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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会议在经历了曲折后,以大会决定的形式发表《哥本哈根协议》。该文件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双轨制,进一步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分别应当承担的义务和采取的行动,表达了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资金、技术和行动透明度等问题上的共识。这是各方共同努力的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来之不易,应该得到珍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