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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日前表示,今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地版权、公安、信息产业部门将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转播火炬传递、奥运相关晚会,也应该获得授权,否则也是侵犯国际奥委会的权利。”许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