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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兴的网络时代,为每个人都创造了发布言论和表达意见的条件。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和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正在逐步瓦解,面对空前自由的网络舆论,政府的导控显得无力和被动。通过分析近年来发生的网络热点事件,如“华南虎”、“躲猫猫”等事件,得出中国目前对网络舆论导控的基本模式,即掩盖或遮蔽—推翻—再承担。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新兴的传播学观点,从舆论主题的姿态和舆论本身的透明度两个方向,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网络;舆论;导控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278-02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网络舆论逐渐对我们的实际生活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原来“远在天边”的国家大事、社会新闻,凭借网络平台现如今都能让我们这些“草根”插上几句嘴。也就是说,互联网由于它的传播特性,便自然而然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1]。
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网络媒体上的“舆论监督”比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来得更猛烈,更尖锐的局面。例如孙志刚被殴致死案就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今天,网民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均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 [2]。
越是无法忽视,就越要重视。对于网络舆论的导控,也就成为一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的工程。在宏观上,我们国家规范互联网行为的法律及管理条例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在微观落实上,有很多法律规范无法覆盖的地方。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舆论导控经验相对缺乏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大部分导控行为也表现出盲目性,滞后性和狭隘性,总的来说,就是一种相对板结的处理模式,即掩盖(遮蔽)—推翻—再承担的模式。
为了论证我总结出的此种模式,在此举出以下事例:
1.“华南虎”事件
概述:2007年10月3日,中国陕西省镇坪县山区猎人周正龙拍摄了一组据称为野生华南虎的照片,推翻了野生华南虎已经灭绝的观点。随着媒体的报道这一消息很快传播开来,引发了坊间和网络的热议。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相关负责人甚至公开发表声明担保华南虎照为真(掩盖或遮蔽)。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推翻)。
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之后,“拍照人”周正龙因犯诈骗罪被逮捕,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再承担)。
2.“躲猫猫”事件
概述: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的青年李乔明,2009年2月8日在看守所内受伤,被送进医院,2月12日死亡。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李乔明“躲猫猫”时眼部被蒙,所以“不慎撞到墙壁受伤”,最终导致死亡(掩盖或遮蔽)。
此后,网上舆论对此事表示强烈质疑和不满。2月25日,案件移交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前往云南指导调查,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全面展开。2月27日,调查结果正式公布:李乔明系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推翻)。
云南省公安厅认为,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再承担)。
3.“我爸是李刚”事件
概述:2010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驾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接下来的几天,河北大学校园集体沉默。为了立案侦查,受害人代理律师公开发表声明,呼吁能有人举证(掩盖)。
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按照协议约定,陈家不得再和李家有联系,不得和媒体接触(遮蔽)。
2011年1月30 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推翻—再承担)。
为了理清思路,我把事件大概分为几个板块,或多或少,或明显或隐晦,我们能感觉出这些事件背后的一些共同的特点。总结如下:(1)事件的矛头往往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社会公职部门,特别容易聚焦于国家机要部门、高层官员、企业高管、“富二代”[4] ①和“官二代”[5]②上。(2)舆论往往朝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方向发展。(3)相关部门采取的工作往往是掩盖真相或是回避事件及限制传播等被动行为。很少主动采取措施对舆论进行导控。(4)最后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上级部门推翻下级部门的行为或许可,对相关事件责任人进行惩处,或重新认定。最终达到导控舆论,树立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目的。
综合上述不难看出,我们对于网络舆论一直处于一种相对被动的局面,而上下层机关同属国家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作用的,所谓唇亡齿寒,下级机关出现不好的舆论影响同样影响中国整体的局势和利益。
在这样的板结化模式下,我个人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解决,一个是姿态,另一个是透明。
上级政府部门要以一个更低更亲和的姿态,出现在网络舆论的事务之中,无论是对于事件的发生或是解决,在整个动态的过程中,扮演一种一致的和谐的姿态和形象,有助于赢得更多的舆论倾向和情感支持。在网络舆论引导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执政者首先必须尊重民意。能否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向来是执政理念、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如果高高在上,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6]。针对网络中有利或是不利的舆论观点,兼听则明,各级领导尤其需要包容不同意见。只有允许各种不同声音的存在,只有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才能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情况,才有利于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7]。因此,我们要改变思路,引导舆论而不是掩盖,遮蔽,围堵舆论;利用舆论而不是害怕,恐惧,躲避舆论。对于禁止检索相关词语,删除相关言论等不当行为应该有所控制。基于伦理信条和法律规范才可能使网络舆论回归自由、民主、独立与公正,成为医疗社会疾病和隐患的良药[8]。
关于透明度的问题,一直是政府网络舆论引导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在网络中形成的消极情感和对不满情绪,使得政府在一开始就处于舆论被动地位,加之部分隐瞒掩盖行为,问题的透明度就显得更低。以“我爸是李刚”事件为例,相关部门介入时间太晚,介入态度不积极,导致不良信息在网络上堆积形成舆论。对于“李刚有多处豪宅房产”和“提拔李刚的岳父”相关虚假信息都对公众舆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在舆论导控的过程中,要以最快的时间,最真的事实参与进来。及时清除虚假流言,发布事实根据、观点立场等。
传统媒体易于产生集中舆论的效果,可以使大众传媒为公众营造出一个意见气候,人们由于惧怕社会孤立,会对强势气候采取趋同行动。这也就是传统大众传播学中所谓的“沉默的螺旋”。③ 而互联网是个开放的、参与性强的世界,它更承认个人意见的表达和个性的发展,因此,传统的从众心理会表现得较弱。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谈及的网络中“逆沉默的螺旋”现象。在这两个舆论场合中,不能形成强大的反差,即传统媒体中的舆论一片大好,和谐幸福;网络媒体中的舆论声名狼藉,危机四伏。
我坚信,在网络舆论的导控方面,我们会走出板结化的怪圈,开创一个和而不同,安定有序的网络舆论新时期,这也将是中国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建设的新起步。
收稿日期:2011-05-18
作者简介:尹航(1990-),男,黑龙江大庆人,本科生,从事传播学研究。
参考文献:
[1]叶蓉.网络舆论的民意化趋向[J].新闻前哨,2005,(9):90.
[2]杜骏飞.弥漫的传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00.
[3]王璜 陈正辉.略论网络舆论及其引导[J].扬州大学学报,2007,(3):92
[4]http://baike.baidu.com/view/1388406.htm.
[5]http://baike.baidu.com/view/2804607.htm.
[6]刘祥平.从“躲猫猫”事件谈对网络舆论的引导[J].新闻知识,2009,(5).
[7]范玉刚.“不同意见”需要包容[J].青年记者,2010,(16).
[8]高瞻.从“屏蔽门”看搜索霸权[J].新闻世界,2010,(1).[责任编辑 王晓燕]
关键词:网络;舆论;导控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278-02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网络舆论逐渐对我们的实际生活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原来“远在天边”的国家大事、社会新闻,凭借网络平台现如今都能让我们这些“草根”插上几句嘴。也就是说,互联网由于它的传播特性,便自然而然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1]。
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网络媒体上的“舆论监督”比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来得更猛烈,更尖锐的局面。例如孙志刚被殴致死案就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今天,网民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均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 [2]。
越是无法忽视,就越要重视。对于网络舆论的导控,也就成为一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的工程。在宏观上,我们国家规范互联网行为的法律及管理条例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在微观落实上,有很多法律规范无法覆盖的地方。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舆论导控经验相对缺乏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大部分导控行为也表现出盲目性,滞后性和狭隘性,总的来说,就是一种相对板结的处理模式,即掩盖(遮蔽)—推翻—再承担的模式。
为了论证我总结出的此种模式,在此举出以下事例:
1.“华南虎”事件
概述:2007年10月3日,中国陕西省镇坪县山区猎人周正龙拍摄了一组据称为野生华南虎的照片,推翻了野生华南虎已经灭绝的观点。随着媒体的报道这一消息很快传播开来,引发了坊间和网络的热议。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相关负责人甚至公开发表声明担保华南虎照为真(掩盖或遮蔽)。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推翻)。
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之后,“拍照人”周正龙因犯诈骗罪被逮捕,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再承担)。
2.“躲猫猫”事件
概述: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的青年李乔明,2009年2月8日在看守所内受伤,被送进医院,2月12日死亡。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李乔明“躲猫猫”时眼部被蒙,所以“不慎撞到墙壁受伤”,最终导致死亡(掩盖或遮蔽)。
此后,网上舆论对此事表示强烈质疑和不满。2月25日,案件移交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前往云南指导调查,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全面展开。2月27日,调查结果正式公布:李乔明系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推翻)。
云南省公安厅认为,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再承担)。
3.“我爸是李刚”事件
概述:2010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驾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接下来的几天,河北大学校园集体沉默。为了立案侦查,受害人代理律师公开发表声明,呼吁能有人举证(掩盖)。
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按照协议约定,陈家不得再和李家有联系,不得和媒体接触(遮蔽)。
2011年1月30 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推翻—再承担)。
为了理清思路,我把事件大概分为几个板块,或多或少,或明显或隐晦,我们能感觉出这些事件背后的一些共同的特点。总结如下:(1)事件的矛头往往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社会公职部门,特别容易聚焦于国家机要部门、高层官员、企业高管、“富二代”[4] ①和“官二代”[5]②上。(2)舆论往往朝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方向发展。(3)相关部门采取的工作往往是掩盖真相或是回避事件及限制传播等被动行为。很少主动采取措施对舆论进行导控。(4)最后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上级部门推翻下级部门的行为或许可,对相关事件责任人进行惩处,或重新认定。最终达到导控舆论,树立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目的。
综合上述不难看出,我们对于网络舆论一直处于一种相对被动的局面,而上下层机关同属国家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作用的,所谓唇亡齿寒,下级机关出现不好的舆论影响同样影响中国整体的局势和利益。
在这样的板结化模式下,我个人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解决,一个是姿态,另一个是透明。
上级政府部门要以一个更低更亲和的姿态,出现在网络舆论的事务之中,无论是对于事件的发生或是解决,在整个动态的过程中,扮演一种一致的和谐的姿态和形象,有助于赢得更多的舆论倾向和情感支持。在网络舆论引导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执政者首先必须尊重民意。能否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向来是执政理念、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如果高高在上,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6]。针对网络中有利或是不利的舆论观点,兼听则明,各级领导尤其需要包容不同意见。只有允许各种不同声音的存在,只有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才能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情况,才有利于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7]。因此,我们要改变思路,引导舆论而不是掩盖,遮蔽,围堵舆论;利用舆论而不是害怕,恐惧,躲避舆论。对于禁止检索相关词语,删除相关言论等不当行为应该有所控制。基于伦理信条和法律规范才可能使网络舆论回归自由、民主、独立与公正,成为医疗社会疾病和隐患的良药[8]。
关于透明度的问题,一直是政府网络舆论引导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在网络中形成的消极情感和对不满情绪,使得政府在一开始就处于舆论被动地位,加之部分隐瞒掩盖行为,问题的透明度就显得更低。以“我爸是李刚”事件为例,相关部门介入时间太晚,介入态度不积极,导致不良信息在网络上堆积形成舆论。对于“李刚有多处豪宅房产”和“提拔李刚的岳父”相关虚假信息都对公众舆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在舆论导控的过程中,要以最快的时间,最真的事实参与进来。及时清除虚假流言,发布事实根据、观点立场等。
传统媒体易于产生集中舆论的效果,可以使大众传媒为公众营造出一个意见气候,人们由于惧怕社会孤立,会对强势气候采取趋同行动。这也就是传统大众传播学中所谓的“沉默的螺旋”。③ 而互联网是个开放的、参与性强的世界,它更承认个人意见的表达和个性的发展,因此,传统的从众心理会表现得较弱。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谈及的网络中“逆沉默的螺旋”现象。在这两个舆论场合中,不能形成强大的反差,即传统媒体中的舆论一片大好,和谐幸福;网络媒体中的舆论声名狼藉,危机四伏。
我坚信,在网络舆论的导控方面,我们会走出板结化的怪圈,开创一个和而不同,安定有序的网络舆论新时期,这也将是中国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建设的新起步。
收稿日期:2011-05-18
作者简介:尹航(1990-),男,黑龙江大庆人,本科生,从事传播学研究。
参考文献:
[1]叶蓉.网络舆论的民意化趋向[J].新闻前哨,2005,(9):90.
[2]杜骏飞.弥漫的传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200.
[3]王璜 陈正辉.略论网络舆论及其引导[J].扬州大学学报,2007,(3):92
[4]http://baike.baidu.com/view/1388406.htm.
[5]http://baike.baidu.com/view/2804607.htm.
[6]刘祥平.从“躲猫猫”事件谈对网络舆论的引导[J].新闻知识,2009,(5).
[7]范玉刚.“不同意见”需要包容[J].青年记者,2010,(16).
[8]高瞻.从“屏蔽门”看搜索霸权[J].新闻世界,2010,(1).[责任编辑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