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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行政不作为,由于其违法的属性,给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带来了比较大的危害,因此有必要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救济。我国目前对行政不作为的概念没有定论,其诉讼救济制度也很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司法实践中操作很混乱。文中在借鉴其他国家相对成熟的不作为诉讼制度基础上,对行政不作为及其诉讼救济制度作一初步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