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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博基于平等、便利、开放等网络特征,有利于民意的表达与接收,体现了社会民主发展的良好趋势。而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形式,政务微博的相关行为是出于行政主体促进效能、服务公益的积极意识。应当将其理性定位为公众参与的政治平台,减少义务约束,倡导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可以要求政务微博承担以公信力为基础的谨慎义务,并通过信息行为之诉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