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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这是“一带一路”建设赋予的光荣使命。目前,人民币“走出去”已经具有较好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其中东南亚国家是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突破口,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试验示范效应,为人民币进入东南亚国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人民币“走出去”仍然面临许多制约因素,需要加以破除。因此,推进“人民币”走出去要加强顶层设计,设计好“人民币”走出去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一带一路”;人民币;“走出去”战略;东南亚国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7)02-0038-05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的大背景下,要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需求,需要构建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关键在于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根本性的工作是做好人民币“走出去”的制度安排。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提出一些战略性的对策建议。
一、“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
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是实现内外兼修的现实需要,也是建立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货币身份的需要,更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必然要求。
人民币是中国的主权货币,人民币“走出去”是主权货币“走出去”,是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的重要途径。按照国际经验,作为国际货币一般要具有三种基本职能和三个基本条件。三种基本职能包括:一是国际贸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二是因计价和结算产生头寸,为安排头寸成为投融资工具。三是成为一般支付手段,具有价值承担功能,从而成为储备货币。目前人民币已经具备了这些职能的轮廓。三个基本条件包括:一是主权货币的全面可兑换。二是支付国际收支逆差。三是深度的金融市场。从这三个条件来看,目前人民币还不是全面可兑换的货币。因此,要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需要走有别于传统的路线。具体来讲,有三条基本的路径:一是通过货币错配“走出去”。人民币“走出去”缘起于20世纪末东南亚金融危机时。那时,以出口导向为特征的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但东南亚地区贸易定价货币都是用美元。美元出问题,带来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二是通过期限错配“走出去”。东南亚地区是经济发展最快地区,发展中所需资本大部分是短期资本,短期资本流动性大,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由于资金流出的本币对外币大幅贬值引起的,把短期资本变成长期资本非常重要。这就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亚洲债券市场形成的重要背景。三是通过结构错配“走出去”。东南亚地区是储蓄率比较高的地区,但是东南亚地区的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能力、金融市场能力相对比较薄弱。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采取了货币互换的形式来解决货币错配的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在东南亚地区要兴建大量的基础设施,大量投资将流向东南亚地区,从而为人民币“走出去”带来契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区域货币合作的要求也日益强烈,以此来降低結算的汇率风险,促进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推动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其经济规模和贸易地位也使人民币具有了国际使用基础。2016年人民币跃居全球第三大国际支付货币,仅次于美元和欧元,市场份额为5%左右;作为贸易融资货币,人民币已经在2013年跃居第二位,市场份额为8.66%。2015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博鳌亚洲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未来五年,中国进口商品和服务将超过10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将超过5000亿美元,出境旅游人数将超过5亿人次。2013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指出,2020年中国一东盟双方贸易额将争取达到1万亿美元。所有这一切,必将有力推动人民币“走出去”。
为了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早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决定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广西、云南的沿边地区开展人民币“走出去”试点,主要是在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结算业务方面开始试点。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民币跨境结算实施细则》,标志着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结算正式铺开,但只涉及5个沿海城市365家企业的货物贸易。随着2010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根据自由贸易区协议,大陆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90%的产品将实行零关税,2015年大陆与东盟新4国的贸易产品实现零关税,贸易额进一步扩大到5000亿美元。随着我国与各国经济贸易合作的密切化以及人民币“走出去”的成功,人民币“走出去”开始加速。2011年所有的省份和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贸易结算也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结算地区也从东南亚地区扩展到亚洲大部分国家,甚至其他地区一些国家。
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开放,因贸易在海外积累的人民币头寸如果没有良好的投资渠道,将削弱人民币使用的动力。如果人民币“走出去”不能得到深化,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的范围就难以扩大。在贸易结算的基础上,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货币金融合作。2009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清迈协议》,进一步强化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也提出本币化进程,强调要加强货币金融合作。自2012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开资本项目本币管制,鼓励境内外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2014年进一步放开个人境内外人民币间接投资,人民币国际支付的区域进一步扩展,在161个与中国大陆和香港交易支付中,人民币已在50个国家占有超过10%的份额,人民币“走出去”呈现出渐进深化和加速发展的态势。
同时,人民币资本项下开放进程进一步提速,资本项下开放意味着本币全面可兑换。但本币全面可兑换会招致国际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的冲击。国际短期资本频繁跨国流动极易引起我国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为分离资本项下开放和本币全面可兑换提供了条件,先进行人民币在资本项下开放,再进行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可兑换。将资本项下本币开放与本币可兑换分开处理,降低了操作的难度,从而可规划、可安排,使人民币走向全面可兑换有了路线图,从而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二、人民币“走出去”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一带一路”是资本的输出起点,“一带一路”建设的背后隐藏的是人民币的活跃,不是外汇储备的活跃。“一带一路”的项目工程在运作时更多的是人民币的参与。从2014年全球对外投资来看,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投资第一次超过了发达国家,中国占到新兴市场国家对外投资的1,3的份额。中国的对外投资第一次超过了外商的对华投资,中国实现了由资本输入向资本输出的转化,由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并重的国家,这为人民币“走出去”提供了强劲动力。
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资本账户的进一步放开,在岸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进一步提升,对离岸市场的辐射传导渠道更加丰富,将推动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更加广泛地融入境外实体经济循环。在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资格限制,逐步提高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人民币和外币信贷及融资担保的便利程度,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O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境外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有序提升个人资本项目交易可兑换程度,在有管理的前提下推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兑换。
广西已经开展9个东南亚国家的货币柜台挂牌交易,新加坡星展银行等外资银行在南宁设立分行。东南亚十国与广西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名列中国8个边境省区和西部12个省份之首。中国金融机构纷纷在南宁组建面向东南亚的货币清算、结算及相关业务中心。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丝路基金等已经成功开始运作,并取得显著实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功筹建和运营,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的使用范围。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常运作以来,在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人民币特许兑换业务、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货币挂牌交易、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推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使跨境人民币业务规范化、秩序化、合理化、便利化,有力地促进跨境贸易、边境贸易的发展。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试验人民币结算以来,搭建了面向东南亚国家的货币服务平台,使人民币边贸结算量飞速提升,创造了可复制的人民币与越南盾抱团定价、轮值定价的“东兴模式”,开创了以东南亚货币服务平台形成的汇率机制,并作为上海外汇交易中心的官方汇率定价参考机制,为更大程度、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
以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为主题形成的系列论坛机制,尤其是中国一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一东盟跨境电子商务论坛等机制平台,为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搭建了人民币“走出去”的对话交流和先行先试平台,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2014年以来,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题开展的系列活动,进一步使中国与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得到加强,人民币“走出去”的空间进一步拓展。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双方资本、货物、人员的流动,推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打造,更有利于本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推动了人民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展到一般贸易、进出口贸易、服务貿易、收益及经常转移、跨境投融资等,而且逐步从企业扩展到个人,范围也由东南亚国家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三、人民币“走出去”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高效的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和使用、结算、融资、交易等离岸人民币产品的发展都离不开清算网络的支撑,但中资银行区域性的人民币跨境清算中心数量还比较少,难以提供高效的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目前,柬埔寨吸引了一批来自中国的移民投资者,双方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越来越多,中国已经成为柬埔寨最大的投资国。但是,可提供人民币清算业务的柬埔寨银行并不多,相关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其他东南亚国家虽然已经设立有清算行和分支机构,如泰国还设立专门委员会来研究人民币使用中遇到的阻碍,但是这样的机构并不多。此外,人民币的流动性跟美元相比差距还很明显,加上投资者对人民币的了解不够,使用人民币投融资的意愿并不强烈。
(二)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日常化不够。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对外投资、人民币贷款等已经在尝试,但总体来说创新力度还不够,比如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运用还没有做到日常化。商业银行还未能完全做到向所在国央行以较低利率获取人民币,然后贷给本国企业用于日常支付活动。商业银行还没有做到根据客户的特点,加快个人跨境金融产品开发,满足多功能、多币种、多语种的个人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与东南亚各国还未能形成安全、高效、便捷的人民币跨境结算和清算网络。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人民币“走出去”。
(三)人民币话语权有待提高。推动人民币市场化、国际化、开放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们还未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人民币“走出去”有两个前提:一是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性。如果没有币值的稳定性,就没有国家会选择人民币,人民币就走不出去;二是便利性。包括计价、结算、储备等方面的便利性。这两个前提是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基础。除了稳定性和便利性外,人民币“走出去”还需要很多条件的支持。从我国出口的商品来看,小商品居多,高端装备产品较少,这会影响到人民币在计价方面的话语权。表面上是货币的话语权,其实背后隐藏的是产业的竞争力。此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市场的健全程度、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都直接关系到人民币能否便利地“走出去”。近年来,中国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境外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方式,推动人民币稳步“走出去”,但人民币“走出去”仍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和业务创新不够等问题。因此,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仍需付出艰巨的努力。
(四)人民币的利率、汇率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作为首家独立编制和发布东南亚货币相关指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了人民币对东南亚货币汇率指数和农银越南盾指数。中国(东兴试验区)东盟货币业务中心形成辖内边贸结算业务统一的越南盾汇率定价机制,并以该中心越南盾汇率报价为标杆,搭建全国农行系统越南盾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农行越南盾交易清算效率。新华社与南宁市签署“中国一东盟(南宁)货币指数”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编制、发布人民币对东南亚主要国家一揽子货币币值变化水平的综合指数,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贸易提供高效直接的货币兑换依据和参考。这些机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尚待完善。四、人民币“走出去”的顶层设计 人民币“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这是“一带一路”赋予的光荣使命。有力推进人民币“走出去”,关键在于做好人民币“走出去”的顶层设计。
(一)建立健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目前,跨境贸易方面的政策已经基本健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颁发,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其他管理细则也于2010年先后出台。此外,建立了重点企业监管名单管理制度,收集了一些过去在进出口和税收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国内进出口企业名单。建立该名单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醒银行在办理跨境资金结算时,做好真实性审核。实行重点企业监管名单管理制度这种管理方式,有利于采取市场化方式监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重点企业监管名单只是加强风险提示和预警。企业与银行之间加强合作,搭建征信平台,进一步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控风险。
(二)建立健全跨境人民币投资的制度安排。人民币跨境投资方面的业务均涉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政策在2011年已经发布。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以及银行提供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相关政策都已经颁布实施。香港实行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RQFII),是尝试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实验场。除RQFII制度外,证券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三类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即国外央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都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产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有利于境内外市场主体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有利于激活人民币期货市场业务。鼓励境内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有真实贸易和投资背景的前提下,参与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投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融资的制度安排。在人民币跨境融资方面,鼓励境内外的银行给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出口双方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限,不纳入外债管理。信用证等属于这一类业务。此外,鼓励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的银行、股东或者关联公司借人人民币,在投资差的范围内把境外的人民币投入在岸的投资项目,这样不仅可以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时也有利于人民币的回流,畅通人民币的双向流通渠道。
(四)建立健全跨境金融合作的制度安排。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信息服务基地等,打通人民币双向贷款、直接投资、股权私募等通道,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到东南亚国家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与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开展多元化、综合性的投资业务合作。在持续评估、完善审慎监管和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有序放宽证券业股比限制,有序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形成公平、有序、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在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境并购,完善境外分支机构网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此外,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金融合作,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
(五)建立健全金融主体合作的制度安排。构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境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联合“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境外股权资产的境内交易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外保内贷”的融资方式。支持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资本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及投资创业,并与广西金融机构、企业、资本开展金融服务和投融资合作,共享发展红利。充分发挥好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六)建立健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制度安排。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形成更为畅通的人民币结算、更便捷的货币互换,不断提升沿边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和监管协调,加大跨境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合作生态,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金融市场的综合发展。加快区域金融专网、人民币跨境电子转账平台、银行卡跨境交易结算平台、人民币兑换周边国家货币挂牌交易平台、电子商务跨境集中结算平台、金融信息跨境交换平台的“一网五平台”建设。明确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之间关于金融合作的管理职能,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适当下放事关金融综合改革的行政审批权。
(七)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制度安排。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央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双边货币清算协议、互换协议,畅通人民币结算、清算渠道,确立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合法地位。支持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来我国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进一步放宽人民币现钞的出入境限额,进一步解决边境地区人民币、外币现钞跨境调运问题。进一步扩大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涉外经济管理、核算和统计中使用人民币作为主要计价货币。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幣清算体系,拓宽人民币输出渠道。建设区域性人民币债券市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稳妥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离岸市场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扩大人民币的境外循环。
(八)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民币与东南亚国家小币种均衡汇率的研究力度,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探索试点居民账户与境外账户、居民账户与非居民账户之间的资金自由划转。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用汇,按照负面清单原则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创新国家外汇储备使用方式,拓宽多元化运用渠道。
责任编辑 李建良
关键词:“一带一路”;人民币;“走出去”战略;东南亚国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7)02-0038-05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的大背景下,要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需求,需要构建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关键在于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根本性的工作是做好人民币“走出去”的制度安排。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提出一些战略性的对策建议。
一、“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
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是实现内外兼修的现实需要,也是建立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货币身份的需要,更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必然要求。
人民币是中国的主权货币,人民币“走出去”是主权货币“走出去”,是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的重要途径。按照国际经验,作为国际货币一般要具有三种基本职能和三个基本条件。三种基本职能包括:一是国际贸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二是因计价和结算产生头寸,为安排头寸成为投融资工具。三是成为一般支付手段,具有价值承担功能,从而成为储备货币。目前人民币已经具备了这些职能的轮廓。三个基本条件包括:一是主权货币的全面可兑换。二是支付国际收支逆差。三是深度的金融市场。从这三个条件来看,目前人民币还不是全面可兑换的货币。因此,要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需要走有别于传统的路线。具体来讲,有三条基本的路径:一是通过货币错配“走出去”。人民币“走出去”缘起于20世纪末东南亚金融危机时。那时,以出口导向为特征的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但东南亚地区贸易定价货币都是用美元。美元出问题,带来了东南亚金融危机。二是通过期限错配“走出去”。东南亚地区是经济发展最快地区,发展中所需资本大部分是短期资本,短期资本流动性大,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由于资金流出的本币对外币大幅贬值引起的,把短期资本变成长期资本非常重要。这就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亚洲债券市场形成的重要背景。三是通过结构错配“走出去”。东南亚地区是储蓄率比较高的地区,但是东南亚地区的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能力、金融市场能力相对比较薄弱。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采取了货币互换的形式来解决货币错配的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在东南亚地区要兴建大量的基础设施,大量投资将流向东南亚地区,从而为人民币“走出去”带来契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区域货币合作的要求也日益强烈,以此来降低結算的汇率风险,促进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推动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其经济规模和贸易地位也使人民币具有了国际使用基础。2016年人民币跃居全球第三大国际支付货币,仅次于美元和欧元,市场份额为5%左右;作为贸易融资货币,人民币已经在2013年跃居第二位,市场份额为8.66%。2015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博鳌亚洲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未来五年,中国进口商品和服务将超过10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将超过5000亿美元,出境旅游人数将超过5亿人次。2013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指出,2020年中国一东盟双方贸易额将争取达到1万亿美元。所有这一切,必将有力推动人民币“走出去”。
为了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早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决定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广西、云南的沿边地区开展人民币“走出去”试点,主要是在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结算业务方面开始试点。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民币跨境结算实施细则》,标志着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结算正式铺开,但只涉及5个沿海城市365家企业的货物贸易。随着2010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根据自由贸易区协议,大陆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90%的产品将实行零关税,2015年大陆与东盟新4国的贸易产品实现零关税,贸易额进一步扩大到5000亿美元。随着我国与各国经济贸易合作的密切化以及人民币“走出去”的成功,人民币“走出去”开始加速。2011年所有的省份和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贸易结算也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结算地区也从东南亚地区扩展到亚洲大部分国家,甚至其他地区一些国家。
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开放,因贸易在海外积累的人民币头寸如果没有良好的投资渠道,将削弱人民币使用的动力。如果人民币“走出去”不能得到深化,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的范围就难以扩大。在贸易结算的基础上,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货币金融合作。2009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清迈协议》,进一步强化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也提出本币化进程,强调要加强货币金融合作。自2012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开资本项目本币管制,鼓励境内外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2014年进一步放开个人境内外人民币间接投资,人民币国际支付的区域进一步扩展,在161个与中国大陆和香港交易支付中,人民币已在50个国家占有超过10%的份额,人民币“走出去”呈现出渐进深化和加速发展的态势。
同时,人民币资本项下开放进程进一步提速,资本项下开放意味着本币全面可兑换。但本币全面可兑换会招致国际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的冲击。国际短期资本频繁跨国流动极易引起我国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为分离资本项下开放和本币全面可兑换提供了条件,先进行人民币在资本项下开放,再进行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可兑换。将资本项下本币开放与本币可兑换分开处理,降低了操作的难度,从而可规划、可安排,使人民币走向全面可兑换有了路线图,从而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二、人民币“走出去”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一带一路”是资本的输出起点,“一带一路”建设的背后隐藏的是人民币的活跃,不是外汇储备的活跃。“一带一路”的项目工程在运作时更多的是人民币的参与。从2014年全球对外投资来看,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投资第一次超过了发达国家,中国占到新兴市场国家对外投资的1,3的份额。中国的对外投资第一次超过了外商的对华投资,中国实现了由资本输入向资本输出的转化,由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并重的国家,这为人民币“走出去”提供了强劲动力。
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资本账户的进一步放开,在岸市场的价格发现能力进一步提升,对离岸市场的辐射传导渠道更加丰富,将推动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更加广泛地融入境外实体经济循环。在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资格限制,逐步提高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人民币和外币信贷及融资担保的便利程度,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O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境外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有序提升个人资本项目交易可兑换程度,在有管理的前提下推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兑换。
广西已经开展9个东南亚国家的货币柜台挂牌交易,新加坡星展银行等外资银行在南宁设立分行。东南亚十国与广西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名列中国8个边境省区和西部12个省份之首。中国金融机构纷纷在南宁组建面向东南亚的货币清算、结算及相关业务中心。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丝路基金等已经成功开始运作,并取得显著实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功筹建和运营,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的使用范围。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常运作以来,在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人民币特许兑换业务、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货币挂牌交易、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推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使跨境人民币业务规范化、秩序化、合理化、便利化,有力地促进跨境贸易、边境贸易的发展。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试验人民币结算以来,搭建了面向东南亚国家的货币服务平台,使人民币边贸结算量飞速提升,创造了可复制的人民币与越南盾抱团定价、轮值定价的“东兴模式”,开创了以东南亚货币服务平台形成的汇率机制,并作为上海外汇交易中心的官方汇率定价参考机制,为更大程度、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
以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为主题形成的系列论坛机制,尤其是中国一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一东盟跨境电子商务论坛等机制平台,为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搭建了人民币“走出去”的对话交流和先行先试平台,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2014年以来,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主题开展的系列活动,进一步使中国与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得到加强,人民币“走出去”的空间进一步拓展。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双方资本、货物、人员的流动,推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打造,更有利于本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推动了人民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展到一般贸易、进出口贸易、服务貿易、收益及经常转移、跨境投融资等,而且逐步从企业扩展到个人,范围也由东南亚国家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三、人民币“走出去”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高效的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和使用、结算、融资、交易等离岸人民币产品的发展都离不开清算网络的支撑,但中资银行区域性的人民币跨境清算中心数量还比较少,难以提供高效的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目前,柬埔寨吸引了一批来自中国的移民投资者,双方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越来越多,中国已经成为柬埔寨最大的投资国。但是,可提供人民币清算业务的柬埔寨银行并不多,相关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其他东南亚国家虽然已经设立有清算行和分支机构,如泰国还设立专门委员会来研究人民币使用中遇到的阻碍,但是这样的机构并不多。此外,人民币的流动性跟美元相比差距还很明显,加上投资者对人民币的了解不够,使用人民币投融资的意愿并不强烈。
(二)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日常化不够。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对外投资、人民币贷款等已经在尝试,但总体来说创新力度还不够,比如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运用还没有做到日常化。商业银行还未能完全做到向所在国央行以较低利率获取人民币,然后贷给本国企业用于日常支付活动。商业银行还没有做到根据客户的特点,加快个人跨境金融产品开发,满足多功能、多币种、多语种的个人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需求。中国与东南亚各国还未能形成安全、高效、便捷的人民币跨境结算和清算网络。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人民币“走出去”。
(三)人民币话语权有待提高。推动人民币市场化、国际化、开放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们还未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人民币“走出去”有两个前提:一是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性。如果没有币值的稳定性,就没有国家会选择人民币,人民币就走不出去;二是便利性。包括计价、结算、储备等方面的便利性。这两个前提是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基础。除了稳定性和便利性外,人民币“走出去”还需要很多条件的支持。从我国出口的商品来看,小商品居多,高端装备产品较少,这会影响到人民币在计价方面的话语权。表面上是货币的话语权,其实背后隐藏的是产业的竞争力。此外,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市场的健全程度、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都直接关系到人民币能否便利地“走出去”。近年来,中国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境外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方式,推动人民币稳步“走出去”,但人民币“走出去”仍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和业务创新不够等问题。因此,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仍需付出艰巨的努力。
(四)人民币的利率、汇率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作为首家独立编制和发布东南亚货币相关指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了人民币对东南亚货币汇率指数和农银越南盾指数。中国(东兴试验区)东盟货币业务中心形成辖内边贸结算业务统一的越南盾汇率定价机制,并以该中心越南盾汇率报价为标杆,搭建全国农行系统越南盾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农行越南盾交易清算效率。新华社与南宁市签署“中国一东盟(南宁)货币指数”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编制、发布人民币对东南亚主要国家一揽子货币币值变化水平的综合指数,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贸易提供高效直接的货币兑换依据和参考。这些机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尚待完善。四、人民币“走出去”的顶层设计 人民币“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这是“一带一路”赋予的光荣使命。有力推进人民币“走出去”,关键在于做好人民币“走出去”的顶层设计。
(一)建立健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目前,跨境贸易方面的政策已经基本健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颁发,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其他管理细则也于2010年先后出台。此外,建立了重点企业监管名单管理制度,收集了一些过去在进出口和税收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国内进出口企业名单。建立该名单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醒银行在办理跨境资金结算时,做好真实性审核。实行重点企业监管名单管理制度这种管理方式,有利于采取市场化方式监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重点企业监管名单只是加强风险提示和预警。企业与银行之间加强合作,搭建征信平台,进一步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控风险。
(二)建立健全跨境人民币投资的制度安排。人民币跨境投资方面的业务均涉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政策在2011年已经发布。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以及银行提供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相关政策都已经颁布实施。香港实行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RQFII),是尝试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实验场。除RQFII制度外,证券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三类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即国外央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都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产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有利于境内外市场主体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有利于激活人民币期货市场业务。鼓励境内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有真实贸易和投资背景的前提下,参与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投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融资的制度安排。在人民币跨境融资方面,鼓励境内外的银行给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出口双方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限,不纳入外债管理。信用证等属于这一类业务。此外,鼓励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的银行、股东或者关联公司借人人民币,在投资差的范围内把境外的人民币投入在岸的投资项目,这样不仅可以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时也有利于人民币的回流,畅通人民币的双向流通渠道。
(四)建立健全跨境金融合作的制度安排。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信息服务基地等,打通人民币双向贷款、直接投资、股权私募等通道,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到东南亚国家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与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开展多元化、综合性的投资业务合作。在持续评估、完善审慎监管和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有序放宽证券业股比限制,有序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形成公平、有序、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在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境并购,完善境外分支机构网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此外,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金融合作,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
(五)建立健全金融主体合作的制度安排。构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境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联合“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境外股权资产的境内交易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外保内贷”的融资方式。支持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资本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及投资创业,并与广西金融机构、企业、资本开展金融服务和投融资合作,共享发展红利。充分发挥好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六)建立健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制度安排。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形成更为畅通的人民币结算、更便捷的货币互换,不断提升沿边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和监管协调,加大跨境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合作生态,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金融市场的综合发展。加快区域金融专网、人民币跨境电子转账平台、银行卡跨境交易结算平台、人民币兑换周边国家货币挂牌交易平台、电子商务跨境集中结算平台、金融信息跨境交换平台的“一网五平台”建设。明确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之间关于金融合作的管理职能,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适当下放事关金融综合改革的行政审批权。
(七)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制度安排。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央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双边货币清算协议、互换协议,畅通人民币结算、清算渠道,确立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合法地位。支持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来我国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进一步放宽人民币现钞的出入境限额,进一步解决边境地区人民币、外币现钞跨境调运问题。进一步扩大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涉外经济管理、核算和统计中使用人民币作为主要计价货币。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幣清算体系,拓宽人民币输出渠道。建设区域性人民币债券市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稳妥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离岸市场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扩大人民币的境外循环。
(八)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民币与东南亚国家小币种均衡汇率的研究力度,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探索试点居民账户与境外账户、居民账户与非居民账户之间的资金自由划转。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用汇,按照负面清单原则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创新国家外汇储备使用方式,拓宽多元化运用渠道。
责任编辑 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