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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许多近代建筑的光彩已被高楼大厦所掩盖。文章以济南广智院的调研为例,探讨了如何对近代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使其与新的城市元素相融合、交织,从而形成多元城市生活形态和空间形态的交融和互动,以有机延续城市的文化和记忆。
关键词:现代城市规划;广智院;多元建筑;建筑价值;近代建筑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1-0020-02
1广智院建筑特色及现状分析
广智院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广智院街,是中国最早的博览建筑之一。广智院的建筑特色,在建筑外观方面,是一片中西结合、气势连贯、空间相互连接的平房建筑群。院大门设在北面的广智院街上,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中西建筑手法混杂、中西建筑风格交融的作品。院内建筑全部为青砖砌筑,双坡硬山屋面,当地小青瓦覆顶。在室内空间方面,陈列厅作为广智院的主体建筑,主展厅一字排开,两排木列柱将厅分为三部分,中间宽而高,两侧狭而低,利用高差设南北两列侧窗。在建筑细部方面,砖雕、瓦作、石刻均十分精细。
广智院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由城市建设带来的周围环境恶化、交通秩序混乱、建筑格局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该建筑的生存。主要问题有:(1)道路拥挤,来往人员密度过大,如果恢复其原有的展览陈列功能,缺少必要的停车空间;(2)大量施工建筑、临时建筑和任意堆放的建筑垃圾破坏了历史文物建筑的原有风貌,降低了其潜在的文化价值;(3)缺乏对该建筑周边环境合理、整体的规划,没有使其特有的建筑文脉与现代城市生活相融合;(4)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中,却没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已略显陈旧。
2以广智院为例浅谈济南近代建筑的保护措施
近代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和维护。政府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和倡导者,在保护工作中占主导地位,由其制定的相应自护计划、远景规划和相关政策、策略至关重要。而通过各种措施增强全体市民的法律保护意识,自觉投身到近代建筑的保护、利用中去,可为多元化城市形态的融合互动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1完善近代建筑的保护立法工作
现今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主要法律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据这部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只有对保护和使用历史风貌建筑过程中的行为以法规条例的形式作以明确规定,保护工作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2.2对近代建筑进行保护、再利用价值综合评估
以广智院为例,首先从广智院的保护层面上着手,在综合评估思想指导下进行专项保护价值评估并为其建立档案,对建筑的产权、坐落、面积、数量、类别等进行详细记录,实地普查,制定保护方案,明确保护等级,设立保护标志,从而全面和完善地评价建筑的保护价值所在。其次从广智院再利用层面上着手,对其进行物质使用价值分析、其潜在的功能可行性分析、其价值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生态保护、能源消耗状况分析等,从而为保护历史建筑寻求一个合适的用途,激发城市活力。
2.3突出建筑单体和整体环境的“原真性”,与保护性开发相结合
在对广智院等近代建筑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应从“一原则、两方面”着手,一原则是指不改变原状,修旧如旧,对其进行抢救、保护、继承与发展的原则;两方面是指:一要维护广智院等近代建筑单体原有的结构体系和原有的景观绿化空间:二要在开发改造过程中,对其原有使用功能进行更新再利用,以满足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需要。
3促进多元城市建筑形态的交融与互动
建筑作为城市发展最有力的见证,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的建筑已日趋“个性化、现代化、多元化”,但这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现代主义城市的死板和单调。简·雅各布斯认为,城市生活是多元化的,旧日的街道,往昔的建筑,自有其不可磨灭的生机和活力。可见,如何将建筑物之间进行更好的功能整合,来体现对城市空间和土地的高效利用是当今城市发展中的首要问题。
3.1城市有机更新与文脉传承的交融与互动
目前我国城市正经历着旧貌换新颜的转变,可城市的个性在逐渐丧失,变得越来越面目相似,政客、房产商和建筑师成为城市环境的主角,趋同的经济、文化环境之间进行着模仿和移植。济南广智院等近代建筑作为济南特定历史时期的真实写照,充分体现了西方建筑文化思潮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冲击,它们在城市发展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形成了城市历史沉淀的叠合。济南的近代建筑已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岁月历程,但是由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一座座不可重生的近代建筑被拆除,侥幸躲过劫难的已是风烛残年、长年失修。在对旧建筑进行修复和改造的实践中,应鼓励采用现代材料、现代技术、现代工艺提升建筑品质,允许按照现代建筑理论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在更高的美学层次上实现以新补旧,新旧穿插的和谐统一关系,并赋予建筑以新的使用功能,使之更好地为现代人服务。城市是历史的容器,建筑是历史的载体,我们对城市生活本质的探索是对“场所精神”的追求。我们探索历史性建筑空间的再利用,事实上是使其“场所精神”得以延续。我们只有在发掘、尊重、保护城市历史文脉的基础上促进城市更新,才能真正创造性地发展场所,激发城市活力,有机延续城市的文化和记忆。
3.2多元建筑形式、风格的交融与互动
建筑是时代的一面镜子,忠实地反映着其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征和成就。每一座建筑都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因子,每一种建筑类型都反映了当时所处历史时期人们的审美需求和社会文化状况,多元建筑形态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推动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济南作为经历了近代建筑活动的典型城市之一,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近代建筑的有效保护,它们的存在没能与现代城市生活有机相融,其命运令人担忧。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多种建筑类型和谐共生的良好城市环境,真正改善人们的居住品质,我们应该积极推进对近代建筑的保护、开发与再利用,在与其他建筑类型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展示新的功能需求和时代精神,为城市建设增添活力,使历史得以重构,建筑得以重生。
3.3建筑更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交融与互动
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性发展战略得到了普遍认同。建筑及城市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观更多地表现为观念的转变与指导思想的更新。它要求我们在建设中最大限度地杜绝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与建筑的新建相比,旧建筑改造设计注重旧建筑的空间资源再生利用,能够节约新建设投资和拆除旧建筑的费用,缩短建设周期,减少拆除旧建筑所生的社会矛盾和城市垃圾,对土地资源采取最大程度的有效利用。这种“少拆除,多利用”的思想可以保证改造再利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环境的友好性,注重场地环境景观和场所性营造。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那些在旧城改造中所面对的历史性建筑。
4结语
旧建筑是我们生活场景中不可中断的链接,这种链接使我们今天的生活与历史及地域紧紧地连在一起,使我们的感情有了物质的依托。广智院等济南近代建筑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我们只有充分挖掘和展现其具有的建筑文化,最大限度地利用其蕴涵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使之与现化城市生活有机融合,从而提升城市文化生活品质,达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目的。
作者简介:宋赞(1981-),女,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
关键词:现代城市规划;广智院;多元建筑;建筑价值;近代建筑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1-0020-02
1广智院建筑特色及现状分析
广智院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广智院街,是中国最早的博览建筑之一。广智院的建筑特色,在建筑外观方面,是一片中西结合、气势连贯、空间相互连接的平房建筑群。院大门设在北面的广智院街上,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中西建筑手法混杂、中西建筑风格交融的作品。院内建筑全部为青砖砌筑,双坡硬山屋面,当地小青瓦覆顶。在室内空间方面,陈列厅作为广智院的主体建筑,主展厅一字排开,两排木列柱将厅分为三部分,中间宽而高,两侧狭而低,利用高差设南北两列侧窗。在建筑细部方面,砖雕、瓦作、石刻均十分精细。
广智院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由城市建设带来的周围环境恶化、交通秩序混乱、建筑格局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该建筑的生存。主要问题有:(1)道路拥挤,来往人员密度过大,如果恢复其原有的展览陈列功能,缺少必要的停车空间;(2)大量施工建筑、临时建筑和任意堆放的建筑垃圾破坏了历史文物建筑的原有风貌,降低了其潜在的文化价值;(3)缺乏对该建筑周边环境合理、整体的规划,没有使其特有的建筑文脉与现代城市生活相融合;(4)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中,却没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已略显陈旧。
2以广智院为例浅谈济南近代建筑的保护措施
近代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和维护。政府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和倡导者,在保护工作中占主导地位,由其制定的相应自护计划、远景规划和相关政策、策略至关重要。而通过各种措施增强全体市民的法律保护意识,自觉投身到近代建筑的保护、利用中去,可为多元化城市形态的融合互动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1完善近代建筑的保护立法工作
现今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主要法律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据这部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只有对保护和使用历史风貌建筑过程中的行为以法规条例的形式作以明确规定,保护工作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2.2对近代建筑进行保护、再利用价值综合评估
以广智院为例,首先从广智院的保护层面上着手,在综合评估思想指导下进行专项保护价值评估并为其建立档案,对建筑的产权、坐落、面积、数量、类别等进行详细记录,实地普查,制定保护方案,明确保护等级,设立保护标志,从而全面和完善地评价建筑的保护价值所在。其次从广智院再利用层面上着手,对其进行物质使用价值分析、其潜在的功能可行性分析、其价值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生态保护、能源消耗状况分析等,从而为保护历史建筑寻求一个合适的用途,激发城市活力。
2.3突出建筑单体和整体环境的“原真性”,与保护性开发相结合
在对广智院等近代建筑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应从“一原则、两方面”着手,一原则是指不改变原状,修旧如旧,对其进行抢救、保护、继承与发展的原则;两方面是指:一要维护广智院等近代建筑单体原有的结构体系和原有的景观绿化空间:二要在开发改造过程中,对其原有使用功能进行更新再利用,以满足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需要。
3促进多元城市建筑形态的交融与互动
建筑作为城市发展最有力的见证,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的建筑已日趋“个性化、现代化、多元化”,但这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现代主义城市的死板和单调。简·雅各布斯认为,城市生活是多元化的,旧日的街道,往昔的建筑,自有其不可磨灭的生机和活力。可见,如何将建筑物之间进行更好的功能整合,来体现对城市空间和土地的高效利用是当今城市发展中的首要问题。
3.1城市有机更新与文脉传承的交融与互动
目前我国城市正经历着旧貌换新颜的转变,可城市的个性在逐渐丧失,变得越来越面目相似,政客、房产商和建筑师成为城市环境的主角,趋同的经济、文化环境之间进行着模仿和移植。济南广智院等近代建筑作为济南特定历史时期的真实写照,充分体现了西方建筑文化思潮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冲击,它们在城市发展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形成了城市历史沉淀的叠合。济南的近代建筑已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岁月历程,但是由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一座座不可重生的近代建筑被拆除,侥幸躲过劫难的已是风烛残年、长年失修。在对旧建筑进行修复和改造的实践中,应鼓励采用现代材料、现代技术、现代工艺提升建筑品质,允许按照现代建筑理论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在更高的美学层次上实现以新补旧,新旧穿插的和谐统一关系,并赋予建筑以新的使用功能,使之更好地为现代人服务。城市是历史的容器,建筑是历史的载体,我们对城市生活本质的探索是对“场所精神”的追求。我们探索历史性建筑空间的再利用,事实上是使其“场所精神”得以延续。我们只有在发掘、尊重、保护城市历史文脉的基础上促进城市更新,才能真正创造性地发展场所,激发城市活力,有机延续城市的文化和记忆。
3.2多元建筑形式、风格的交融与互动
建筑是时代的一面镜子,忠实地反映着其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征和成就。每一座建筑都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因子,每一种建筑类型都反映了当时所处历史时期人们的审美需求和社会文化状况,多元建筑形态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推动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济南作为经历了近代建筑活动的典型城市之一,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近代建筑的有效保护,它们的存在没能与现代城市生活有机相融,其命运令人担忧。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多种建筑类型和谐共生的良好城市环境,真正改善人们的居住品质,我们应该积极推进对近代建筑的保护、开发与再利用,在与其他建筑类型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展示新的功能需求和时代精神,为城市建设增添活力,使历史得以重构,建筑得以重生。
3.3建筑更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交融与互动
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性发展战略得到了普遍认同。建筑及城市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观更多地表现为观念的转变与指导思想的更新。它要求我们在建设中最大限度地杜绝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与建筑的新建相比,旧建筑改造设计注重旧建筑的空间资源再生利用,能够节约新建设投资和拆除旧建筑的费用,缩短建设周期,减少拆除旧建筑所生的社会矛盾和城市垃圾,对土地资源采取最大程度的有效利用。这种“少拆除,多利用”的思想可以保证改造再利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环境的友好性,注重场地环境景观和场所性营造。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那些在旧城改造中所面对的历史性建筑。
4结语
旧建筑是我们生活场景中不可中断的链接,这种链接使我们今天的生活与历史及地域紧紧地连在一起,使我们的感情有了物质的依托。广智院等济南近代建筑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我们只有充分挖掘和展现其具有的建筑文化,最大限度地利用其蕴涵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使之与现化城市生活有机融合,从而提升城市文化生活品质,达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目的。
作者简介:宋赞(1981-),女,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