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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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文写作中,要尽量避免过多使用“了”这个字。首先,在正式文告、通知里,“了”字会破坏文体风格,显得不够专业、严肃和简洁,感觉在中文水平上有问题。例如:
  17日下午2点,公司召开了今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会。李总经理主持了会议,就公司上一个季度的工作做了总结,在为全公司员工部署了下一个季度的工作任务的同時,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以上有4个“了”字都是冗词,全部可以去掉,并不影响原意。相反,去掉之后文章变得铿锵有力,中间没有缓冲和停顿。召开会议就是召开会议,主持会议就是主持会议,做总结就是做总结,部署任务就是部署任务,没必要“了”来“了”去。
  再比如:
  当时,原告沿着河阴路南侧向东步行,路过被告身边时,看了被告一眼。被告随即起身责问原告:“你瞅啥?”原告回答:“瞅你咋地?”被告就对着原告脸上打了一拳,两个人遂发生了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打断了原告两根肋骨,打烂了原告一块手表,价值人民币888元。
  这一段,除了第一个“了”勉强有必要,剩下的“了”字都需要修改,否则全文严重口语化,不适合作为公文。而且凡是大规模使用“了”字的文章,文句本身一定存在表述不清的问题。
  当时,原告沿河阴路南侧东向行进,路过被告身边时,双方发生眼神接触。被告当即起身责问原告:“你瞅啥?”原告回答:“瞅你咋地?”被告遂一拳击中原告面部,两个人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致使原告两根肋骨骨折,一块价值人民币888元的手表损毁。
  “看了一眼”这是口语,“打断了两根肋骨”“打烂了手表”同样都是口语,在公文中,出现这样的内容显得非常突兀,会影响全文风格。
  其次,“了”字在语感上有一种强烈的降速作用。它的主要用途是表示状态,或者动作终了,出现在句子中间时,会严重拖慢句子节奏。例如:
  他关上门,拉上窗帘,转身来到床边。
  他关上了门,拉上了窗帘,转身来到了床边。
  你觉得这两个句子里动作的速度是一样的吗?它们各自后面会接什么动作?前一个句子,全部是动词加名词,所以显得动作轻巧快捷,而后面一个句子加上了“了”,强调每个动作的完成和终了,于是显得动作从容而舒缓。
  苏东坡有一首《百步洪》,其中有几句诗为后世称颂不已,被认为是经典的博喻,把“快”字全然写尽:
  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
  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
  兔子奔跑、鹰隼落下,骏马冲下千丈坡,琴弦断裂从琴柱上离开,箭矢射出,闪电在缝隙里一闪而过,荷叶翻起,露珠从其上滑落,这都是形容快。结构上,都用了名词直接加动词,所以显得节奏非常快,读起来赏心悦目。如果加个“了”,就完全没有这种效果:
  就像兔子跑了,鹰隼落下了,骏马冲下了千丈坡。断弦离开了琴柱啊,箭矢飞离了手,啊!闪电划过了缝隙,露珠掉下了荷叶。
  于是,苏轼就变成了刀郎:“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当我离开它的时候,就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这里倒真的需要这个“了”,瓜秧断了,思念却从此而起,绵绵无绝期。
  最后,“了”这样的字,俗人最爱用,但其实它只适合大师用。比如杜拉斯的《情人》开篇: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全文的基调在第一句话就已经定下来:我已经老了。在这里,“老了”的这个状态一直贯穿整部小说,所以,少女时代的那些经历,站在湄公河边等待渡船的时光,在那些闷热房间里发生过的往事,才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正如杜拉斯随后写下的句子: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时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哪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
  “我已经老了”,这是王道乾的翻译版本,有的译者把这句话翻译为:“我已经上了年纪。”这样味道就完全不对了,前者是疯狂的文艺女青年怀揣秘密回忆终于老去,后者只是女孩子单纯地老了,甚至因为这种老去还略带着一点儿骄傲,只不过是因为做了祖母、外祖母的缘故。
  这么大的区别,只是因为“了”字的位置关系,中文多么奇妙啊!
  (林冬冬摘自微信公众号“槽边往事”,康永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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