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职业院校如何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校企合作是目前成效最显著的途径。概括起来包含两方面,一是“走出去”,即职业院校积极选送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顶岗培训,教师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巧、新工艺、新水平,扎扎实实地实践新技术,增加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是“请进来”,即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从企业招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到学校任职,让他们经过教育心理学与教学方法的学习后,充实到专任教师的队伍中。
从理论上讲,上述途径确实有利于快捷有效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是“走出去”方面的困难。一是专业课教师难以抽身到企业实践。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升温,不少教育质量较高、学生就业较好的学校生源充足,而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紧缺,教学任务繁重,很难有时间到企业实践。二是专项经费难以落实。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大都难以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大部分只有靠学校承担,给学校带来了压力。三是“双师型”教师的评价体系尚不完善。不论是校内评优,还是职务评聘,绝大多数学校目前还都只注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尤其注重学术成果,却轻视了实践环节的经历和工作成效,因而专职教师缺乏“走出去”的动力。
其次是“引进来”方面的困难。一是企业对此不够积极。各界提出的“校企合作可以给企业带来好处”对于企业老板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一些企业考虑到技术保密、经济效益等因素,大都不愿意技术人员对外传授新技能、新工艺。二是职业院校的吸引力不足。大部分高技能人才由于企业发展好,而职业院校招聘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教师的费用普遍较低,学校自然吸引不了他们,造成了高层次兼职教师难以聘用,企业优秀人才到学校教书的可能性并不大。
可以看出,“一方不想出、另一方不愿进”是校企合作改善“双师型”师资队伍遇到的主要困难,这亟需相关部门尽快完善职业院校专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调动教师和企业的积极性,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无序管理走向制度管理和规范发展。
学校方面,一是要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评价体系,设立专项津贴等激励机制。要注重对专业教师实际能力的考核,对教师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强对操作、实验和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能力的检验,注重专业技能水平的考核。同时,定期考核教师工作业绩,将考核工作与工资收益、津贴发放、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教师队伍。二是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包括任职资格、管理条例、考核办法、职称评审体系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评聘两种专业技术职务的新机制,既要重视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定,又要完善第二职称的评聘,使得一些已具“双师”素质和资格的教师得到重视;对已经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要积极聘任,充分调动其工作激情。三是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双师型”师资。把院校发展与教师的自我提升结合起来,一方面提升职业院校在岗“双师型”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从政策上支持和吸引企业中具有“工程师”等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业人员,通过教师资格培训,成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也离不开政府与法律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要落实实践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要求,作好规划和统计,将这笔钱真正拨到学校,用于教师实践。国家有关方面应尽快出台校企结合的政策法规,调动企业接收教师实践的积极性;政府可以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让企业得到更多切实的好处,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总之,政府要做好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人,为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搭建平台,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约束合作双方,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义务,使校企合作具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从理论上讲,上述途径确实有利于快捷有效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是“走出去”方面的困难。一是专业课教师难以抽身到企业实践。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升温,不少教育质量较高、学生就业较好的学校生源充足,而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紧缺,教学任务繁重,很难有时间到企业实践。二是专项经费难以落实。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大都难以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经费大部分只有靠学校承担,给学校带来了压力。三是“双师型”教师的评价体系尚不完善。不论是校内评优,还是职务评聘,绝大多数学校目前还都只注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尤其注重学术成果,却轻视了实践环节的经历和工作成效,因而专职教师缺乏“走出去”的动力。
其次是“引进来”方面的困难。一是企业对此不够积极。各界提出的“校企合作可以给企业带来好处”对于企业老板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一些企业考虑到技术保密、经济效益等因素,大都不愿意技术人员对外传授新技能、新工艺。二是职业院校的吸引力不足。大部分高技能人才由于企业发展好,而职业院校招聘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教师的费用普遍较低,学校自然吸引不了他们,造成了高层次兼职教师难以聘用,企业优秀人才到学校教书的可能性并不大。
可以看出,“一方不想出、另一方不愿进”是校企合作改善“双师型”师资队伍遇到的主要困难,这亟需相关部门尽快完善职业院校专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调动教师和企业的积极性,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无序管理走向制度管理和规范发展。
学校方面,一是要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评价体系,设立专项津贴等激励机制。要注重对专业教师实际能力的考核,对教师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强对操作、实验和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能力的检验,注重专业技能水平的考核。同时,定期考核教师工作业绩,将考核工作与工资收益、津贴发放、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教师队伍。二是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包括任职资格、管理条例、考核办法、职称评审体系等;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评聘两种专业技术职务的新机制,既要重视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定,又要完善第二职称的评聘,使得一些已具“双师”素质和资格的教师得到重视;对已经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要积极聘任,充分调动其工作激情。三是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双师型”师资。把院校发展与教师的自我提升结合起来,一方面提升职业院校在岗“双师型”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从政策上支持和吸引企业中具有“工程师”等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业人员,通过教师资格培训,成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也离不开政府与法律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要落实实践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要求,作好规划和统计,将这笔钱真正拨到学校,用于教师实践。国家有关方面应尽快出台校企结合的政策法规,调动企业接收教师实践的积极性;政府可以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让企业得到更多切实的好处,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总之,政府要做好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人,为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搭建平台,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约束合作双方,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义务,使校企合作具有完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