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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推动创建节水型城市进程,2005年9月27日,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内包括平江、沧浪、金闾三个古城区和吴中、相城、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的建成区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力争从2005年起通过3-4年的努力,到2008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以下便是节水基础管理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