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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按照国家部署,上海地区启动了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中的重要部分。同年,继上海之后,北京、天津、广东等十省市也实施了这一政策,成为第二批试点地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改革,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3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