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政府非税收入是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的重要财政资金来源,是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对于非税收入的认识与管理都存在着一些误区,从征收部门到被征收单位都有着不同的认识。本文旨在通过对非税收入征管中的关键点进行探析,以期促进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化,加强征管与监督,提升非税收入预算的约束力。
关键词:非税收入 征管 规范化
一、引言
当前,我国的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是相对应的另一类财政收入。一般来讲,政府非税收入可分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客观分析,财政资金的来源应主要来自于税收。但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与“事权”和“财权”的不完全对应关系,使得我国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取消了或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特别是对于基层地方政府而言,非税收入对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改善地区人民福利方面,还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前地方相关部门还必须重视非税收入,对其征管工作应高度重视。
二、非税收入征管的现状分析
1.征管体制尚待完善。由于非税收入的特殊性,客观上造成了非税收入多头征收、多头使用的实际情况。而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在此方面仅仅发挥了制定征收标准或监督各部门征收的职能。由于财政与各级政府部门只有业务关系没有隶属关系,导致多头征收又缺乏统一监管的实际情况。
2.征管制度有待健全。随着税制改革与中央“简政放权”政务的推行,非税收入在征收范围、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如部分非税收入被取消等。虽然非税收入牵涉到各类社会组织,面广且项目较杂,同时又因政策变化而发生变化,一直没有统一的或者在国家范畴具有指导意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相关的标准或征收行为。这样客观上造成了非税收入的征管缺乏法律支撑,某些方面存在着法律瑕疵,其征管工作的程序法条也同步缺位。
3.非税预算约束力薄弱。当前我国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按年度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对象是财政资金。一般情况下,预算资金往往通过较为明细的收支类目实施控制,但是在预算口径方面,并未就非税收入等资金来源进行专门的备注。一些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则有意无意地将非税收入通过整体预算计划进行反映,缺乏详细的收支计划,从而使得预算从编制到执行都缺乏足够的约束力。
三、非税收入征管强化之对策
1.完善征管体系。一方面,是要考虑征、管、用分离的管理体制,减少各征收部门的本位主义,发挥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主要作用,使非税收入这一重要的财政资源统一到财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对本地区的征、管、用作出统一安排、管理与部署。要通过信息控制规范化、 收入管理规范化、 征缴程序规范化实现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以我区为例,2011年9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在我区正式实施。我区依托《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收”的管理模式,组织各执收执罚单位按照法定的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进行非税征缴,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
2.健全征管制度。
2.1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征管实施细则。要根据省政府令(2011)第8号《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和本区非税收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制度,从总则、征缴管理、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考核与激励、监督稽查等方面提出要求,规范了非税收入的征管行为。建议我区在此基础上,出台与之配套的操作规程,进一步对纷繁复杂的非税征管工作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2.2做好非税收入的会计管理。要通过会计的记录、对账等技术手段,确保非税收入在账务上有效管理,从而实现对实际资金流的控制。要求各执收单位按“四个及时”原则记好非税收入备查帐。即对本月已发生的非税收入征缴业务,及时归集缴款书、及时移交财务部门、及时记好备查帐、及时对账并处理待查收入。经过与专业人士探讨,建议暂时按“借:财政汇缴结算户,贷:非税收入项目”科目统一全区非税收入备查帐的会计核算。
2.3做好渠道管理與检查。在渠道管理方面,通过与银行及时沟通及信息共享,严格规范代收行为,强化各征收单位的综合考评。同时结合相关检查,如财政、审计、物价等联合检查或财政专项检查,对于非税收入的项目、标准、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检查征收单位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等行为。
3.提升非税预算约束力。在预算管理方面,对于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非税收入的明细预算管理,即全部采用财政预算的方式,统一到政府的预算管理体系中来。要改变非税收入收支挂勾的管理模式,实现非税收入的统一安排使用。在预算使用方面,应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实际需求,政府及财政部门统一考虑安排使用;各使用单位在非税收入方面也应建立事前预算,实施前申请与评估,实施过程中的预算定额确认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将收费使用权和收费所有权相分离,发挥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作用,使非税收入这一宝贵的资金用到实处。
四、结语
非税收入作为当前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理应强化其管理。财政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资金使用与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所有履行政府职能的收支全部采用财政预算的方式,统一到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指导性。各征收单位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当前预算框架约束内,尽量明细预算编制,规范开支非税收入,自觉接受财政部门指导与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在现行政府财政体制下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参考文献:
[1]冯辉.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激励与法律规制--理念重塑与类型化对策[J],广东社会科学,2014(4).
[2]张兴红,牛志杰,王建勇,剧凤兰,张杨.河北省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路径及对策研究 [J] ,经济研究参考,2016(19).
关键词:非税收入 征管 规范化
一、引言
当前,我国的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是相对应的另一类财政收入。一般来讲,政府非税收入可分为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客观分析,财政资金的来源应主要来自于税收。但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与“事权”和“财权”的不完全对应关系,使得我国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取消了或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特别是对于基层地方政府而言,非税收入对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改善地区人民福利方面,还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前地方相关部门还必须重视非税收入,对其征管工作应高度重视。
二、非税收入征管的现状分析
1.征管体制尚待完善。由于非税收入的特殊性,客观上造成了非税收入多头征收、多头使用的实际情况。而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在此方面仅仅发挥了制定征收标准或监督各部门征收的职能。由于财政与各级政府部门只有业务关系没有隶属关系,导致多头征收又缺乏统一监管的实际情况。
2.征管制度有待健全。随着税制改革与中央“简政放权”政务的推行,非税收入在征收范围、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如部分非税收入被取消等。虽然非税收入牵涉到各类社会组织,面广且项目较杂,同时又因政策变化而发生变化,一直没有统一的或者在国家范畴具有指导意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相关的标准或征收行为。这样客观上造成了非税收入的征管缺乏法律支撑,某些方面存在着法律瑕疵,其征管工作的程序法条也同步缺位。
3.非税预算约束力薄弱。当前我国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按年度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对象是财政资金。一般情况下,预算资金往往通过较为明细的收支类目实施控制,但是在预算口径方面,并未就非税收入等资金来源进行专门的备注。一些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则有意无意地将非税收入通过整体预算计划进行反映,缺乏详细的收支计划,从而使得预算从编制到执行都缺乏足够的约束力。
三、非税收入征管强化之对策
1.完善征管体系。一方面,是要考虑征、管、用分离的管理体制,减少各征收部门的本位主义,发挥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主要作用,使非税收入这一重要的财政资源统一到财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对本地区的征、管、用作出统一安排、管理与部署。要通过信息控制规范化、 收入管理规范化、 征缴程序规范化实现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以我区为例,2011年9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在我区正式实施。我区依托《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收”的管理模式,组织各执收执罚单位按照法定的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进行非税征缴,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
2.健全征管制度。
2.1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征管实施细则。要根据省政府令(2011)第8号《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和本区非税收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制度,从总则、征缴管理、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考核与激励、监督稽查等方面提出要求,规范了非税收入的征管行为。建议我区在此基础上,出台与之配套的操作规程,进一步对纷繁复杂的非税征管工作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2.2做好非税收入的会计管理。要通过会计的记录、对账等技术手段,确保非税收入在账务上有效管理,从而实现对实际资金流的控制。要求各执收单位按“四个及时”原则记好非税收入备查帐。即对本月已发生的非税收入征缴业务,及时归集缴款书、及时移交财务部门、及时记好备查帐、及时对账并处理待查收入。经过与专业人士探讨,建议暂时按“借:财政汇缴结算户,贷:非税收入项目”科目统一全区非税收入备查帐的会计核算。
2.3做好渠道管理與检查。在渠道管理方面,通过与银行及时沟通及信息共享,严格规范代收行为,强化各征收单位的综合考评。同时结合相关检查,如财政、审计、物价等联合检查或财政专项检查,对于非税收入的项目、标准、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检查征收单位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等行为。
3.提升非税预算约束力。在预算管理方面,对于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非税收入的明细预算管理,即全部采用财政预算的方式,统一到政府的预算管理体系中来。要改变非税收入收支挂勾的管理模式,实现非税收入的统一安排使用。在预算使用方面,应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实际需求,政府及财政部门统一考虑安排使用;各使用单位在非税收入方面也应建立事前预算,实施前申请与评估,实施过程中的预算定额确认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将收费使用权和收费所有权相分离,发挥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作用,使非税收入这一宝贵的资金用到实处。
四、结语
非税收入作为当前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理应强化其管理。财政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资金使用与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所有履行政府职能的收支全部采用财政预算的方式,统一到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指导性。各征收单位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当前预算框架约束内,尽量明细预算编制,规范开支非税收入,自觉接受财政部门指导与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在现行政府财政体制下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参考文献:
[1]冯辉.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激励与法律规制--理念重塑与类型化对策[J],广东社会科学,2014(4).
[2]张兴红,牛志杰,王建勇,剧凤兰,张杨.河北省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路径及对策研究 [J] ,经济研究参考,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