深以为然,因此也实在搞不懂,这样子的小说怎么会成了张迷们的“祖师奶奶”的“最高峰杰作”了呢?
  现在搞不懂的事多了。想起以前我读过的一位老作家写的那篇深情脉脉的《遥寄张爱玲》。文中写到他当年编刊物时曾欣喜异常、后来引以为荣地发表过张爱玲的某篇小说,又大捧当时张小姐作品之佳妙。但是,关于这篇小说本身,文中却未赞一词,颇令我有点搞不懂。后来我找到这篇小说,看后觉得实在是恶心。它描写的是女儿怎样处心积虑地排挤其亲生母亲,一点一滴地霸占其亲生父亲感情的丑事。那可以说是无耻的反伦理、反人性的货色。怪不得历来捧张的人也很少吹这篇东西。而那位老作家在国难当头的日子里,以发表这样的东西为幸,几十年后还念念不忘,津津乐道,就更令我搞不懂了。
  现在,关于那位“遥寄张爱玲”的老作家,在《小团圆》中倒有着十分不堪的描写。有人深为他感到“不公”,然而我想,确有其事的话,倒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公。而且,这也正是被热炒的此书的“看点”之一。此外,《小团圆》中还有令人作呕的主人公打胎的描写、口交的描写等。有的人眉飞色舞,有的人深恶痛绝,有的人为作者感到可惜。对这些,我不想再多说了。倒是《小团圆》中有一点,谈到的人还不多,那就是金宏达一针见血地说的:“内容上……坚决摒弃‘国家主义’(民族大义),理性上连《色,戒》还不如。”
  曾经看到过一篇为张女士鸣不平的大文,题目咄咄逼人:《张爱玲是文化汉奸吗?》。据我所知,抗日战争胜利后,有人署名“司马文侦”,出过一本题为《文化汉奸罪恶史》的书,张爱玲的名字赫然在焉。不过,当时在国民党的领导下,被定为文化汉奸的人极少,张没轮上。这二十多年来,非议张爱玲的文章并不多,而吹捧的文章则满天皆飞,哪还会有报刊敢发文说她是“文化汉奸”?相反的,倒是有人公然说“张爱玲是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的地下党员的慧眼发现、苦心扶持、多方揄扬而成名的”。(见沈鹏年《行云流水记往》)不过,这样行云流水般的造谣和吹捧,在《小团圆》面前就只能碰得落花流水、粉身碎骨了。
  我以前写过几篇到处碰壁、好不容易被删改后才发表的有关张爱玲的文章中,也从没有称张为汉奸。因为我考虑到,张毕竟还没有像周作人、张资平、苏青那样无耻地公然入伪府、当伪官。我称她为“附逆文人”和“不洁文人”。
  抗战胜利之际,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曾发布过《对于惩治附逆文化人的决议》(起草者是胡风先生),该决议对“附逆文化人”定义的最后一项有‘‘其他不洁人物”的提法。我一直认为,“不洁人物”四个字简直就像是为张爱玲“量身定制”的。试想,还有谁比她更合适这一衣冠呢?
  只要想想胡兰成,谁也无法否认他是一个大奸逆吧!那么,死心塌地地硬要依附在胡逆身上的张爱玲,还不是一个“附逆”?我看到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张爱玲非汉奸是附奸》,作者大概也是这样的看法吧!
  看了《小团圆》后,我对张某人的“人品”的“认识”,更深刻了。
  《小团圆》一开始写到日本侵略军攻占香港,学校里同学们个个义愤填膺,却只有九莉(张爱玲的化身)“不作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冰冷得像块石头”;不止如此,她心里反而还“喜悦的浪潮一阵阵高涨上来”(按,这样的文字,我们只在《小团圆》的性高潮描写中看到过),只不过不敢太放肆了,“怕流露出欣喜的神情”。随后,她就公然对人说:“我非常快乐。”看到这里,我简直惊讶万分。
  网上有张迷解释说,她当时那样感到快乐,只是因为可以逃过学校的大考。天哪,难道一场考试比疆土沦丧生灵涂炭还重?
  就算张迷的解释说得通吧,那看下去,后来当邵之雍(胡兰成的化身)告诉她“二次大战要完了”时,她竟然“低声呻吟了一下”,说:“希望它永远打下去。”这样丧心病狂的话,连邵之雍也大为愕然。但她说,是因为要跟邵某人在一起,因此“她不觉得良心上过不去”。请问,这样的女人哪里还谈得上什么“良心”!
  当抗日战争胜利的喜讯传来的时候,凡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少、穷富智愚,无不欢呼雀跃,激动万分。但《小团圆》说她“被炮竹声吵醒了,听见楚娣说日本投降了,一翻身又睡着了”。她不但毫不兴奋,嗤之以鼻,甚至在《小团圆》中竟然还有两处把抗战胜利这一年称为是她“失落的一年”!这种与全中国的老百姓截然不同、绝对异类的心态,冷酷得可怕!
  《小团圆》赤裸裸地宣称“国家主义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普遍的宗教。她不信教”,污蔑爱国主义的言论“总是遮羞的话”。因此,它总不能被称为进步作品、伟大作品吧?
  以前,我对于张小姐与胡兰成的勾搭成奸、乱世孽情,总以为那很可能是她上当受骗,当时她年纪轻。我也总想持有一点现在很多人宣传的“理解的同情”。但这次看了《小团圆》,里面明明白白地写道,她与胡的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非常清醒、非常主动的。在见面前,她就知道对方“是个汪政府的官”;见面后,竟觉得胡“像个职业志士”。她坚定地承认“她崇拜他”。她不仅从一开始就知道对方有“法律上”的“正式的太 太”,且不止一个,而且她当时就知道蝇营狗苟腼然姘居的他们“根本没有前途”。
  《小团圆》甚至还说,“她刚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战后他要逃亡”。这更让人目瞪口呆!一切想为她辩护的人,不知道还能想出什么话头来为她辩护?
  现代一切成年的心智正常的文明人都知道,如果明知某个人是罪犯而帮助其逃匿,或者为其提供财物,或者包庇而不举报,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判处这种犯罪行为人以管制、拘役或徒刑。
  胡兰成是中国国民政府通缉的汉奸和罪犯。从《小团圆》中可知,最早正是张爱玲主动提议胡兰成:“你能不能到日本去?”但日本当时已经为美军占领,怎么能去?她这才无奈地承认“自投罗网,是她胡涂了”。接着,她又坚定地对胡说:“我要跟你去。”并说:“我现在也没有出路。”甚至还提出:“能不能到英国美国去?”可见,她是完全站在与国家、与法律绝对对立的立场上的。
  《小团圆》还“生动”地描写了“战后,他逃亡到边远的小城的时候,她会千山万水的找了去,在昏黄的油灯影里重逢”的情景。与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写到的完全一样,可知完全是写实。这种罪恶的行径,彻底暴露了这个女人已经不可救药地堕落为卖国附逆的罪人了!
  因此,我想奉劝众多的张迷看清楚,所谓的“祖师奶奶”是这样的一个人!《小团圆》承认“她不但是败柳残花,还给蹂躏得成了残废”。我想还不只是在肉体上,更是在思想、灵魂上都已被敌伪“蹂躏得成了残废”!
  我还想请教为张女士百般辩解、振振有词的理论家和学者们:面对《小团圆》这样的不打自招、自我暴露,你们怎样再来为她的“人品”辩解和吹捧呢?人,总是应该有一点良心吧?为人,总是应该有一条底线吧?
  至于对炮制出“张爱玲是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的地下党员的慧眼发现、苦心扶持、多方揄扬而成名的”新神话的论者,我除了鄙视,还是鄙视。这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污蔑。道理非常简单,他说的那几位“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的地下党员”,当时潜伏在日伪内部,公开的身份是汉奸,而且当时人人都认为他们是汉奸(这正表明他们潜伏得非常成功)。他们所办的是地地道道的敌伪刊物,而且当时人人都认为它们是敌伪刊物,绝对不会因为他们的秘密身份就改变了这些刊物的政治性质(不然他们早就暴露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交给他们的潜伏任务,也绝对不可能是“慧眼发现、苦心扶持、多方揄扬”张爱玲。可悲可嗤的是,这样的痴人说梦,自以为是大大地讨了张迷们的好,可是即使在骨灰级张迷中也没有几个人相信这种谎言。在所谓“张学”铺天盖地的“论文”、“专著”中也没见有什么人加以引用。而《小团圆》这回的“不打自招”,等于是掮了他一个大耳光!
  至于对美国大学者夏志清高唱的“鲁迅的文品和人品都不如张爱玲”的体会,我就不想再多写了。
  
  附:追记
  我曾将此文改写成较短的文章投稿某报。一位编辑回信说:“大作已拜读。从文章表现出的逻辑性和文字水准,我的直觉告诉我:大作是一篇好文章。我的专业背景是历史学和社会学,对文学只有一般性的了解,我想请两位懂行的朋友帮助看看,如无原则性的问题,我这里当然极愿刊用。”但不久,该编辑回信说不用了(也就是说有了“原则性的问题”)。感谢该编辑同时附来了“两位懂行的朋友”的意见,让我有了难得的学习的大好机会。不敢独享,抄在下面供大家一起研究,同时也附上我的一些疑惑,敬请大家指教。
  一位的意见比较简单:“看过了。这种看法并无新意,我最讨厌拿民族主义说张爱玲的事儿。”我不解的是:拙文的看法在当今的报纸上似乎不多见吧。照理说,“少”就意味着“新”啊!而捧张的论文、专著铺天盖地,为何倒有那么多“新意”呢?至于“拿民族主义说张爱玲的事儿”,拙文已说了。那也是鄙人受到金宏达的话的启发。我认为金先生说得对,而有金先生这样看法的人太少,有“新意”。不是说言论自由、人权平等吗?为什么你“最讨厌”,别人就不能发表了呢?
  另一位写得较长,而且很有激情:“我的意见很明确,我强烈建议不登。文章对《小团圆》的评论是从一种极狭隘的政治角度(而且自认为是政治正确的角度)来论述的,称不上真正的文学评论,缺乏对文学作品性质的基本认知;所谓夏虫不可语冰。任何事件都有多重的维度,文学作品之价值就在于表现这种多重维度,而且伟大作品之伟大往往就在于从事件中升华出人性。……我以为《小团圆》是以个体性来体验战争,无可厚非,更何况其意并不在于论述战争和所谓的‘民族大义’。从个人感觉来说。这类文章是我极厌恶的一种大棒文风,有文革气息。个人以为,此文实在会有辱××报之品位。”我不解的是:既然是“多重维度”,为什么就不可以从政治角度来评说作品了呢?谁都是应该从“自认为是政治正确的角度”来论述的吧?难道可以从自认为是政治不正确的角度来论述?什么是“真正的文学评论”,太玄妙了,我也不想弄懂,我写的就算是“杂文”吧,为什么你一“极厌恶”别人就不能发表了?“伟大作品之伟大往往就在于从事件中升华出人性”,鄙人就正是从《小团圆》这个“伟大作品”中谈论张爱玲的“人性”的啊!
  一个“最讨厌”,一个“极厌恶”,这两个评语鄙人倒很喜欢,并以为它正是拙文的价值所在,并更进一步以为已取得了杂文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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