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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垄断行为不利于市场竞争,为当今大多数国家所禁止。目前我国价格垄断的相关理论研究还不完善,诸如概念和构成要件学界还存在争议。通过对我国价格垄断制度的立法变迁研究,可以发现该制度存在行政处罚过轻、刑事责任缺位、民事责任过于原则抽象的缺憾,为了实现对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保证市场有序竞争,必须对以上问题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