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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托住农村文化民生底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把文化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特别是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设备的购置配送等方面,优先安排农村地区,着力推进乡镇、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建设格局,分级、网络化、覆盖广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延伸文化惠民工程触角,打造乡村文艺生活风景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按照“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的思路,深入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全省文艺院团送戏下乡每年达1万场次。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扶持,为全省专业剧团配备流动舞台车130多台,较好解决了基层文化单位送戏下乡转场难、搭台难、交通难等问题,进一步扩大了演出覆盖范围。2013年启动的“欢乐潇湘”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把动员工作做到了乡镇、农村各个层面,两年来共演出1.8万场、参与群众3000余万人次,成为湖南近年来规模最大、发动最深入、参与面最广的群众文化活动。以“百团大赛”方式参赛的常德地区,吸引了来自基层的970支民间艺术团队,编排节目2000多个,演出600多场,现场观众达100多万人次,形成了“城乡互动、全民同乐”的生动局面。此外,湖南省文化厅积极培育农村特色民间文化乡镇。2014年,全省14个市州共有40个县或乡镇因其民间文化资源的群众性、参与性、普及性和整体性强,被命名为“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24个县或乡镇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正逐步占领农村群众精神家园,在保障群众文化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守住文化遗产安全警戒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尊重历史、保护遗存、记住乡愁”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中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同时积极挖掘整理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据统计,2005年、2008年、2012年湖南先后三次开展了古民居、古村落专题普查工作,共调查古镇古村落251处、古民居880栋,属于国保和省保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有28个,占全国十分之一。在此基础上,湖南省文化厅就保护利用项目及经费需求制定了详细规划,争取到国家项目经费7514万元,并在传统村落建设规划、文物维修、防火防灾等方面给予了专业指导。在非遗保护方面,湖南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18项,省级“非遗”项目202项;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人、省级传承人213人、市级传承人970人、县级传承人2446人,初步形成了四级名录分级保护体系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挖掘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湖南省文化厅积极鼓励培育壮大与乡土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相适应、与环境承载力相契合的产业业态,挖掘开发传统非遗技艺,着力增加村民就业,提高村民收入,改善村民生活。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组织11个重点扶持的传统村落所在地区政府参加港洽周专题招商,签约率100%。在湖南现有4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很多非遗项目与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结合,发展成为地区文化名片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规划,突出农村文化可持续主线。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制定并推动出台《湖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了基层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的保障责任和底线,以此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发展。同时,湖南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体小广场、传统村落保护等建设内容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中去,稳步推进非遗立法,着力为农村文化发展谋求更大的推动力量。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托住农村文化民生底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把文化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特别是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设备的购置配送等方面,优先安排农村地区,着力推进乡镇、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建设格局,分级、网络化、覆盖广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延伸文化惠民工程触角,打造乡村文艺生活风景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按照“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的思路,深入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全省文艺院团送戏下乡每年达1万场次。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扶持,为全省专业剧团配备流动舞台车130多台,较好解决了基层文化单位送戏下乡转场难、搭台难、交通难等问题,进一步扩大了演出覆盖范围。2013年启动的“欢乐潇湘”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把动员工作做到了乡镇、农村各个层面,两年来共演出1.8万场、参与群众3000余万人次,成为湖南近年来规模最大、发动最深入、参与面最广的群众文化活动。以“百团大赛”方式参赛的常德地区,吸引了来自基层的970支民间艺术团队,编排节目2000多个,演出600多场,现场观众达100多万人次,形成了“城乡互动、全民同乐”的生动局面。此外,湖南省文化厅积极培育农村特色民间文化乡镇。2014年,全省14个市州共有40个县或乡镇因其民间文化资源的群众性、参与性、普及性和整体性强,被命名为“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24个县或乡镇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正逐步占领农村群众精神家园,在保障群众文化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守住文化遗产安全警戒线。湖南省文化厅坚持“尊重历史、保护遗存、记住乡愁”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中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同时积极挖掘整理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据统计,2005年、2008年、2012年湖南先后三次开展了古民居、古村落专题普查工作,共调查古镇古村落251处、古民居880栋,属于国保和省保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有28个,占全国十分之一。在此基础上,湖南省文化厅就保护利用项目及经费需求制定了详细规划,争取到国家项目经费7514万元,并在传统村落建设规划、文物维修、防火防灾等方面给予了专业指导。在非遗保护方面,湖南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18项,省级“非遗”项目202项;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人、省级传承人213人、市级传承人970人、县级传承人2446人,初步形成了四级名录分级保护体系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挖掘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湖南省文化厅积极鼓励培育壮大与乡土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相适应、与环境承载力相契合的产业业态,挖掘开发传统非遗技艺,着力增加村民就业,提高村民收入,改善村民生活。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组织11个重点扶持的传统村落所在地区政府参加港洽周专题招商,签约率100%。在湖南现有4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很多非遗项目与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结合,发展成为地区文化名片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规划,突出农村文化可持续主线。2015年,湖南省文化厅制定并推动出台《湖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了基层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的保障责任和底线,以此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发展。同时,湖南省文化厅积极争取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体小广场、传统村落保护等建设内容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中去,稳步推进非遗立法,着力为农村文化发展谋求更大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