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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目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两年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再次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成员持股问题作出了规定。此番高调亮出国资新政,旋即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新一轮国资改革路线图究竟如何描绘?是国企管理层持股禁令解除还是对空白地带进行规范?本刊特编发两篇对《实施意见》理解备异的文章,旨在引发读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