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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旧会计准则相比有许多重要变革,主要体现在强调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减值准备不能冲回、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变以及存货准则、借款费用准则和有关企业合并的变化等6个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是中国会计改革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正在逐步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效及趋同,有效促进了中国企业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使之走向更加成熟、更加规范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