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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文件)精神,经查询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记录、监管巡查记录和12315投诉记录,征求省、市文明办、经贸委、质监、国税、地税、等多部门意见,并在“福建工商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初选公示,省工商局研究决定,认定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为“2007~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