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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分析甘肃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现状及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形势,将环境风险影响因素按照“人机料法环”分类展开分析,结合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危货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联合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危货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对策。
关键词:甘肃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X736;D922.2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6-0041-03
引言
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也是危险货物运输的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
危险货物性质活泼、稳定性差,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泄露、爆炸、中毒、腐蚀等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较易引发环境污染。近年来,危货道路运输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影响较大的有2011年6月4日杭新景高速交通事故,导致了苯酚槽罐车泄漏污染新安江事件;2014年6月29日邵怀高速车辆追尾事故,导致油罐车油料泄漏污染农田水塘事件;2018年4月9日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境内省道304柴油罐车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污染泾河事件等。危货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通常具有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已经引起了交通、安全、环保等诸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甘肃省危货道路运输的特点及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形势
甘肃省作为石油化工输出和通过省份,危险货物运输集中区域重点在兰州、庆阳、白银、酒泉、金昌五地,危险货物种类主要货种为原油及石化深加工产品,货源与石化开采、加工生产和西部资源输出密不可分。甘肃具有“东进西出、坐中联六”的地域特征,是中国西部地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交通枢纽,每天由陕西、宁夏、新疆、四川等省进入甘肃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较多。除此之外,兰州市的西固区作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县之一,每天有数百辆来自全国各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由于化工生产和经营企业集中、危险化学品过境车辆多、运输线路长、加之危货品类逐年增多,使得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压力也越来越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十三五”期间甘肃省累计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7起,其中与交通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12起,占比超44%。
二、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风险管控问题分析
采用质量管理理论“人机料环法”因素分析法,可将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风险影响因素划分为五大要素:“人”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急救援人员等;“机”主要是指运输车辆及其装备的安全设施,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料”是指危化品自身;“法”主要指的是危化品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办法和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环”包括道路路况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
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在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结合甘肃省危货运输监管现状,可将目前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分类归纳如下。
(一)“人”
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操作技能不高。个别企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驾驶人员超速、超载、强超、抢会等违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未完全杜绝。部分驾驶员、押运员对运输危货特性、化学成分及危险性了解较少,事故发生第一时间缺乏应急处置能力。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素质不高。部分企业存在安全例检不到位、车辆动态监控未发挥作用、危化车辆凌晨0—5点休息制度未执行等问题,企业安全责任链有“断环”现象,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
3.行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落后。一是行业监管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危货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涉及的危险货物品种繁多、理化性质复杂,专用容器及车辆技术含量高,因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但由于专业化培训不足,目前监管人员对危险货物分类、包装、运输装备、托运、装载、运输要求等专业性法规、标准的掌握程度不尽人意。二是市县基层运管机构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的专业化人员数量较少,各地市运管机构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仅有综合性的货运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平均2—3人,安全监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
(二)“机”
1.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不到位,安全相关设备、器材配置不足。由于危货运输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危货运输企业存在规模小、盈利能力弱的问题。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及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购置、信息化监控设备配置等方面投入不到位,降低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仍需完善。个别环境风险较高的路段(如临水路段、人口密集路段)存在防撞、导流、警示标志標牌、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缺失或不完善问题,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三)“料”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该因素主要由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其它部门监管,本文不再叙述。
(四)“法”
1.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实现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建设并应用甘肃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采集电子运单,积极鼓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自动预警、提醒。虽然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在危货道路运输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已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目前电子运单的全面推行仍在进行中,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尚未做到在危货运输车辆上的百分之百覆盖,监管平台的功能也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2.联合监管机制不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链条长、环节复杂,直接涉及管理部门就有交通、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从目前的管理模式来看,危货运输在全过程中被切割成多个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由于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责、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差异,而且在区域之间还存在着管理水平、管理条件的差异,所以很难形成合力,不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实施管理,导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在包装、充装和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上以及对车辆和装备的管理上时常发生冲突,削弱了管理力度。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较少、执法信息不共享、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第一,由于法定职责的规定,目前甘肃省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平台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运行行为的处罚还仅限于交通一家,并且是由行业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处罚,处罚的层次和力度不足。第二,部分监管数据共享不足,例如,环境应急救援部门在处理一些危货车辆突发环境事件时,会遇到现场无法找到纸质运单和危货品标识的情况,难以及时获取车辆所载危险货物类型、理化特性、处置方式等内容,对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产生了阻碍。目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环境应急救援部门尚未建立该信息的及时共享机制。第三,部分监管信息共享时效性较差,例如,公安部门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抄告路面执法中查获的违法运输危化品行为,一般处罚信息要积攒到一定数量、间隔一定时间后,才进行统一抄告,因此抄告的时效性较差,无法做到同步共享,联合监管效应有所减弱。
(五)“环”
1.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公路个别路段存在路面较窄、弯急坡陡、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等问题,在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行方面存在一定隐患。
2.危货运输道路安全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受面积所限,危化品专用停车区域安全距离不达标,个别服务区没有设置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有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对策
(一)进一步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的企业,在信用评价、运力审批、减少检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危货运输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职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企业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
2.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等活动,促进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运输企业安全发展、守法经营理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行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教育,整体提升行业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
2.深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业执法队伍建设。
(三)提升危货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
1.在现有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智能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管平台功能的拓展和完善,加快信息化管理设备的普及,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
2.加快电子运单、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信息化手段的推广应用,尽快达到全覆盖,切实发挥智能信息化管理的效果。
(四)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能力建设
1.积极呼吁各级地方政府及负有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同综合施策,建立各级政府领导下的安监、公信、工商、交警、消防、应急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管理体系。
2.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建立危险品运输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强化过境危化品運输车辆的有效手段和执法措施。
3.建议由省安委会、道安委制定成员单位年度1-2次专项联合执法计划,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充装、普货车辆通过伪装、隐匿手段拉运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并采取集中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处等手段,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建议由省安委会、道安委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事故应急演练,为危货运输车辆应急救援积累经验。
5.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功能拓展和完善,尽快实现各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推送和数据共享,为联合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6.加强与公安、环保、应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在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方面的业务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为提升联合监管效果打好基础。
(五)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公路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要尽可能避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法规禁止穿越的区域,坚决不得穿越)。确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越的,必须严格履行各项环保审批程序,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严格落实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导流渠、事故应急池、护栏、标志标牌等)。
2.不断完善已运营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已运营公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一方面,重点对环境风险等级高的临水路段、人口密集路段的交安、防排水、污染物收集隔离等设施的适用性进行排查,及时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另一方面,通过增设警示提醒标志、紧急刹车带,改建急弯陡坡路段等措施整治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改善车辆通行条件,从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
3.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停放管理。在停车场面积较大、服务功能齐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辟危化品专用停车区域,并实行登记制度;对停车区面积较小具备一定功能的服务区设置危化品车辆限停标识牌,提供短暂停放服务;对不能满足危化品车辆停放的服务区,在入口处设置危化品车辆禁停指示牌和“请到前方服务区停靠”提示牌,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
结语
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危险货物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工作首先应以改善“人”的影响因素为重点,通过全面落实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其次应不断加强危货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建设与数据共享、落实联合执法,促进多部门监管力量形成合力,提升联合监管效力。最后应不断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守好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防控工作的最后防线。
参考文献:
[1] 交通运输部网站.交通运输部通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答问[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9-11/28/content_5456859.htm,2019-11-28.
[2] 张春艳,曹钧,茆文革.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对策研究[J].化工管理,2020,(34):75-77.
[3] 席敏婕.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产业科技创新,2020,2(17):109-110.
[4] 王旭磊.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影响因素分析和安全对策[J].公路交通科技,2017,(10):115-121.
收稿日期:2021-09-02
作者简介:凌波(1982-),男,甘肃兰州人,硕士,高级工程师,从事公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研究。
关键词:甘肃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X736;D922.2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6-0041-03
引言
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也是危险货物运输的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
危险货物性质活泼、稳定性差,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泄露、爆炸、中毒、腐蚀等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较易引发环境污染。近年来,危货道路运输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影响较大的有2011年6月4日杭新景高速交通事故,导致了苯酚槽罐车泄漏污染新安江事件;2014年6月29日邵怀高速车辆追尾事故,导致油罐车油料泄漏污染农田水塘事件;2018年4月9日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境内省道304柴油罐车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污染泾河事件等。危货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通常具有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已经引起了交通、安全、环保等诸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甘肃省危货道路运输的特点及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形势
甘肃省作为石油化工输出和通过省份,危险货物运输集中区域重点在兰州、庆阳、白银、酒泉、金昌五地,危险货物种类主要货种为原油及石化深加工产品,货源与石化开采、加工生产和西部资源输出密不可分。甘肃具有“东进西出、坐中联六”的地域特征,是中国西部地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交通枢纽,每天由陕西、宁夏、新疆、四川等省进入甘肃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较多。除此之外,兰州市的西固区作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县之一,每天有数百辆来自全国各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由于化工生产和经营企业集中、危险化学品过境车辆多、运输线路长、加之危货品类逐年增多,使得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压力也越来越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十三五”期间甘肃省累计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7起,其中与交通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12起,占比超44%。
二、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风险管控问题分析
采用质量管理理论“人机料环法”因素分析法,可将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风险影响因素划分为五大要素:“人”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应急救援人员等;“机”主要是指运输车辆及其装备的安全设施,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料”是指危化品自身;“法”主要指的是危化品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办法和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环”包括道路路况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
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在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结合甘肃省危货运输监管现状,可将目前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分类归纳如下。
(一)“人”
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操作技能不高。个别企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驾驶人员超速、超载、强超、抢会等违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未完全杜绝。部分驾驶员、押运员对运输危货特性、化学成分及危险性了解较少,事故发生第一时间缺乏应急处置能力。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素质不高。部分企业存在安全例检不到位、车辆动态监控未发挥作用、危化车辆凌晨0—5点休息制度未执行等问题,企业安全责任链有“断环”现象,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
3.行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落后。一是行业监管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危货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涉及的危险货物品种繁多、理化性质复杂,专用容器及车辆技术含量高,因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但由于专业化培训不足,目前监管人员对危险货物分类、包装、运输装备、托运、装载、运输要求等专业性法规、标准的掌握程度不尽人意。二是市县基层运管机构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的专业化人员数量较少,各地市运管机构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仅有综合性的货运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平均2—3人,安全监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
(二)“机”
1.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不到位,安全相关设备、器材配置不足。由于危货运输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危货运输企业存在规模小、盈利能力弱的问题。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应急救援器材及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购置、信息化监控设备配置等方面投入不到位,降低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仍需完善。个别环境风险较高的路段(如临水路段、人口密集路段)存在防撞、导流、警示标志標牌、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缺失或不完善问题,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三)“料”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该因素主要由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其它部门监管,本文不再叙述。
(四)“法”
1.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实现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建设并应用甘肃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采集电子运单,积极鼓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自动预警、提醒。虽然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在危货道路运输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已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目前电子运单的全面推行仍在进行中,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尚未做到在危货运输车辆上的百分之百覆盖,监管平台的功能也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2.联合监管机制不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链条长、环节复杂,直接涉及管理部门就有交通、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从目前的管理模式来看,危货运输在全过程中被切割成多个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由于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责、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差异,而且在区域之间还存在着管理水平、管理条件的差异,所以很难形成合力,不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实施管理,导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在包装、充装和运输等环节的管理上以及对车辆和装备的管理上时常发生冲突,削弱了管理力度。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较少、执法信息不共享、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第一,由于法定职责的规定,目前甘肃省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平台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运行行为的处罚还仅限于交通一家,并且是由行业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处罚,处罚的层次和力度不足。第二,部分监管数据共享不足,例如,环境应急救援部门在处理一些危货车辆突发环境事件时,会遇到现场无法找到纸质运单和危货品标识的情况,难以及时获取车辆所载危险货物类型、理化特性、处置方式等内容,对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产生了阻碍。目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环境应急救援部门尚未建立该信息的及时共享机制。第三,部分监管信息共享时效性较差,例如,公安部门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抄告路面执法中查获的违法运输危化品行为,一般处罚信息要积攒到一定数量、间隔一定时间后,才进行统一抄告,因此抄告的时效性较差,无法做到同步共享,联合监管效应有所减弱。
(五)“环”
1.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公路个别路段存在路面较窄、弯急坡陡、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等问题,在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行方面存在一定隐患。
2.危货运输道路安全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受面积所限,危化品专用停车区域安全距离不达标,个别服务区没有设置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有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对策
(一)进一步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的企业,在信用评价、运力审批、减少检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危货运输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职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企业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
2.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等活动,促进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运输企业安全发展、守法经营理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行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教育,整体提升行业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
2.深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业执法队伍建设。
(三)提升危货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
1.在现有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智能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管平台功能的拓展和完善,加快信息化管理设备的普及,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
2.加快电子运单、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信息化手段的推广应用,尽快达到全覆盖,切实发挥智能信息化管理的效果。
(四)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能力建设
1.积极呼吁各级地方政府及负有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同综合施策,建立各级政府领导下的安监、公信、工商、交警、消防、应急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管理体系。
2.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建立危险品运输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强化过境危化品運输车辆的有效手段和执法措施。
3.建议由省安委会、道安委制定成员单位年度1-2次专项联合执法计划,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充装、普货车辆通过伪装、隐匿手段拉运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并采取集中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处等手段,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建议由省安委会、道安委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事故应急演练,为危货运输车辆应急救援积累经验。
5.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危货运输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功能拓展和完善,尽快实现各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推送和数据共享,为联合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6.加强与公安、环保、应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在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方面的业务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为提升联合监管效果打好基础。
(五)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公路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要尽可能避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法规禁止穿越的区域,坚决不得穿越)。确因条件限制必须穿越的,必须严格履行各项环保审批程序,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严格落实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导流渠、事故应急池、护栏、标志标牌等)。
2.不断完善已运营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已运营公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一方面,重点对环境风险等级高的临水路段、人口密集路段的交安、防排水、污染物收集隔离等设施的适用性进行排查,及时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另一方面,通过增设警示提醒标志、紧急刹车带,改建急弯陡坡路段等措施整治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改善车辆通行条件,从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
3.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停放管理。在停车场面积较大、服务功能齐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辟危化品专用停车区域,并实行登记制度;对停车区面积较小具备一定功能的服务区设置危化品车辆限停标识牌,提供短暂停放服务;对不能满足危化品车辆停放的服务区,在入口处设置危化品车辆禁停指示牌和“请到前方服务区停靠”提示牌,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
结语
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危险货物运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工作首先应以改善“人”的影响因素为重点,通过全面落实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其次应不断加强危货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建设与数据共享、落实联合执法,促进多部门监管力量形成合力,提升联合监管效力。最后应不断完善道路环境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守好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防控工作的最后防线。
参考文献:
[1] 交通运输部网站.交通运输部通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答问[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9-11/28/content_5456859.htm,2019-11-28.
[2] 张春艳,曹钧,茆文革.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分析及事故防控对策研究[J].化工管理,2020,(34):75-77.
[3] 席敏婕.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产业科技创新,2020,2(17):109-110.
[4] 王旭磊.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影响因素分析和安全对策[J].公路交通科技,2017,(10):115-121.
收稿日期:2021-09-02
作者简介:凌波(1982-),男,甘肃兰州人,硕士,高级工程师,从事公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