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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大企业在党内同级监督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响应号召,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党内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文章主要针对国有企业的纪委展开探讨,研究其在履行党内同级监督中的职责,对于其因主客观因素制约仍存在的部分难点进行研究探讨,制订相应改进策略,以克服其执行困难。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同级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17-0020-02
一、同级监督概述
同级监督就是各级的纪委对同级的党委委员实行监督的过程,这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所应履行的重要职责,意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已成为国家反腐斗争的主战场。国有企业纪委作为企业内的党组织监督机关,在企业内的党委委员和各级领导的同级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因制度体制、工作方式、思想认知方面存在的差异,国有企业纪委在进行同级监督工作时往往收效甚微,这就要求纪委监察人员应该结合实际及问题原因,采用更加合理的对策进行企业内的监督工作[1]。
二、党内同级监督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1.国有企业纪委履行同级监督的现状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不敢、不愿监督的现象。企业纪委在履行其监督职责时,有的慑于权威,对同级的党委人员不敢监督;还有部分碍于情面,怕麻烦缠身,于心底不愿履行监督职责,使整个监督工作的效果不甚理想。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纪委人员在监督工作中缺乏其所应具有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不会、不善监督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的监督人员虽然有意愿开展监察工作,但是却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开展,也不清楚监管工作有哪些内容。将监督检察工作停留在表面形式,仅停留在一些低水平、程序性、常规性的听审报告阶段,出现了分不清事情轻重的现象。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监督者缺乏监督管理的能力,对新时期党的具体监督程序、方法、要求不甚明确,没有清晰、明确的思路和合理的把握力度[2]。
此外还存在监督对象不愿意接受纪委工作的现象。在国有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领导在进行重大事件的决策工作时,对于理应征求纪委意见的决策并未切实落实,或是不按照相应程序处理。有的党员对于纪委的财力、物力保障工作缺乏支持,不配合其相关的工作,影响同级监督工作的实际执行。
2.解决同级监督问题的对策
(1)建设全新的体制机制。同级监督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现有的双重领导体制已经无法切实满足纪律检查工作所需,需要进一步的创新,尤其应该对上级纪委领导下级纪委的工作加强与改进。对企业内部的党委委员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应由上级派遣的同级纪检组进行,使工作监察更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
例如,某地的国有企业纪委经过认真地研究与思考,坚持在十九大报告的基础上,实行派驻纪检专员的制度。即给国有企业内的纪委书记赋予新的工作任务要求,任命其为党组纪检组派驻区域企业的纪检专员,使其充分发挥企业纪委驻地的优势,同时也使党组纪检组纪检专员的派遣工作更具权威。将两个职务并为一个,任命一人执行,使上下级纪委的交流沟通工作更为流畅,实现了党上下内外的全面融合,有效提升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最终质量。
(2)解决党内成员的思想问题。国有企业的纪委监察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培训、学习入手,将解决思想问题作为工作目标,使同级监督工作可以有效落实开展。一方面应该加强党员对党风党纪的学习。例如,某国有企业的纪委在企业中实行“党风党纪每周一学”的政策,在每周的党员大会上预留出十分钟的时间学习党风党纪,聚少成多,在一点一滴的积累中使党风党纪潜移默化地影响党员的身心,保证企业内部的党员作风廉洁。加强企业内部党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知,使其更易接受同级监督工作,提升其主动接受检查的意识,在思想层面上解决现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应该加强监督工作的落实,企业纪委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员工作制度要求,将企业党员需要履行的职责列成具体的执行条例,便于工作之中党委委员的履行、记录和自查。企业纪委还可以按照不同的季度对照企业制度要求对党委委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与通报,使各级党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可以被及时地监察。
(3)建立合理的制度体系。“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想要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检察工作确切落实到位,就应该建立一套完备、合理、规范的纪委工作制度体系,使纪委监督工作中的权威性、合法性、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发扬。国有企业应该将制度的建设放在首要的工作任务中,使其为监督工作提供保障,通过收集相关的党内法律法规、参考相关的国家法律条文、依据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拟定和下达的规章制度,及时、合理地制定或修改制度体系。
例如,某国有企业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确切、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主体在实际工作中的主体职责细则,将纪委的监督责任确切落实到位,确立党委委员的若干规定条例,使党风廉政的建设工作可以实际体现出来。初步建立和完善贴合企业实际情况、具備较强实用性的制度体系,令同级监督工作可以依据制度条例进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提升企业党员素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使监督检查工作确切落实,还应该做好内部党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其综合素质,这样才能使党组这一条“千里之堤”长久发展下去。这就要求企业内部应该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对企业有深入了解,对行业有清晰认知的新型纪检队伍。
例如,某地国有企业召开了党组织委员代表大会,推举并选出了全新的纪委督查人员,确立了纪委监督工作不仅是名誉形式,还重在责任的理念,制定企业内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考评任务工作表,使其能够确切履行其工作职责,将监督、检察工作落实到位,为公司营造出党风廉政的党组织环境。打破旧有的仅纪委书记一人进行同级监督工作的形式,形成新型的由书记带头,各级委员切实履行,通过整个纪委团队的通力合作,完成全方位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健全企业内部的纪委组织机构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通过公开选拔、党组织推荐、基层审核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的新型人才,培养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德才兼备能力,使其在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中能够确切履行其义务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国有企业纪委的党内同级监督工作也就是做好了党建的源头工作,在这一工作下,将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确切落实、执行到位,也就为党建工作提供了确切可行的办法。国有企业的纪委在现存的工作制度体系之下,通过建设机制、确立思想、完善制度、提升素质等方法,使同级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效果,为党建工作提供了可行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王志民.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同级监督机制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8(24):212.
[2]朱宝兴.对国有企业纪委履行党内同级监督职责的思考[J].石油政工研究,2017(6):38-41.
作者简介:宋文武,男,山西灵石人,高级政工师,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方向: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同级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章编号:2095-624X(2019)17-0020-02
一、同级监督概述
同级监督就是各级的纪委对同级的党委委员实行监督的过程,这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所应履行的重要职责,意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已成为国家反腐斗争的主战场。国有企业纪委作为企业内的党组织监督机关,在企业内的党委委员和各级领导的同级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因制度体制、工作方式、思想认知方面存在的差异,国有企业纪委在进行同级监督工作时往往收效甚微,这就要求纪委监察人员应该结合实际及问题原因,采用更加合理的对策进行企业内的监督工作[1]。
二、党内同级监督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1.国有企业纪委履行同级监督的现状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不敢、不愿监督的现象。企业纪委在履行其监督职责时,有的慑于权威,对同级的党委人员不敢监督;还有部分碍于情面,怕麻烦缠身,于心底不愿履行监督职责,使整个监督工作的效果不甚理想。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纪委人员在监督工作中缺乏其所应具有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不会、不善监督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的监督人员虽然有意愿开展监察工作,但是却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开展,也不清楚监管工作有哪些内容。将监督检察工作停留在表面形式,仅停留在一些低水平、程序性、常规性的听审报告阶段,出现了分不清事情轻重的现象。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监督者缺乏监督管理的能力,对新时期党的具体监督程序、方法、要求不甚明确,没有清晰、明确的思路和合理的把握力度[2]。
此外还存在监督对象不愿意接受纪委工作的现象。在国有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领导在进行重大事件的决策工作时,对于理应征求纪委意见的决策并未切实落实,或是不按照相应程序处理。有的党员对于纪委的财力、物力保障工作缺乏支持,不配合其相关的工作,影响同级监督工作的实际执行。
2.解决同级监督问题的对策
(1)建设全新的体制机制。同级监督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现有的双重领导体制已经无法切实满足纪律检查工作所需,需要进一步的创新,尤其应该对上级纪委领导下级纪委的工作加强与改进。对企业内部的党委委员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应由上级派遣的同级纪检组进行,使工作监察更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
例如,某地的国有企业纪委经过认真地研究与思考,坚持在十九大报告的基础上,实行派驻纪检专员的制度。即给国有企业内的纪委书记赋予新的工作任务要求,任命其为党组纪检组派驻区域企业的纪检专员,使其充分发挥企业纪委驻地的优势,同时也使党组纪检组纪检专员的派遣工作更具权威。将两个职务并为一个,任命一人执行,使上下级纪委的交流沟通工作更为流畅,实现了党上下内外的全面融合,有效提升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最终质量。
(2)解决党内成员的思想问题。国有企业的纪委监察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培训、学习入手,将解决思想问题作为工作目标,使同级监督工作可以有效落实开展。一方面应该加强党员对党风党纪的学习。例如,某国有企业的纪委在企业中实行“党风党纪每周一学”的政策,在每周的党员大会上预留出十分钟的时间学习党风党纪,聚少成多,在一点一滴的积累中使党风党纪潜移默化地影响党员的身心,保证企业内部的党员作风廉洁。加强企业内部党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知,使其更易接受同级监督工作,提升其主动接受检查的意识,在思想层面上解决现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应该加强监督工作的落实,企业纪委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员工作制度要求,将企业党员需要履行的职责列成具体的执行条例,便于工作之中党委委员的履行、记录和自查。企业纪委还可以按照不同的季度对照企业制度要求对党委委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与通报,使各级党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可以被及时地监察。
(3)建立合理的制度体系。“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想要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检察工作确切落实到位,就应该建立一套完备、合理、规范的纪委工作制度体系,使纪委监督工作中的权威性、合法性、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发扬。国有企业应该将制度的建设放在首要的工作任务中,使其为监督工作提供保障,通过收集相关的党内法律法规、参考相关的国家法律条文、依据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拟定和下达的规章制度,及时、合理地制定或修改制度体系。
例如,某国有企业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确切、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主体在实际工作中的主体职责细则,将纪委的监督责任确切落实到位,确立党委委员的若干规定条例,使党风廉政的建设工作可以实际体现出来。初步建立和完善贴合企业实际情况、具備较强实用性的制度体系,令同级监督工作可以依据制度条例进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提升企业党员素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使监督检查工作确切落实,还应该做好内部党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其综合素质,这样才能使党组这一条“千里之堤”长久发展下去。这就要求企业内部应该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对企业有深入了解,对行业有清晰认知的新型纪检队伍。
例如,某地国有企业召开了党组织委员代表大会,推举并选出了全新的纪委督查人员,确立了纪委监督工作不仅是名誉形式,还重在责任的理念,制定企业内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考评任务工作表,使其能够确切履行其工作职责,将监督、检察工作落实到位,为公司营造出党风廉政的党组织环境。打破旧有的仅纪委书记一人进行同级监督工作的形式,形成新型的由书记带头,各级委员切实履行,通过整个纪委团队的通力合作,完成全方位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健全企业内部的纪委组织机构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通过公开选拔、党组织推荐、基层审核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的新型人才,培养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德才兼备能力,使其在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中能够确切履行其义务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国有企业纪委的党内同级监督工作也就是做好了党建的源头工作,在这一工作下,将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确切落实、执行到位,也就为党建工作提供了确切可行的办法。国有企业的纪委在现存的工作制度体系之下,通过建设机制、确立思想、完善制度、提升素质等方法,使同级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效果,为党建工作提供了可行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王志民.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同级监督机制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8(24):212.
[2]朱宝兴.对国有企业纪委履行党内同级监督职责的思考[J].石油政工研究,2017(6):38-41.
作者简介:宋文武,男,山西灵石人,高级政工师,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方向: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