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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异所取得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个税种。资源税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矿产资源税改革是一场“迟来”的改革,此项改革的推出,对于理顺我国矿产资源产品价格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意味着中国以廉价资源补贴全世界的时代即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