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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湖南商贸有三个基本的表现形式:转口、过境与市肆,由此形成了湘潭、郴州、岳阳、常德等几个商品集散中心。明代以降的经济发展,是形成这种贸易与特征的社会背景。这种商贸一方面满足了清代湖南民间社会日常生活的需要,一定程度活跃了城乡经济,催生了一批市镇,在西南边境经济与内地经济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同时商贸的发展又是单一的,带有政府强制性的行为。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使得从事这种活动的人基本上为外省之人,本省之贾亦或难见方志史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