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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发[2013]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