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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官制承唐仿宋,监察狱案警巡系统的职官亦不例外。但由于《辽史.百官志》的疏漏,大量辽代监察狱案警巡系统的职官不见记载。钩沉出土的辽代石刻文字资料,可对辽代监察弹劾类职官、狱案审理类职官以及警巡治安类职官进行考证,以弥补《辽史.百官志》记载的缺漏,并有益于学者对辽代法律监察制度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