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我想就理智意义上的文化多元及其与美国研究的关系谈一些看法。我所以强调“理智”,是因为我同意路易斯·米南德最近在哈泼斯杂志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我们在学院里为促进社会变革所能够做的,甚至应该做的事情都有一个现实的极限。我不想自欺地说我就多元文化所谈的这些观点会在本文范围以外引起共鸣,或者以为多少作为一个学者我必须承担建设多元文化社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