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范理论视野下的外来青少年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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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从越轨行为的概念出发,探讨了外来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越轨行为的特点和类型,运用失范理论较为深入地探讨了外来青少年越轨的原因和越轨发展形成的过程,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新生代民工阿星的故事深入剖析了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原因及路径。
  [关键词] 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失范理论;越轨路径
  [中图分类号] C913.5[文献标识码] A
  
  一、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原因——失范理论的解释
  
  失范理论是早期一个很有影响力的解释越轨成因的社会学理论,它的贡献在于把越轨行为的主要原因归于社会而不是归于越轨者本人。失范理论对于认识和防范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迪尔凯姆可以说是失范理论的鼻祖,失范的概念正是由他引入现代社会学。他在其名著《自杀论》中,用失范这一概念描述当社会规范和价值相互矛盾、冲突或社会规范与价值相对脆弱时,在个人和社会中都会出现的混乱状态[1]。失范也是他用来解释越轨行为的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迪尔凯姆认为,失范是越轨的主要原因。在他看来,人的需求本来是无止境的,但是社会可以控制人的欲望。社会通过社会规范、社会舆论、道德意识等,在人们心理上形成一定的社会压力,在一定压力下,人们会在满足需求的手段和目标上寻找到平衡点。在社会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社会能够有效的调节人们的内心需要。但是如果社会被诸如城市化、工业化或战争等打乱时,社会规范、道德意识等就会产生混乱,社会对个人的影响力也就会降低甚至消失,而变化的社会又会使得人的欲望不受约束,使个人的需要不受限制,从而产生失范。在这种状态下,社会中缺乏可以依据的规则以及道德标准,个人在失去控制的需要面前,往往就会选择越轨行为。
  继迪尔凯姆之后,默顿发展了失范理论,也即紧张理论。默顿把失范看成是“规范的缺席”, 即人们对现存的社会规范缺乏广泛的认同, 从而使社会规范丧失了控制人们行为的权威和效力。这种理论认为,获取财富是社会衡量成功的主流标准,但是获取财物的手段对于不同阶层的人而言却是不同的。那些几乎没有受过教育、经济条件差的人很难用合法的手段获得金钱和其他成功的标志。当他们无法用合法的手段实现社会所认可的成功目标时,就会使他们产生挫折感、愤怒等紧张情绪,于是造成人的一种失范状态,这就有可能使他们以犯罪的手段去实现成功目标。
  不同机会理论是专门探讨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克洛沃德和奥林发展起来。他们认为社会所认可的成功是利用合法机会获得的成功,而要得到合法机会是要克服重重困难的。对于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来说,获得这种合法的机会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对教育机会的获得。教育上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以后是否获得许多合法机会。下层阶级的成员由于经济困难,不可能接受较多的教育。更重要的是,他们求学的欲望较弱,他们看不到教育对青少年社会地位改变的作用,因此他们往往轻易就会选择辍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妨碍下层阶级的人获得合法机会和利用合法机会取得成功。但是,下层阶级的青少年大多对自己的命运并不甘心,他们渴望成功。为此,他们利用机会去尝试,以希望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有所改变。可是,由于种种苦难,在他们谋求成功的志向和合法机会的缺乏之间,不断产生尖锐的矛盾,这就会使下层的青少年有种强烈的挫折感和愤怒感,不断产生紧张情绪。为了克服和缓解这种情绪,下层阶级的青少年会有不同选择。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饱受挫折的青少年可能继续尝试用合法的手段去获得成功,还有人会选择逃避社会,放弃以往追求的目标。那些看不到用合法手段获得成功的青少年,可能与有同样心境的人聚集在一起,于是形成了犯罪亚文化群体。在这种文化中,群体的心理支持可以帮助他们消除从事越轨行为而产生的紧张感,强化他们的越轨行为。
  从失范理论的创造者和发展者的这些理论,我们可以发现,越轨也有它的发展形成的路径。基本上遵循这样一个路线: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社会规范真空——城市青少年和下层阶级人们试图通过合法手段达到成功目标——目标无法达到——产生挫折感、愤怒感——或继续尝试合法手段取得成功,或选择非法手段实现目标——越轨行为产生,进而可能行为越轨亚文化群体。这样一个越轨形成原因与路径在现实案例中的解释力是很有效的。
  
  二、真实案例:新生代民工阿星的犯罪之路
  
  “当乡村少年们怀着生活梦想奔向城市时,却发现自己甚至找不到工作无法生存。巨大的落差催生了偏激的心理。原有的乡村道德体系开始溃败,甚至蜕化出一种更加残忍的生存哲学——不给钱就砍就杀,他人的生命与安全形同草芥。”
  ——摘自《“砍手党”背后的农村与城市》(载《南方都市报》2005年1月20日)
  2005年7月8日晚上9点,因为喝满月酒喝醉旷工一天,在汕头潮南区峡山镇打工的广西籍打工仔阿星被工厂辞退,在领取工资和扣压身份证问题上与主管起了冲突,将主管阿章砍死。9日,潜逃到深圳宝安公明镇的阿星自首。
  阿星,原名闭伟勋,1982年生,广西天等人。小时候的阿星也是一个很好的农村男孩,邻居们对阿星的评价是很乖,性格温和,遇事不急。阿星的妈妈出去打工时,阿星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15岁那年,阿星也随家人来到广东打工。从15岁到19岁,阿星一直在东莞一家工厂的重复劳作中度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他最大的梦想是能找到一份每天只干8小时的工作,“工资能有500元就满足了,可惜自己文化低,太难找了”。他在厂里干了4个月,应该赚到3000元左右,可是工厂只给了600元,他借了老板300元,一共得了900元,其中欠他的1000多元,老板说是必须交给厂里的押金。
  正因为这样,他认为自己很能理解同村人为什么从工厂里出来,“因为这工厂里有点不像是人过的日子。他们原来都是好人,走上这条路是不得已。如果他们能找到份稍稍好点的工作,怎么愿意去走这种不归路呢?”阿星自认为是村里少数几个正经打工的年轻人,不想去伤害别人,不想走不归路。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打工者都会比较看不惯一些不可一世的城里人,有时候很想找个机会报复一下”,阿星提到几年前自己因为没有暂住证被关被罚款的事、他的无辜朋友被保安员打残的事,还有城里人在他的年龄可以读书而他必须每天12小时呆在工厂的事,“有时会让人憋一肚子气”。
  尽管如此,他又说自己已经离不开城市了,“农村的生活不习惯了,像我这种在城市里打了五六年工的年轻人,都不可能再习惯农村的生活”。
  但是,没有什么文化与技能的他生存艰难,他的同乡很多做了砍手党,而他在夹缝中挣扎。他没有像同乡那样去抢劫。阿星曾经在一段时间内和这批被称为“砍手党”的同乡混迹在一起,帮他们做饭。“我挣扎了这么久,就是想和他们不一样,可是一不小心,我还是跟他们一样了。我害怕跟他们一样,也想避开他们。可是我好像逃不开这个网。”阿星在找工作、困难时接济生活等方面,除了老乡,他没有其他人可以依靠。”在出事之前,阿星说,“如果有一天,工厂把我辞了,或者工厂倒闭了,我又找不到工作,甚至连回家的钱也没有,我就只有跟着他们去抢”。
  在派出所内,阿星曾说,“我心里很平静,我的投案自首如果能阻止我的弟弟、弟弟的朋友和老乡重走我的路,另外,社会能关注我们的生存状态,我就满足了”。
  深圳公明的一位公务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会大环境应该是对外来农村青少年影响最大的,比如说给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劳动技能方面的培训,这都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协调。另一位警员的观点是:贫富差距不能太大。他说,谁都不愿意走这条路,但现在很多地方连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都还实现不了,被他们抓获的好多犯罪嫌疑人连自己和父母的名字都不会写,他们何以谋生?
  
  三、案例的解读:失范与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发生路径
  
  像阿星这样的城市外来青少年,在法律上来讲给予过分同情容易造成对犯罪的宽容,但是我们更应该从客观的社会原因入手,找到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为城市外来青少年在城市里更好工作生活营造一个好的环境,也找到越轨预防的有效途径。
  或自己或随家人来到城市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的发生,不是突发的,并不是一来到城市就进入越轨甚至犯罪行列,事件的发生总会有一般路径。了解这个发生的路径,可以为我们塑造良好的外来青少年发展的城市环境提供有意义的建议,这也是我们研究外来青少年越轨问题的目的。而失范理论就为我国外来青少年越轨产生原因提供了解释,为我国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发生路径提供了应用的价值。
  具体来说,我国外来青少年越轨行为发展形成的路径可概括如下:
  城市化背景下出现的社会规范真空。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很快,城市化水平由1979年的13.2%上升到目前的近40%,处于加速时期,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工业化、城市化不仅引起城市规模与空间结构的变化,而且引起社会、文化、社会规范以及生活方式等的变革,形成了异质性强的多元化空间。传统、习俗、道德等非正式控制手段的作用随着城市外来人口的进入和城市规模的扩大逐步减弱,而越来越依靠法律法规等正式控制手段。而法律法规的制订程序复杂,总会出现滞后性,这就会出现“规范”真空,造成社会对外来青少年的控制力的减弱。杭州上城区的一项调查发现,近两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审理的52起16-18周岁(不包含18周岁 )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中大部分犯案人都是外来务工者。并且,绝大多数来杭州的农村犯案人员都没读过高中,基本上是法盲。这正是印证了外来青少年处于思想规范空白的这样一种状态与越轨的相关性。
  外来青少年在开始阶段总是处于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的压力下,试图采用合法手段来实现成功目标。城市生活有着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各种娱乐设施,深深吸引了外来青少年,而享受这些条件和设施却是需要巨大的成本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巨大的贫富差距,让外来青少年看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的惬意,也让他们看到了城市生活里金钱的重要性,刺激了他们取得财富的欲望。而自身的家庭地位、经济地位乃至社会地位的差距,更会使得这种欲望愈加强烈。他们便开始期望从受教育、工作等各种合法手段来获取成功,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及经济地位。
  目标有可能并没有如期望那样的达成。正如马太效应所阐述的那样,资本趋于流向原本就资本集中的地方。获取成功的机会也需要资本的购买。受教育也需要很高成本,尤其是对于不具有本地户口的外来青少年来说,高昂的学杂费、借读费以及高昂的培训费等可能就剥夺了他们的受教育机会。通过教育获得成功是一条最为重要的途径,教育能给人其他获得成功的合法机会。在这条途径上的失败,就很有可能造成目标的无法达成。工作作为获取成功的另一种途径,对于外来青少年来讲也是较为困难的。因为好的工作机会的获得往往又是与教育联系在一起,不管是基础教育还是培训教育,能够获得充裕财富的工作往往要一定的教育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外来青少年的获得成功的手段受限,目标难以达成。当然不排除有很多青少年依然可以通过慢慢的积累来获得成功。
  这些目标无法达成的青少年,他们对自己的命运也许并不甘心,他们依然很渴望成功。他们仍然会再去尝试各种机会以期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然而,手段与目标之间的断裂总是不断刺激着他们。高的期望与目标的无法达成,就会使外来青少年们产生挫折感、愤怒等情绪。
  为了排解这种情绪,外来青少年或是会继续采取合法手段来获得成功,或是开始放弃以往追求的目标,或是采取非法手段获得成功,在后两者的情况下越轨行为就会产生。放弃以往追求的目标就有可能出现具有轻微社会危害性的越轨行为,如自毁行为、不适当行为、异常行为、不道德行为等。采取非法手段获得成功的越轨行为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如反社会行为和犯罪行为。
  外来青少年采取合法手段获得成功的失败,使得他们中的一部分不再相信这些合法手段而是采取可能和更快的途径。而这样的有同样遭遇的人可能因为“同病相怜”走在一起,形成越轨亚文化群体。这种亚文化进一步为越轨提供了理论上的价值和行为的参照标准,减少和淡化了外来青少年越轨后所产生的道德上的压力,强化了他们的越轨行为,使得越轨行为的危险性扩大。
  
  四、建议
  
  从外来青少年越轨的形成发展路径与原因,我们可以找到控制越轨行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越轨行为的方法。虽然迪尔凯姆的一个著名观点认为,社会越轨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均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一个根除了社会越轨行为的社会反而是病态般的受到过分控制的社会,如果消除了犯罪现象,人类也就不会进步。但是,为着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生活的安定的着想,为着另外一些无辜生命的安全着想,控制越轨行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越轨行为是必要的。虽然并不能完全消除,但是,控制在不成为社会问题的基础上是可行的。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点是可做且应该做的:
  第一,增大教育投入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城市的教育成本高昂,使得很多外来的经济条件不好的青少年被关在学校的大门之外,而成为城市里的流民或是越轨者。技能培训的成本就更高,使得错过基础教育的青少年拥有一技之长的可能性也斩断。因此,增大教育投入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对于国家来说,可能会暂时付出很大经济代价,但是,与其将这些成本大量投入犯罪后的治理,不如做到犯罪预防,更能对将来成本的节约和社会发展有利。将青少年纳入学校管理体制,将会很有效的减少越轨行为。
  第二,塑造良好的、健康的城市人文环境。首先,城市居民应对城市外来青少年持正确的态度,拒绝社会排斥。其次,倡导外来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只盲目追求经济上的成功,也应树立切合实际的志向。因此,在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精神方面的设施不能少,如报刊亭、图书馆等。还可以经常举行一些文化活动,提高外来青少年的人文素质。
  第三,尽快建立城市社会规范,填补城市规范真空。不仅要健全法制法规等正式控制手段,让这些法制法规跟上城市化与社会转型的步伐,也要强化传统习俗等非正式控制手段。这主要是要让外来青少年认可城市,融入城市,在城市中也能产生归属感,加强他们与城市的人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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