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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往的莫言研究,很少关注到他在动物叙事学上的贡献,此处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与动物叙事学入手,分析莫言叙述中“狗”或者“狗群”所承担的符号意义应该是一次有意义的学术尝试。我们认为,莫言作品中的“狗”的符号意义对应于弗洛伊德所分析的人类精神结构中的“本我”。在其作品中,“自我”的存在形式是人本身,作为抽象意义上的“本我”则是通过它类表现出来。文学从来都是与人对话的,文本的意义更是体现在对于人类的终极关怀中。通过分析他类的生活状态从而重新考量人类本我的存在主义价值,进而引导人类反思自身,我们认为,这正是莫言作品的现实主义价值所在。
关键词:“狗”;符号意义;“本我”;“自我”;生命关注
或者是由于个人喜好,或者是因为“狗”作为一个与人类密切相关的种族的特殊性,莫言写作对狗类的青睐大家有目共睹。以往的莫言研究,很少关注到他在动物叙事学上的贡献,此处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与动物叙事学入手分析莫言的“狗族”叙事。有些论者已经提出,莫言动物学叙事已经结合了复杂的精神分析方法,如张清华所说,“到了莫言这代作家,一出手就已经纠合了复杂的精神分析方法——顺便说一句,他在1986年发表的中篇小说《狗道》,不但堪称是一篇典范的从动物眼光反观人类的准人类学文本,而且文中干脆已出现了‘狗群的集体无意识’之类的说法,这表明莫言已经有些娴熟而且调侃地使用精神分析理論了。”[1]弗洛伊德提出,人的人格结构分为三部,即“本我”,“自我”和“超我”。“超我”来自于“自我”,“自我”来自于“本我”,并且弗氏认为,“本我”是一个人从出生时就有的各种本能冲动的总和,“本我代表了各种无拘无束的激情,自我则代表了理性和良好的理智。”[2]作为中间环节的“本我”是人类为适应现实原则所产生的理智,而随着人类精神自觉的提高,自动形成的“本我”的合理性便受到质疑。从人本主义出发,理智是否代表真正的“人道主义”,现代社会的人的本能或者欲望是否已被过度压制,莫言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从“本我”与“自我”的符号性表达中,引导我们重新权衡“自我”的存在主义合理性。
在弗氏的解释中,“本我”和“自我””是统一存在于同一个人格结构中的,而在莫言的作品中,“本我”、“自我”的表意符号并不是同一个个体,甚至是不同的物种——“本我”的现实表达是人类自身,而“自我”的现实表达是通过“狗”族来实现的,这里的“狗”族并不是动物学普遍意义上的,而是承担着一定的符号意义。正如李占伟所说,“莫言的动物叙事并不是在生物学层面上进行的,而是放眼于人类学的视野,这些丰富的动物描写大概是人类自身‘动物性’的一种隐喻,将个体生命还原为欲望本能的动物意识,借以指涉人的原初生命本能与原发生存渴求。”[3]我们认为,李占伟所说的“人的原初生命本能与原发生存渴求”很大意义上指涉人的性格结构中的“本我”,这里我们以“狗”符号为例展开分析莫言对于人类生存意义上的人本主义关怀。
“本我”是没有被现实原则所改造的本能自我,是人的原始状态。莫言敬仰原始的生命力量,对于被现实或者时代所异化的人性向来是批判的,“我逃离家乡十年,带着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给我的虚情假意,带着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的肉体”[4]这里的“机智”很大程度上是作者的反讽,在他看来,所谓的理智与文明是人类的自我捆绑。在《生死疲劳》中,西门闹几次轮回,分别轮回为驴、牛、猪之后,轮回为狗,其作为人的记忆也在轮回中逐渐消退,那么他对现实原则的记忆亦然,等到轮回为狗时,现实记忆几近消失殆尽,文本中他类所承担的符号意义发挥到最大,即“本我”的指涉性实现了最大化。文本中“本我”生存状态与“自我”生存状态的对比是通过狗小四与蓝解放的对比实现的。狗小四在爱情和欲望面前奔放自如,而蓝解放却陷入“伦理”的泥淖痛不欲生——蓝解放深爱庞春苗,却因两人相差二十岁而饱受非议,而这“非议”也来得理所应当,因为蓝解放是有妇之夫,不合道德。从蓝解放本身来说,他的想见庞春苗的欲望,却也因自己的理智而破产,这理智也正是现实道德对自我的规约。并且,由于对自己的出轨良心不安,他强迫自己与妻子进行夫妻生活,“有一种在道德自律之下的歉疚之情暂时压制了你生理上对她的厌恶”[5],在这过程中,蓝解放精神上是痛苦的,他的痛苦来自于在“本我”与“自我”之间的挣扎,来自于肉体与精神的背离。莫言借助蓝解放之手,向我们揭露出一个尴尬的事实,即爱欲是人的本能,却在道德的规约下战战兢兢,饱受压抑。至此我们就再不能对一个问题绕道而行,即如果伦理压抑人的原欲,现世的教条让人痛苦,它们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人类自设的羁绊?我们是遵从伦理而继续痛苦下去,还是释放原欲?莫言没有给我们正面的回答。在这部小说中,触动我们的是一个细节——当蓝解放用望远镜找寻庞春苗的时候,他能清晰地看到从书店出来的每一个读者的脸,对于这一张张脸,莫言是这样形容的,即“神秘而荒凉”,这五个字让我们想到了鲁迅所说的“看客”的麻木的脸,我们认为鲁迅和莫言他们都用作品指向了人的生存状态中精神的荒芜,二位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想要“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6]但鲁迅是集中火力关注人的精神层面,而莫言在关注精神的同时,也关注“人之为人”的身体的尊严,即“人之为人”的“本我”的尊严。这种“神秘而荒凉”的表情是与莫言所青睐并渴求回归的原始的蓬勃生命力所背道而驰的。
从弗氏的心理分析看来,“自我”是压抑本能对于现实原则的妥协,是服从现实原则从“本我”自行进化而来。但莫言对于这所谓的进化即对于环境的所谓“适应”并无好感,“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在进化着,各自奔向自己的价值系统里确定的完美境界。我害怕自己的眼睛里也生出那种聪明伶俐之气,我害怕自己的嘴巴也重复着别人从别人的书本上抄过来的语言”[7],莫言是善于玩弄语言的高手,这句的语言幽默却也不乏尖刻。莫言是一意衷心于自己故乡那最原始的人性的,在这一点上,他与沈从文是有相通之处的,只不过沈氏生于湘西,热衷于建造淳朴而无城市喧嚣的“希腊小庙”,莫言生于山东,继承了豪侠的梁山血统,他更愿意歌颂故乡或原野那蓬勃而不顺从的原始生命,认为那才是生命的本真状态。 我们认为,“本我”中本能以及欲望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而这本能以及欲望是与生命力相关的。其实,在莫言的大多数作品中,生命力的符号旨征的最负责任的承担者是在《红高粱家族·狗道》中拥有蓬勃生命力以及惊人战斗力的狗群。这狗群的每一个成员都曾是村庄的家犬,但由于战争及其所带来的饥饿,它们被迫走向原野甚至开始大啖死去的主人的骨血,这暗示出作者对于以本能为主导的“本我”的追溯。在这里,狗群的本能战胜了人类几千年的驯化,“莫言的小说是真正的和发挥到极致的‘身体写作’”[8]他关注人的个体生命,而生命与世界的联系的物质桥梁便是身体,满足身体的欲望,即食、色、性便是满足人的本能追求,便是向“本我”致敬。但在从古到今的现实生活中,身体或者是被宗法所束缚,或者是被伦理所压制,或者是被宏大的集体所捆绑,人作为人的生存价值以及意义已经被大打折扣。
细读莫言的小说,就会发现,莫言对于人类文明中由人类自行建立起来的“价值规约”是嗤之以鼻的,这其实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人性批判。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所谓“诗意”,是遵循本质的欲求而生存的过程,是人在理性与生命欲望平衡的基础上,在社会中的和谐健康生长。显然,他认为人类现有的生存方式并不理想,即“自我”的存在是不“诗意”的,莫言在试图找寻一种人类最惬意最本真的生存状态。在弗洛伊德的解析中,“自我”是来自于“本我”的,莫言在寻找最“诗意”的生存方式时,他把目光投向了“本我”,打算从人类生存最原始的状态出发寻找“诗意”的出发点。因为在他看来,在“本我”支配生命的时代,虽然物质是匮乏的,但是人类精神是自由的,生命是勃发的。
莫言自始至终都在歌颂原始的生命力量,包括他在作品中再三重申的“种的退化”[9]也是出于对生命力的考量。在《红高粱》中他称自己为“不肖子孙”,与祖辈的“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相比,我们后辈是孱弱的,而这孱弱也正是人的原始生命力被阉割的表现。莫言剑走偏锋,从狗族的生存状态入手,暗喻人类的存在价值,用“本我”的生存哲学考量现世的自我,不失为一人类学上的贡献。莫言并不是一味向往原始生存状态中生命力的不羁与狂放,他是试图在现世的秩序世界中找寻理性与生命欲望平衡的良方,从而使人类活得不仅有精神的尊严,而且有身体的尊严,即有人之为人的尊严,这应该是作家在尝试的对当代人类生存状态的人道主义关怀。
注释
[1]张清华,《细读<透明的红萝卜>:‘童年爱情’何以合法》,《小说评论》,2015,1
[2]转引自张英,《精神分析学述评》,《文艺新潮丛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62、63
[3]李占伟,《莫言小说的叙事现代性》,小说评论,2015,2
[4]鲁迅,《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80
[5][8]莫言,《红高粱家族》,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344,344—345
[6]張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当代作家评论2003,2
[7]颜水生,《莫言“种的退化”的历史哲学》,小说评论,2010,3
[9]莫言,《生死疲劳》,作家出版社,2006:396
作者简介:杨书云,女,青岛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理论研究。
关键词:“狗”;符号意义;“本我”;“自我”;生命关注
或者是由于个人喜好,或者是因为“狗”作为一个与人类密切相关的种族的特殊性,莫言写作对狗类的青睐大家有目共睹。以往的莫言研究,很少关注到他在动物叙事学上的贡献,此处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与动物叙事学入手分析莫言的“狗族”叙事。有些论者已经提出,莫言动物学叙事已经结合了复杂的精神分析方法,如张清华所说,“到了莫言这代作家,一出手就已经纠合了复杂的精神分析方法——顺便说一句,他在1986年发表的中篇小说《狗道》,不但堪称是一篇典范的从动物眼光反观人类的准人类学文本,而且文中干脆已出现了‘狗群的集体无意识’之类的说法,这表明莫言已经有些娴熟而且调侃地使用精神分析理論了。”[1]弗洛伊德提出,人的人格结构分为三部,即“本我”,“自我”和“超我”。“超我”来自于“自我”,“自我”来自于“本我”,并且弗氏认为,“本我”是一个人从出生时就有的各种本能冲动的总和,“本我代表了各种无拘无束的激情,自我则代表了理性和良好的理智。”[2]作为中间环节的“本我”是人类为适应现实原则所产生的理智,而随着人类精神自觉的提高,自动形成的“本我”的合理性便受到质疑。从人本主义出发,理智是否代表真正的“人道主义”,现代社会的人的本能或者欲望是否已被过度压制,莫言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从“本我”与“自我”的符号性表达中,引导我们重新权衡“自我”的存在主义合理性。
在弗氏的解释中,“本我”和“自我””是统一存在于同一个人格结构中的,而在莫言的作品中,“本我”、“自我”的表意符号并不是同一个个体,甚至是不同的物种——“本我”的现实表达是人类自身,而“自我”的现实表达是通过“狗”族来实现的,这里的“狗”族并不是动物学普遍意义上的,而是承担着一定的符号意义。正如李占伟所说,“莫言的动物叙事并不是在生物学层面上进行的,而是放眼于人类学的视野,这些丰富的动物描写大概是人类自身‘动物性’的一种隐喻,将个体生命还原为欲望本能的动物意识,借以指涉人的原初生命本能与原发生存渴求。”[3]我们认为,李占伟所说的“人的原初生命本能与原发生存渴求”很大意义上指涉人的性格结构中的“本我”,这里我们以“狗”符号为例展开分析莫言对于人类生存意义上的人本主义关怀。
“本我”是没有被现实原则所改造的本能自我,是人的原始状态。莫言敬仰原始的生命力量,对于被现实或者时代所异化的人性向来是批判的,“我逃离家乡十年,带着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给我的虚情假意,带着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的肉体”[4]这里的“机智”很大程度上是作者的反讽,在他看来,所谓的理智与文明是人类的自我捆绑。在《生死疲劳》中,西门闹几次轮回,分别轮回为驴、牛、猪之后,轮回为狗,其作为人的记忆也在轮回中逐渐消退,那么他对现实原则的记忆亦然,等到轮回为狗时,现实记忆几近消失殆尽,文本中他类所承担的符号意义发挥到最大,即“本我”的指涉性实现了最大化。文本中“本我”生存状态与“自我”生存状态的对比是通过狗小四与蓝解放的对比实现的。狗小四在爱情和欲望面前奔放自如,而蓝解放却陷入“伦理”的泥淖痛不欲生——蓝解放深爱庞春苗,却因两人相差二十岁而饱受非议,而这“非议”也来得理所应当,因为蓝解放是有妇之夫,不合道德。从蓝解放本身来说,他的想见庞春苗的欲望,却也因自己的理智而破产,这理智也正是现实道德对自我的规约。并且,由于对自己的出轨良心不安,他强迫自己与妻子进行夫妻生活,“有一种在道德自律之下的歉疚之情暂时压制了你生理上对她的厌恶”[5],在这过程中,蓝解放精神上是痛苦的,他的痛苦来自于在“本我”与“自我”之间的挣扎,来自于肉体与精神的背离。莫言借助蓝解放之手,向我们揭露出一个尴尬的事实,即爱欲是人的本能,却在道德的规约下战战兢兢,饱受压抑。至此我们就再不能对一个问题绕道而行,即如果伦理压抑人的原欲,现世的教条让人痛苦,它们是否可以被认为是人类自设的羁绊?我们是遵从伦理而继续痛苦下去,还是释放原欲?莫言没有给我们正面的回答。在这部小说中,触动我们的是一个细节——当蓝解放用望远镜找寻庞春苗的时候,他能清晰地看到从书店出来的每一个读者的脸,对于这一张张脸,莫言是这样形容的,即“神秘而荒凉”,这五个字让我们想到了鲁迅所说的“看客”的麻木的脸,我们认为鲁迅和莫言他们都用作品指向了人的生存状态中精神的荒芜,二位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想要“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6]但鲁迅是集中火力关注人的精神层面,而莫言在关注精神的同时,也关注“人之为人”的身体的尊严,即“人之为人”的“本我”的尊严。这种“神秘而荒凉”的表情是与莫言所青睐并渴求回归的原始的蓬勃生命力所背道而驰的。
从弗氏的心理分析看来,“自我”是压抑本能对于现实原则的妥协,是服从现实原则从“本我”自行进化而来。但莫言对于这所谓的进化即对于环境的所谓“适应”并无好感,“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在进化着,各自奔向自己的价值系统里确定的完美境界。我害怕自己的眼睛里也生出那种聪明伶俐之气,我害怕自己的嘴巴也重复着别人从别人的书本上抄过来的语言”[7],莫言是善于玩弄语言的高手,这句的语言幽默却也不乏尖刻。莫言是一意衷心于自己故乡那最原始的人性的,在这一点上,他与沈从文是有相通之处的,只不过沈氏生于湘西,热衷于建造淳朴而无城市喧嚣的“希腊小庙”,莫言生于山东,继承了豪侠的梁山血统,他更愿意歌颂故乡或原野那蓬勃而不顺从的原始生命,认为那才是生命的本真状态。 我们认为,“本我”中本能以及欲望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而这本能以及欲望是与生命力相关的。其实,在莫言的大多数作品中,生命力的符号旨征的最负责任的承担者是在《红高粱家族·狗道》中拥有蓬勃生命力以及惊人战斗力的狗群。这狗群的每一个成员都曾是村庄的家犬,但由于战争及其所带来的饥饿,它们被迫走向原野甚至开始大啖死去的主人的骨血,这暗示出作者对于以本能为主导的“本我”的追溯。在这里,狗群的本能战胜了人类几千年的驯化,“莫言的小说是真正的和发挥到极致的‘身体写作’”[8]他关注人的个体生命,而生命与世界的联系的物质桥梁便是身体,满足身体的欲望,即食、色、性便是满足人的本能追求,便是向“本我”致敬。但在从古到今的现实生活中,身体或者是被宗法所束缚,或者是被伦理所压制,或者是被宏大的集体所捆绑,人作为人的生存价值以及意义已经被大打折扣。
细读莫言的小说,就会发现,莫言对于人类文明中由人类自行建立起来的“价值规约”是嗤之以鼻的,这其实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人性批判。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所谓“诗意”,是遵循本质的欲求而生存的过程,是人在理性与生命欲望平衡的基础上,在社会中的和谐健康生长。显然,他认为人类现有的生存方式并不理想,即“自我”的存在是不“诗意”的,莫言在试图找寻一种人类最惬意最本真的生存状态。在弗洛伊德的解析中,“自我”是来自于“本我”的,莫言在寻找最“诗意”的生存方式时,他把目光投向了“本我”,打算从人类生存最原始的状态出发寻找“诗意”的出发点。因为在他看来,在“本我”支配生命的时代,虽然物质是匮乏的,但是人类精神是自由的,生命是勃发的。
莫言自始至终都在歌颂原始的生命力量,包括他在作品中再三重申的“种的退化”[9]也是出于对生命力的考量。在《红高粱》中他称自己为“不肖子孙”,与祖辈的“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相比,我们后辈是孱弱的,而这孱弱也正是人的原始生命力被阉割的表现。莫言剑走偏锋,从狗族的生存状态入手,暗喻人类的存在价值,用“本我”的生存哲学考量现世的自我,不失为一人类学上的贡献。莫言并不是一味向往原始生存状态中生命力的不羁与狂放,他是试图在现世的秩序世界中找寻理性与生命欲望平衡的良方,从而使人类活得不仅有精神的尊严,而且有身体的尊严,即有人之为人的尊严,这应该是作家在尝试的对当代人类生存状态的人道主义关怀。
注释
[1]张清华,《细读<透明的红萝卜>:‘童年爱情’何以合法》,《小说评论》,2015,1
[2]转引自张英,《精神分析学述评》,《文艺新潮丛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62、63
[3]李占伟,《莫言小说的叙事现代性》,小说评论,2015,2
[4]鲁迅,《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80
[5][8]莫言,《红高粱家族》,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344,344—345
[6]張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当代作家评论2003,2
[7]颜水生,《莫言“种的退化”的历史哲学》,小说评论,2010,3
[9]莫言,《生死疲劳》,作家出版社,2006:396
作者简介:杨书云,女,青岛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