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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读书人推荐一部小说。
如果您读闲书不仅是为休息已经够累的脑子,也不是想“躲进小楼成一统”——倘若您有小楼的话,而且能耐受长篇,我建议您读一读《故乡天下黄花》。
我先要说这部小说的短处,以便您更快地决定是否要看这书。
小说的文笔不够好,也就是段落构造之类,遣词造句之类,反映出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不算很高。有些地方我能感觉到作者已经很着力去写,却还显得欠火候,大概是“灵气”的问题。这带着引号的灵气并不都是先天就有的,继续操练下去,会有大提高。要命的是另一些地方,很明显地是作者的不经意,拉大车拉出了毛病,便让人恨得牙痒。
现在的版本,错字不太少。是不太少,和时下的多数出版物比,不算多。虽然出版界有“错是绝对的,不错是相对的”之说,连当年不敢有人以为会出错的《毛泽东选集》也在新版本里打了补丁,也还是不错的好。尤其几处很扎眼的错字,编辑或校对为什么看不出,教人费解。
小说中的一些明显或不明显,但到底是生硬的注释或注释性的文字,至少有一部分多余。这不单纯是技巧问题,不能归到“文笔不够好”当中了事。小说都是涮人,但作者心里得有个数,明确自己涮谁,是涮羊肉还是红油火锅;不要,也不必存了一勺烩个“全家福”的打算。
有这么多毛病,《故乡天下黄花》仍旧是近一年来我所读到的最好看的一部中国小说,它的长处,远比短处有份量得多。
这部小说不媚俗,也不油腔滑调,作者用朴素的构造,简单的词汇,说自己的话。说自己的话,仿佛算不得长处,从初级的逻辑讲,文学作品能立得住的要素之一就是说作者自己的话。但是,我相信时下读书的人,绝对多数已被撵着超越了初级,很知道别的作家们时常说的算什么话。
这部小说是小说。没有“生物场”和“熵”的效应,也不利用“集合系统”“控制论”。作者以传统的形式,平实的角度,讲了个视角独特的故事。不玩儿自己和读者们弄不太明白的花花哨哨东西,其实是很大的长处。于是,大背景下的一群小人物演得尽兴,要戏核有戏核,要戏肉有戏肉,读者读着,即使有点儿累,也不至于读不下去。
这部小说不小。长篇小说都一律地追求场面和跨度的大,能将盘古开天地到美中苏三角弄进一个本子里的人,挺多。可是,真正如这部小说这样由大处着眼,从大处着手的,至少被我读到过的很不多。每临大事有静气,然后,说破英雄或者狗熊,都能惊煞以及惊杀人。
《故乡天下黄花》的长处和短处,尽在于作者的大处着眼和大处着手。
小说开始是袁世凯称帝后的那个腊月初四夜里,结尾一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五年。时间有六十余年,空间则放在马村这“连挂村公所牌子的正经房子也没有”的小地方。
小说共分四个部分,题目分别是
——村长的谋杀·民国初年
——日本人来了·一九四○年
——翻身·一九四九年
——文化·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
每一个部分,在正文之外,有前言或者附记,这些故意不要插到情节里去的,简约的缀文,有相当一些是实在耐看的大笔。没有“跃进”这似乎不可少的部分,“翻身”之后就闹“文化”,是又一处大笔,显示出作者营造大结构的能力,遗佚得好。
读《故乡天下黄花》,教我想到曾经在美国折腾了一阵的小说《百年》。这部写给二百周岁的老祖母美国的长篇,出版后叫好声和喊打声都够响亮。在那种和中国反动着的社会,因小说的内容引得人展开大批判,太不易了,能搅和到被“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也印上一版,更是不一般,足可见这小说的社会效果(不是文学成就)很有些非比平常的道道。
但是,我想到《百年》并不是发现《故乡天下黄花》复制了那个不断地在马背的世界上迁徙着的赶牛人故事,或者哪部分情节,某一种情绪;我甚至以为《故乡天下黄花》的作者未必看过这本已流行过去的书。我想到的主要是当年劈头盖脑地颁给《百年》的评论:
“作者用他并不好用的打字机,替我们画了一幅多么可怖的图画。
“没有天堂和地狱了,然后,他又告诉我们——也没有人。
“不仅是我们的过去二百年有多可怕,作者在说:看,我们有多可怕。”
看一本书想到另一本,推荐至此为止。差不多全是闲扯,空洞得可怕。
好在《故乡天下黄花》已经说破狗熊,实实在在的话早已印在这部您可以当“村史”读的小说里等着。
——我不认识作者,更找不到马村。一部《故乡天下黄花》,却分明是我生活过几十年的那“村子”的历史,这大约就是一切闲扯之外最重要的了;读过《故乡天下黄花》,您大概能同意这话。
(《故乡天下黄花》,刘震云著,载于《钟山》一九九一年一、二期)
如果您读闲书不仅是为休息已经够累的脑子,也不是想“躲进小楼成一统”——倘若您有小楼的话,而且能耐受长篇,我建议您读一读《故乡天下黄花》。
我先要说这部小说的短处,以便您更快地决定是否要看这书。
小说的文笔不够好,也就是段落构造之类,遣词造句之类,反映出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不算很高。有些地方我能感觉到作者已经很着力去写,却还显得欠火候,大概是“灵气”的问题。这带着引号的灵气并不都是先天就有的,继续操练下去,会有大提高。要命的是另一些地方,很明显地是作者的不经意,拉大车拉出了毛病,便让人恨得牙痒。
现在的版本,错字不太少。是不太少,和时下的多数出版物比,不算多。虽然出版界有“错是绝对的,不错是相对的”之说,连当年不敢有人以为会出错的《毛泽东选集》也在新版本里打了补丁,也还是不错的好。尤其几处很扎眼的错字,编辑或校对为什么看不出,教人费解。
小说中的一些明显或不明显,但到底是生硬的注释或注释性的文字,至少有一部分多余。这不单纯是技巧问题,不能归到“文笔不够好”当中了事。小说都是涮人,但作者心里得有个数,明确自己涮谁,是涮羊肉还是红油火锅;不要,也不必存了一勺烩个“全家福”的打算。
有这么多毛病,《故乡天下黄花》仍旧是近一年来我所读到的最好看的一部中国小说,它的长处,远比短处有份量得多。
这部小说不媚俗,也不油腔滑调,作者用朴素的构造,简单的词汇,说自己的话。说自己的话,仿佛算不得长处,从初级的逻辑讲,文学作品能立得住的要素之一就是说作者自己的话。但是,我相信时下读书的人,绝对多数已被撵着超越了初级,很知道别的作家们时常说的算什么话。
这部小说是小说。没有“生物场”和“熵”的效应,也不利用“集合系统”“控制论”。作者以传统的形式,平实的角度,讲了个视角独特的故事。不玩儿自己和读者们弄不太明白的花花哨哨东西,其实是很大的长处。于是,大背景下的一群小人物演得尽兴,要戏核有戏核,要戏肉有戏肉,读者读着,即使有点儿累,也不至于读不下去。
这部小说不小。长篇小说都一律地追求场面和跨度的大,能将盘古开天地到美中苏三角弄进一个本子里的人,挺多。可是,真正如这部小说这样由大处着眼,从大处着手的,至少被我读到过的很不多。每临大事有静气,然后,说破英雄或者狗熊,都能惊煞以及惊杀人。
《故乡天下黄花》的长处和短处,尽在于作者的大处着眼和大处着手。
小说开始是袁世凯称帝后的那个腊月初四夜里,结尾一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五年。时间有六十余年,空间则放在马村这“连挂村公所牌子的正经房子也没有”的小地方。
小说共分四个部分,题目分别是
——村长的谋杀·民国初年
——日本人来了·一九四○年
——翻身·一九四九年
——文化·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
每一个部分,在正文之外,有前言或者附记,这些故意不要插到情节里去的,简约的缀文,有相当一些是实在耐看的大笔。没有“跃进”这似乎不可少的部分,“翻身”之后就闹“文化”,是又一处大笔,显示出作者营造大结构的能力,遗佚得好。
读《故乡天下黄花》,教我想到曾经在美国折腾了一阵的小说《百年》。这部写给二百周岁的老祖母美国的长篇,出版后叫好声和喊打声都够响亮。在那种和中国反动着的社会,因小说的内容引得人展开大批判,太不易了,能搅和到被“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也印上一版,更是不一般,足可见这小说的社会效果(不是文学成就)很有些非比平常的道道。
但是,我想到《百年》并不是发现《故乡天下黄花》复制了那个不断地在马背的世界上迁徙着的赶牛人故事,或者哪部分情节,某一种情绪;我甚至以为《故乡天下黄花》的作者未必看过这本已流行过去的书。我想到的主要是当年劈头盖脑地颁给《百年》的评论:
“作者用他并不好用的打字机,替我们画了一幅多么可怖的图画。
“没有天堂和地狱了,然后,他又告诉我们——也没有人。
“不仅是我们的过去二百年有多可怕,作者在说:看,我们有多可怕。”
看一本书想到另一本,推荐至此为止。差不多全是闲扯,空洞得可怕。
好在《故乡天下黄花》已经说破狗熊,实实在在的话早已印在这部您可以当“村史”读的小说里等着。
——我不认识作者,更找不到马村。一部《故乡天下黄花》,却分明是我生活过几十年的那“村子”的历史,这大约就是一切闲扯之外最重要的了;读过《故乡天下黄花》,您大概能同意这话。
(《故乡天下黄花》,刘震云著,载于《钟山》一九九一年一、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