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摘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认为现实中人才、信息化程度、传统的经营体制、创新机制、总体规划等方面阻碍了商业银行加速产品创新的进程,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开发的阶段性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产品开发
国外的一项研究表明,产品创新与商业银行的成功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而我国作为处于转轨经济的发展中国家,与国外相对成熟的银行业相比,商业银行在收入结构、产品创新的层次和数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面对竞争压力、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消费方式的快速变化以及经济环境的瞬息万变,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和差别化渐渐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焦点和内在要求,而创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的能力也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1 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现状分析
一项调查显示,在调查的15家银行中,只有南京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对产品开发的影响因素做了有效答复,尽管可收集到的数据有限,但也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上的一些问题。调查显示,几乎所有被访对象都认为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非常重要,但只有57%的银行制定了金融产品的加速开发策略,一般期望获得的收益是提高利润和树立形象,当然这与不同商业银行的战略和行业地位相关。关于加速新产品开发的原因,更多提到的是竞争压力和满足客户需求以防止客户流失。
2 我国商业银行加速金融产品开发的障碍与相关建议
根据国外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开发的管理和我国实际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加速开发的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缺乏复合型人才。金融经营者、从业者的素质是增强金融创新的供给能力和模仿普及创新成果的基础。从金融业从业人员来看,国内银行的基层从业人员的产品技能与知识结构较为老化,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产品发展与创新的要求。
第二,信息化不充分,缺乏国际框架的信息系统。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或多或少地建立起支持其业务操作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操作系统以及相应的管理、开发和运营体系,信息技术人员也不断增多,但是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水平相比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应用系统存在着孤立、不统一的问题,功能重复、技术复杂的情况导致管理成本提高;二是虽然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但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导致集成性较差,数据分散在不同的应用系统中而无法交换;三是信息技术体系的可扩展性较差,缺乏国际框架下的信息系统,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和快速发展的业务需求;四是由于缺乏历史和集成数据, 银行管理者难以从现有系统中获得决策信息支持,决策风险依然较大。
第三,传统经营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层级管理模式以及由此导致的缓慢决策机制。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在一种市场化程度低、竞争不充分的环境下生存,因而一份决议常常会经过层层审批才可以付诸实施,各部门、分支机构并不是以市场需要为标准来对产品开发流程进行分工和协作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不仅导致新产品开发进展缓慢,错过最佳的市场推出时机,也造成全行产品创新的不规范和不统一。
第四,银行产品创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管理高层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充分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机构,因此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产品创新的内在激励机制,经营者一般只求稳定,因此管理高层对此关注不足,影响到新产品的开发速度。
第五,缺乏统一总体规划,难以和业务战略相一致。目前商业银行推出新产品常常受到潮流趋势的影响,模仿性产品占据多数,因此缺乏统一规划,新产品开发没有充分考虑业务战略的发展, 导致产品创新不能有效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成为公司战略实施的障碍和鸡肋。
我国金融业的“后过渡期”结束,全方位的竞争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但由于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环境相对不完善,金融管制使金融产品开发也受到诸多限制。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分阶段提高金融产品的快速创新能力。
首先,在过渡期结束前,提高商业银行自身参与竞争的能力,完善产品创新的过程管理,初步制定过渡期结束后金融产品的发展战略。此时的创新业务仍以传统的信贷业务创新为主,学习积累国外投资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先进经验,在模仿中创新。提高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需要从4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流程再造改变目前反应缓慢的行政体系,组成真正的跨部门项目开发小组,从各部门选调人员,利用即时通讯、网络会议以及经常性的例会加强快速沟通的能力;二是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当务之急应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三是健全产品开发的激励机制,使管理高层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充分授权;四是采纳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加快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升级,必要时适当地将部分业务外包以加快信息系统改造的进程。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和地域优势,充分调查、分析客户需求,制定与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产品创新战略。一般成功的快速开发者都很注意设定目标和制订计划,其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定位行业领先者还是模仿者、评估利于快速开发的产品类型、制定支持新产品交付的新流程等。在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应有所提高,模仿并开发创新本土化产品,创新产品应逐步向投资银行、金融衍生品方向扩展,形成完整的业务体系。
最后,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健全以及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成熟,产品开发要求速度与质量并重,应强调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和搜集新产品创新的想法、充分的市场调查、产品的试销以及商业化预分析、事后检验等。
总之,商业银行加速新产品开发有助于从多方面改善组织经营,不仅有助于提高利润、扩大市场份额、减少损益平衡的周期,也有助于树立公司积极创新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并形成核心竞争力。当然,尽管快速创新可能改变市场,给公司带来超额利润,但并不意味着越快越好,应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选择开发的速度。不仅是因为员工需要进行培训以具备合格的技能,也是由于客户可能面对过剩的新产品而变得迷惑;此外,衍生品的快速创新也通常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因此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选择较快的开发速度。
【参考文献】
[1]卜玲玲.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趋势与我国的创新策略.济南金融,2005(6)
[2]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信息部课题组. 关于国内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及营销的思考.金融论坛,2005(11)
【作者简介】
羊婷婷(1984—),女,江苏苏州人,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认为现实中人才、信息化程度、传统的经营体制、创新机制、总体规划等方面阻碍了商业银行加速产品创新的进程,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开发的阶段性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产品开发
国外的一项研究表明,产品创新与商业银行的成功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而我国作为处于转轨经济的发展中国家,与国外相对成熟的银行业相比,商业银行在收入结构、产品创新的层次和数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面对竞争压力、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消费方式的快速变化以及经济环境的瞬息万变,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和差别化渐渐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焦点和内在要求,而创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的能力也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1 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现状分析
一项调查显示,在调查的15家银行中,只有南京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对产品开发的影响因素做了有效答复,尽管可收集到的数据有限,但也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上的一些问题。调查显示,几乎所有被访对象都认为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非常重要,但只有57%的银行制定了金融产品的加速开发策略,一般期望获得的收益是提高利润和树立形象,当然这与不同商业银行的战略和行业地位相关。关于加速新产品开发的原因,更多提到的是竞争压力和满足客户需求以防止客户流失。
2 我国商业银行加速金融产品开发的障碍与相关建议
根据国外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开发的管理和我国实际情况的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加速开发的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缺乏复合型人才。金融经营者、从业者的素质是增强金融创新的供给能力和模仿普及创新成果的基础。从金融业从业人员来看,国内银行的基层从业人员的产品技能与知识结构较为老化,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产品发展与创新的要求。
第二,信息化不充分,缺乏国际框架的信息系统。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或多或少地建立起支持其业务操作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操作系统以及相应的管理、开发和运营体系,信息技术人员也不断增多,但是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水平相比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一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应用系统存在着孤立、不统一的问题,功能重复、技术复杂的情况导致管理成本提高;二是虽然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但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导致集成性较差,数据分散在不同的应用系统中而无法交换;三是信息技术体系的可扩展性较差,缺乏国际框架下的信息系统,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和快速发展的业务需求;四是由于缺乏历史和集成数据, 银行管理者难以从现有系统中获得决策信息支持,决策风险依然较大。
第三,传统经营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层级管理模式以及由此导致的缓慢决策机制。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在一种市场化程度低、竞争不充分的环境下生存,因而一份决议常常会经过层层审批才可以付诸实施,各部门、分支机构并不是以市场需要为标准来对产品开发流程进行分工和协作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不仅导致新产品开发进展缓慢,错过最佳的市场推出时机,也造成全行产品创新的不规范和不统一。
第四,银行产品创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管理高层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充分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机构,因此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产品创新的内在激励机制,经营者一般只求稳定,因此管理高层对此关注不足,影响到新产品的开发速度。
第五,缺乏统一总体规划,难以和业务战略相一致。目前商业银行推出新产品常常受到潮流趋势的影响,模仿性产品占据多数,因此缺乏统一规划,新产品开发没有充分考虑业务战略的发展, 导致产品创新不能有效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成为公司战略实施的障碍和鸡肋。
我国金融业的“后过渡期”结束,全方位的竞争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但由于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环境相对不完善,金融管制使金融产品开发也受到诸多限制。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分阶段提高金融产品的快速创新能力。
首先,在过渡期结束前,提高商业银行自身参与竞争的能力,完善产品创新的过程管理,初步制定过渡期结束后金融产品的发展战略。此时的创新业务仍以传统的信贷业务创新为主,学习积累国外投资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先进经验,在模仿中创新。提高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需要从4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流程再造改变目前反应缓慢的行政体系,组成真正的跨部门项目开发小组,从各部门选调人员,利用即时通讯、网络会议以及经常性的例会加强快速沟通的能力;二是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当务之急应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三是健全产品开发的激励机制,使管理高层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充分授权;四是采纳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加快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升级,必要时适当地将部分业务外包以加快信息系统改造的进程。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和地域优势,充分调查、分析客户需求,制定与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产品创新战略。一般成功的快速开发者都很注意设定目标和制订计划,其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定位行业领先者还是模仿者、评估利于快速开发的产品类型、制定支持新产品交付的新流程等。在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应有所提高,模仿并开发创新本土化产品,创新产品应逐步向投资银行、金融衍生品方向扩展,形成完整的业务体系。
最后,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健全以及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成熟,产品开发要求速度与质量并重,应强调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和搜集新产品创新的想法、充分的市场调查、产品的试销以及商业化预分析、事后检验等。
总之,商业银行加速新产品开发有助于从多方面改善组织经营,不仅有助于提高利润、扩大市场份额、减少损益平衡的周期,也有助于树立公司积极创新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并形成核心竞争力。当然,尽管快速创新可能改变市场,给公司带来超额利润,但并不意味着越快越好,应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选择开发的速度。不仅是因为员工需要进行培训以具备合格的技能,也是由于客户可能面对过剩的新产品而变得迷惑;此外,衍生品的快速创新也通常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因此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选择较快的开发速度。
【参考文献】
[1]卜玲玲.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趋势与我国的创新策略.济南金融,2005(6)
[2]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信息部课题组. 关于国内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及营销的思考.金融论坛,2005(11)
【作者简介】
羊婷婷(1984—),女,江苏苏州人,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