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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垃圾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排出量大,成分复杂多样,且具有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 ,需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如不能妥善处理,就会污染环境,影响环境卫生,浪费资源,破坏生产生活安全,破坏社会和谐。垃圾处理就是要把垃圾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加以合理的利用。当今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关键词:生活垃圾现状,生活垃圾危害;生活垃圾处理。
1.绪论
垃圾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有人类活动与居住的地方就有垃圾的产生,经济的发展刺激了消费,人们收入的增加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大量新型垃圾产生,且具有“现代化”,而相较于传统垃圾相比带来的污染程度与治理难度也大大增加。近代以来,环境权的提出也为我们面对生活垃圾的问题提出了挑战,人类有权享有适宜的居住环境,而大量存在且分布广泛的生活垃圾无疑破坏了人类的居住环境,面对生活垃圾带来的危害,我们不能漠视,而是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
2.基本情况
2.1老安马村现状分析
该村垃圾以可降解的菜皮爛叶和草木灰等为主,这些垃圾可以很好的融入农耕经济的生产、生活循环中,基本都被用于畜禽饲料或农肥而得到了妥善处理,因而并未成为一个环境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日益现代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加之化肥、农药的广泛使用,垃圾排 放问题也就日益凸现,过去只是在城市中出现的垃圾也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一个大问题。垃圾中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饭盒、可乐瓶、易拉罐、矿泉水瓶、破化肥袋子、烂塑料薄膜、破鞋袜,衣物等丢弃越来越普遍。
2.2交通现状分析
由于该村交通不发达,基础设施滞后,村中并未修建生活垃圾堆放池或堆放桶, 农村垃圾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同时村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无法正确处理垃圾,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 得极为随意。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随意放置、丢弃和焚烧为主,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
3.造成垃圾污染的原因
农村垃圾处理作为农村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 村环境改善的进程。农村环境问题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疾病,无法从单方面来有效地解决,这就需要从国家、地方政府、、农户自身、法律制度等角度来探讨农村垃 圾处理现状存在的原因。
3.1政府投入的长期不足
长期以来,国家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投资几乎全部集中到了城市及其工业,在农村环境保护上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距,但农村环境对资金需求程度并不比城市小。由于村庄可支配的公共资源有限,村庄自身无法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处理村庄内部的垃圾。市县乡等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只能兼顾到城市和乡镇的垃圾处理,基本没有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处理进行投入,使得农村产生的垃 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得农村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3.2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
一些有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垃圾并未得到有效利用,只是简单处理或者丢弃。在调查中,绝大多数村民对垃圾的资源化及回收利用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往往还是 采取了最为简单的处理办法一丢弃,或者作为肥料使用。究其原因还是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这些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一些村民也觉得可惜,只能眼看着资源流失。而且粪便等作为肥料也有其局限性,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3农户自身环境意识不强
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全民共同参与,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但是出于收入水平、自身受教育程度、国家宣传力度、农村农业生产模式、传统风俗习惯等原因,村民的卫生意识较为落后、环保意识较为淡薄、价值观念滞后、生态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足。他们更多是考虑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而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 许多农民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和自己的行为联系在一起。他们按照自己固有的垃圾处理方式生产和生活,殊不知他们的行为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3.4农村垃圾处理法规较少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储存、 利用、回收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防治污染环境,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专门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 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和实施。农村垃圾的处理受地域的限制较大,但地方性农村垃圾处理法规很少,没有强制性回收制度,对农村垃圾回收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垃圾处理缺乏指导。
4.降低污染垃圾的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必须首先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只有全体农民自身形成了对环境保护的共同认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环境面 貌,也从源头上杜绝了环境问题的滋生。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重视起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不仅要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环保意识,还要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
4.2政府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必须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因此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垃圾收集池、垃圾回购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组成的基础设施网络。
4.3引进科学技术实现农村垃圾资源化
要做到有效处理农村垃圾,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在政府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产业化经营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很好选择。鼓励村民参与废品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有机物可经生物发酵生产为有机肥的基料或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地,同时可以较少化学肥料的施用减小污染。
4.4完善立法,制定村规民约
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的立法,应借鉴国外经验,应该重视农村垃圾处理的专门性立法。同时立法过程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垃圾问题的早日解决。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特别是对农药、医疗垃圾、电池等敏感垃圾进行回收,集中进行处理。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履行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的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政府有必要设立农村垃圾管理的职能部门。
6参考文献
[1] 农村垃圾处理现状调研[J].刘刚,潘鸿,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5)
[2]《湖北省葛店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调查报告》中国地质大学
[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M].宁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关键词:生活垃圾现状,生活垃圾危害;生活垃圾处理。
1.绪论
垃圾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有人类活动与居住的地方就有垃圾的产生,经济的发展刺激了消费,人们收入的增加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大量新型垃圾产生,且具有“现代化”,而相较于传统垃圾相比带来的污染程度与治理难度也大大增加。近代以来,环境权的提出也为我们面对生活垃圾的问题提出了挑战,人类有权享有适宜的居住环境,而大量存在且分布广泛的生活垃圾无疑破坏了人类的居住环境,面对生活垃圾带来的危害,我们不能漠视,而是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
2.基本情况
2.1老安马村现状分析
该村垃圾以可降解的菜皮爛叶和草木灰等为主,这些垃圾可以很好的融入农耕经济的生产、生活循环中,基本都被用于畜禽饲料或农肥而得到了妥善处理,因而并未成为一个环境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日益现代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加之化肥、农药的广泛使用,垃圾排 放问题也就日益凸现,过去只是在城市中出现的垃圾也成为污染农村环境的一个大问题。垃圾中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饭盒、可乐瓶、易拉罐、矿泉水瓶、破化肥袋子、烂塑料薄膜、破鞋袜,衣物等丢弃越来越普遍。
2.2交通现状分析
由于该村交通不发达,基础设施滞后,村中并未修建生活垃圾堆放池或堆放桶, 农村垃圾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同时村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无法正确处理垃圾,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 得极为随意。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随意放置、丢弃和焚烧为主,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
3.造成垃圾污染的原因
农村垃圾处理作为农村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 村环境改善的进程。农村环境问题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疾病,无法从单方面来有效地解决,这就需要从国家、地方政府、、农户自身、法律制度等角度来探讨农村垃 圾处理现状存在的原因。
3.1政府投入的长期不足
长期以来,国家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投资几乎全部集中到了城市及其工业,在农村环境保护上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与城市有着巨大的差距,但农村环境对资金需求程度并不比城市小。由于村庄可支配的公共资源有限,村庄自身无法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处理村庄内部的垃圾。市县乡等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只能兼顾到城市和乡镇的垃圾处理,基本没有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处理进行投入,使得农村产生的垃 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得农村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3.2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
一些有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垃圾并未得到有效利用,只是简单处理或者丢弃。在调查中,绝大多数村民对垃圾的资源化及回收利用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往往还是 采取了最为简单的处理办法一丢弃,或者作为肥料使用。究其原因还是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这些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一些村民也觉得可惜,只能眼看着资源流失。而且粪便等作为肥料也有其局限性,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3农户自身环境意识不强
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全民共同参与,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但是出于收入水平、自身受教育程度、国家宣传力度、农村农业生产模式、传统风俗习惯等原因,村民的卫生意识较为落后、环保意识较为淡薄、价值观念滞后、生态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足。他们更多是考虑如何提高自己的收入,而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 许多农民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和自己的行为联系在一起。他们按照自己固有的垃圾处理方式生产和生活,殊不知他们的行为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3.4农村垃圾处理法规较少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储存、 利用、回收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防治污染环境,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专门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 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和实施。农村垃圾的处理受地域的限制较大,但地方性农村垃圾处理法规很少,没有强制性回收制度,对农村垃圾回收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垃圾处理缺乏指导。
4.降低污染垃圾的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必须首先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只有全体农民自身形成了对环境保护的共同认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环境面 貌,也从源头上杜绝了环境问题的滋生。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重视起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不仅要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环保意识,还要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
4.2政府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必须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因此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垃圾收集池、垃圾回购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组成的基础设施网络。
4.3引进科学技术实现农村垃圾资源化
要做到有效处理农村垃圾,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在政府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产业化经营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很好选择。鼓励村民参与废品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有机物可经生物发酵生产为有机肥的基料或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地,同时可以较少化学肥料的施用减小污染。
4.4完善立法,制定村规民约
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的立法,应借鉴国外经验,应该重视农村垃圾处理的专门性立法。同时立法过程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垃圾问题的早日解决。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特别是对农药、医疗垃圾、电池等敏感垃圾进行回收,集中进行处理。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履行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的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政府有必要设立农村垃圾管理的职能部门。
6参考文献
[1] 农村垃圾处理现状调研[J].刘刚,潘鸿,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5)
[2]《湖北省葛店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调查报告》中国地质大学
[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M].宁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