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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收,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为复杂。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重点明确了税务和环保部门合作的七大类工作任务及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随着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日期临近,相关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