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提供经费对其实施保驾护航。目前,尽管国家一直在治力于推进义务教务均衡发展,但是却只有一些区域和一些学校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合乎标准的义务教育,还有大量落后贫穷的区域,有的能勉强享受到义务教育,但是其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地区都难以普及到义务教育,表现为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好的义务教育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的住宿设施、教学设施、优秀教师等资源,但是有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却差强人意,表现为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同一城市内,也因为资源不均衡产生择校热等不良现象。国家已经采取很多措施以减少义务教育的差异,今后应继续出台政策,以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普及。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发展概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提供经费对其实施保驾护航。义务教育的对象限定为适龄儿童和少年,这就指出所有适龄者,不分性别、家庭出身、民族、生等,都应享受义务教育。我国目前义务教育年限是九年,在此期间,国家对其经费进行保障,不收取学费和杂费。
一、义务教育性质
公益性,即国家对义务教育期间的各项经费给予保障,不收取在校学生的学费和杂费,使得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享受到义务教育。教育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国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
统一性即这一性质必不可少,虽然全国各个地区都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但是实施情况却参差不齐,因此应当统一规定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标准,包括教学的一些标准,教学设施配备,教学经费划拨等,为使得义务教育资源能够更均衡。
强制性强调了义务教育对儿童和少年的不可或缺,即适龄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享受进行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允许有任何人以其它目的予以制止或终止,否则就要被法律制裁。比如儿童和少年的家长应当在其适龄后进行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其就学等。
二、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教育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一直十分注重教育,以为国家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均衡和公平有着紧密联系,教育公平意味着适龄儿童和少年不分民族、年龄、性别等都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和义务,而且其拥有接受形相同质量和相同标准义务教育的权力。
1.义务教育的发展
人民强则国强,而人民的教育问题关乎国家的未来长久发展。中共中央会议在1985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这是一份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提出要逐步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把这项权力从中央下放给地方,让其承担起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之后在1986年第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我国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并对义务教育的定义做了说明。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继承和发展,为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依据,使得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各方协同推进。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最开始将教育工作的重心在教育发展上,到后来开始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在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步步的递进也可以说明国家始终重视教育但是在不同的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进一步更加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会是目前国家一个教育方面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均衡义务教育资源,使得人民能够对教育更加满意,这使得义务教育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而且国家政策从以往鼓励部分区域或地区先行发展到现在的共同发展的跨越;而且义务教育对象更加细化,将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也考虑进去,将全面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我国逐步基本实现义务教育,这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现在,进一步推进义務教育的各项理念和政策已经形成,但是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目标,而仍旧是一个因时制宜的过程。
三、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表现
目前,尽管国家一直在治理于推进义务教务均衡发展,但是却只有一些区域和一些学校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合乎标准的义务教育,落后贫穷的区域,有的能勉强享受到义务教育,但是其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地区都难以普及到义务教育,表现为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失衡。好的义务教育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的住宿设施、教学设施、优秀教师等资源,但是有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却差强人意,表现为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同一城市内,也因为资源不均衡产生择校热等不良现象。经济向前发展,人民的需求日益丰富,对教育方面的需要也日益多样化,人民不再只限于满足简单的能接受教育,而是开始追求高质量、高标准甚至多元化的教育。义务教育的推进使得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城乡之间资源失衡,这难以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需求。
1.区域之间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我国教育发展初期,因为国家资源有限,因而只能让一部分区域优先发展,然后再让这些先发展起来的区域引导贫困区域,这就在最初造成了资源之间不均衡。一些比较富裕的地区,其早已普及义务教育,甚至有些有能力的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但是一些落后地区却难以推行一定质量和标准的义务教育,使得区域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而且富裕的地区,其政府能够有充足的资金拨款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其能建设好的学校、配置高端的设备,高薪招聘到优秀的教师,但是贫穷的区域政府财政往往入不敷出,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义务教育的发展,因而导致其教育的落后。
2.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择校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根本上仍旧是义务教育学校之间资源的不均衡,学校之间的差异使得家长为了孩子的更好教育不得不通过各种渠道,以使得孩子能够在好的学校接受教育。而对于教师而言,好的生源以及设施良好的学校,当然更加具有诱惑力,加之优厚的待遇,其会毫无疑问选择留在好的学校,导致教师资源的不均衡。而地方官员为了追求自己业绩,希望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能够有几所优秀的学校,因而往往会采用特殊方式来加资源更多的倾斜向这些学校,这也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的不均衡。一些地方官员与当地开发商背地勾结,建立学区房,打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旗号,甚至让一些优质学校在新开发区办理分校,以此带动地方发展增加收益,但是家长却成为这其中的受害者。 3.城乡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我国最初的战略目标是发展城市,因此在教育方面的体现就是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很多优质的学校都在城市,而农村地区的学校却萧条破败。城市享受太多发展所带来的便利,但是乡村的资源却在被城市吸收,比如进城务工者将其劳动力用于建设美丽城市,但是其却难以在打工城市安身,其子女的教育也被各种规则条例阻拦,使得无法在务工所在地享受到义务教育。乡村的教育正在日渐萎缩,乡政府也充足的资金致力于乡村的义务教育发展,其资源匮乏,学校的设施陈旧,没有优质的老师能够长期停留[2]。
四、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原因及其解决策略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于教育的期许是能够尽快出来人才,服务于祖国的发展,在这样的前提下,再加之那个特殊时期资源不充足,因此只能将有限资源用于特定几所重点小学中学,这就形成了目前所被人们熟知的重点学校,也就初步形成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但是时过境迁,当时的制度已然不适合现在的国情,我国目前致力于使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而资源的不均衡会使得儿童和少年接受到的不同程度的义务教育,这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3]。而且目前各方面竞争日益加大,就业压力首当其冲,这使得高等教育的压力日益增加,而高等教育的压力迫使人们开始从义务教育阶段就努力选择优质学校,这间接也促成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
可以说,教育资源供财务方面,首先,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不够充分,而且其比例不够合理。义务教育阶段是是需要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以保障其均衡实施的阶段,因此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人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义务教育的推进[4]。其次,国家将义务教育的大多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依据自身情况来有效开展义务教育,但是由于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有些地方财政其实无力支付用于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因此会造成义务教育难以有效推进。而且,根据2006年颁布的关于义务教育的新法,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应当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并由省级政府具体负责将其落实。这项法律虽然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但是省级以下政府如何进行责任和财政的划分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这使得地方政府没有确切的责任需要落实。解决财政方面的问题应当加大对义务教育资金的整体投入,使得教育能够得到充分落实。而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的作用都不可忽视,而且各省级政府应当具体落实财政划拨机制,使得各级政府的责任得到落实[5]。
市场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起灵活性,但是事实上市场却往往出现超越其本身职能的行为,成为政府推卸其在教育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时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牟利的工具。家长往往用金钱来择校,因为一些优质的学校在应当招生的范围外,往往还留着一些名额用于招收花重金入学的学生,政府将这一行为置之不理,其实质是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关系,这更加使得教育资源不断倾斜向优质学校,更进一步加剧了资源不均衡和择校问题[6]。在教育方面也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在市场中私立学校的出现,使得教育更加多元化更有特色,因为私立学校有更加灵活的办学机制,能够满足家长们对教育日益多样化的要求,使得家长具有更加广泛的选择性。而政府在教育中应当充当的更多的是补充性基础作用,提供统一标准的义务教育,满足最基本的使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但是因为私立的很多建设学校的标准没有统一标准,其更加灵活,因此在鼓励私立学校拥有其办学特色来缓解家长对学校的多样需求的同时,也应当对其进行监督,例如使其收费标准合理,国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给予补贴支持,使其也成为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协作者。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起主导作用,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需要进行的,因此,政府在这其中应当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其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作为根据国家相应政策予以配合实施,以达成实施义务教育的目的[7]。但是政府起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无限扩大,而是应当在一定的度之内行驶权力。政府应当更多的将权力下分和下放,使得地方政府能够为义务教育共同承担责任,并能灵活的因地制宜,以此来鼓励地方和学校更均衡的推行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发展也应当是高质量的发展,各个学校应当更加提升质量,不仅应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培养,还应当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共同发展,在教科书及课程的设计方面,应更加注重其创造性的培养。在一些此基础上应当注重学校和学科的标准的设立,使得义务教育的标准能够有章可循。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在逐年增多,应当将资源尽可能多的投向中西部等贫困区域,以及县乡等义务教育匮乏的区域,使得这些区域的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能够得到相应补贴救助。经济发达的地区应当更多的起到牵引作用,将其享有的资源更多的向贫困区域传输,以此来缩小区域之间的在义务教育发明的差距。另外对弱势群体,比如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应出台更多优惠政策,使得其在异地也能享受到公平标准的义务教育。应该出台一些鼓励政策,使得更多优秀教师以及大学生去贫困地区支教,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尤其应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使好的教师资源能夠得以流通和停留。国家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推行其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并在宏观政策上予以把控。各个学校也应积极响应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创新,使自己的学校能够拥有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家长日益增加的多元化的教育需求[8]。很多地方探索出行之有效推行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方法,比如一种是把某片区域当作基本单元,将这以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使得稍微差一些的学校能够与优质学校拥有同等的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使这片区域内的学校协调共同发展;另一种凡是优质学校带动弱势学校共同发展的方式,将优质学校的各种优质资源向弱势学校传送,达到两所学校的协同发展。同时应当将义务教育实行质量监督,以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更好促进教育公平化[9]。
五、总结
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提供经费对其实施保驾护航。在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普及后,国家开始在治力于推进义务教务均衡发展。目前,只有一些区域和一些学校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合乎标准的义务教育,还有大量落后贫穷的区域,有的能勉强享受到义务教育,但是其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地区都难以普及到义务教育,表现为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好的义务教育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的住宿设施、教学设施、优秀教师等资源,但是有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却差强人意,表现为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同一城市内也因为资源不均衡产生择校热等不良现象。 造成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比如教育资源供财务方面,首先,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不够充分,而且其比例不够合理。其次,国家将义务教育的大多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依据自身情况来有效开展义务教育,但是由于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有些区域没有财政基础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市场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起灵活性,但是事实上市场却往往出现超越其本身职能的行为,成为政府推卸其在教育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时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牟利的工具。政府在这其中应当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其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作为根据国家相应政策予以配合实施,以达成实施义务教育的目的。当我们在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时,不能简单将其等同为相等,例如即使在同一个班级内部,虽然所有学生享受的资源相同,但也存在学下较好与较差的学生,所以应当正确认识资源均衡的含义[10]。
最近几年,提倡義务教育时限延长到十二年的声音越来越多,很多认为既然我国目前财政充裕,就应当将义务教育年限延长,使得公民能够享受到更多免费的教育,一些政府已经有所行动,适当延长了当地的义务教育年限。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义务教育资源仍旧十分不均衡的现状,我们不应该盲目追求免费教育,而是应当更加关注这些在享受义务教育学生,使得他们都能享受到平等、标准、高质量的义务教育。相信经过各方协同努力,教育资源一定能向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阮成武.《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演进逻辑与未来走向》.《教育研究》,2013年第7期.
[2]胡绍雨.《加快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财政对策探讨》.《教育财会研究》,第27卷第3期.
[3]翟博.《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教育研究》,2010年第1期.
[4]瞿瑛.《本世纪初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的思考》.《现代教育论丛》,2008年第4期.
[5]林荔珊.《城乡义务教育财政均衡效果与政策选择》.《中国经贸》,2016年第5期.
[6]邵泽斌,张乐天.《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为什么这么难》.《教育研究》,2013年第4期.
[7]鲍传友.《“后普九”阶段义务教育公平的主要矛盾与政府责任》.《决策参考》,2008年第1期.
[8]王定华.《关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再审视》.《中国教育学刊》,2012年第1期.
[9]檀慧玲,刘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现有质量的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中国教育学刊》,2016年第1期.
[10]周序,杜菲菲,杨振梅.《从“均等”到“适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教育学术月刊》,2014年第1期.
作者简介:
张婷(1991.06—)女,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6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关键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发展概况
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提供经费对其实施保驾护航。义务教育的对象限定为适龄儿童和少年,这就指出所有适龄者,不分性别、家庭出身、民族、生等,都应享受义务教育。我国目前义务教育年限是九年,在此期间,国家对其经费进行保障,不收取学费和杂费。
一、义务教育性质
公益性,即国家对义务教育期间的各项经费给予保障,不收取在校学生的学费和杂费,使得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享受到义务教育。教育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国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
统一性即这一性质必不可少,虽然全国各个地区都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但是实施情况却参差不齐,因此应当统一规定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标准,包括教学的一些标准,教学设施配备,教学经费划拨等,为使得义务教育资源能够更均衡。
强制性强调了义务教育对儿童和少年的不可或缺,即适龄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享受进行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允许有任何人以其它目的予以制止或终止,否则就要被法律制裁。比如儿童和少年的家长应当在其适龄后进行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其就学等。
二、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教育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一直十分注重教育,以为国家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均衡和公平有着紧密联系,教育公平意味着适龄儿童和少年不分民族、年龄、性别等都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和义务,而且其拥有接受形相同质量和相同标准义务教育的权力。
1.义务教育的发展
人民强则国强,而人民的教育问题关乎国家的未来长久发展。中共中央会议在1985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这是一份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提出要逐步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把这项权力从中央下放给地方,让其承担起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之后在1986年第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我国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并对义务教育的定义做了说明。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继承和发展,为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依据,使得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各方协同推进。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最开始将教育工作的重心在教育发展上,到后来开始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在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步步的递进也可以说明国家始终重视教育但是在不同的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进一步更加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会是目前国家一个教育方面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均衡义务教育资源,使得人民能够对教育更加满意,这使得义务教育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而且国家政策从以往鼓励部分区域或地区先行发展到现在的共同发展的跨越;而且义务教育对象更加细化,将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也考虑进去,将全面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我国逐步基本实现义务教育,这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现在,进一步推进义務教育的各项理念和政策已经形成,但是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目标,而仍旧是一个因时制宜的过程。
三、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表现
目前,尽管国家一直在治理于推进义务教务均衡发展,但是却只有一些区域和一些学校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合乎标准的义务教育,落后贫穷的区域,有的能勉强享受到义务教育,但是其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地区都难以普及到义务教育,表现为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失衡。好的义务教育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的住宿设施、教学设施、优秀教师等资源,但是有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却差强人意,表现为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同一城市内,也因为资源不均衡产生择校热等不良现象。经济向前发展,人民的需求日益丰富,对教育方面的需要也日益多样化,人民不再只限于满足简单的能接受教育,而是开始追求高质量、高标准甚至多元化的教育。义务教育的推进使得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城乡之间资源失衡,这难以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需求。
1.区域之间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我国教育发展初期,因为国家资源有限,因而只能让一部分区域优先发展,然后再让这些先发展起来的区域引导贫困区域,这就在最初造成了资源之间不均衡。一些比较富裕的地区,其早已普及义务教育,甚至有些有能力的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但是一些落后地区却难以推行一定质量和标准的义务教育,使得区域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而且富裕的地区,其政府能够有充足的资金拨款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其能建设好的学校、配置高端的设备,高薪招聘到优秀的教师,但是贫穷的区域政府财政往往入不敷出,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义务教育的发展,因而导致其教育的落后。
2.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择校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根本上仍旧是义务教育学校之间资源的不均衡,学校之间的差异使得家长为了孩子的更好教育不得不通过各种渠道,以使得孩子能够在好的学校接受教育。而对于教师而言,好的生源以及设施良好的学校,当然更加具有诱惑力,加之优厚的待遇,其会毫无疑问选择留在好的学校,导致教师资源的不均衡。而地方官员为了追求自己业绩,希望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能够有几所优秀的学校,因而往往会采用特殊方式来加资源更多的倾斜向这些学校,这也进一步加剧了资源的不均衡。一些地方官员与当地开发商背地勾结,建立学区房,打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旗号,甚至让一些优质学校在新开发区办理分校,以此带动地方发展增加收益,但是家长却成为这其中的受害者。 3.城乡义务教育的不均衡
我国最初的战略目标是发展城市,因此在教育方面的体现就是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很多优质的学校都在城市,而农村地区的学校却萧条破败。城市享受太多发展所带来的便利,但是乡村的资源却在被城市吸收,比如进城务工者将其劳动力用于建设美丽城市,但是其却难以在打工城市安身,其子女的教育也被各种规则条例阻拦,使得无法在务工所在地享受到义务教育。乡村的教育正在日渐萎缩,乡政府也充足的资金致力于乡村的义务教育发展,其资源匮乏,学校的设施陈旧,没有优质的老师能够长期停留[2]。
四、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原因及其解决策略
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于教育的期许是能够尽快出来人才,服务于祖国的发展,在这样的前提下,再加之那个特殊时期资源不充足,因此只能将有限资源用于特定几所重点小学中学,这就形成了目前所被人们熟知的重点学校,也就初步形成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但是时过境迁,当时的制度已然不适合现在的国情,我国目前致力于使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而资源的不均衡会使得儿童和少年接受到的不同程度的义务教育,这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3]。而且目前各方面竞争日益加大,就业压力首当其冲,这使得高等教育的压力日益增加,而高等教育的压力迫使人们开始从义务教育阶段就努力选择优质学校,这间接也促成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
可以说,教育资源供财务方面,首先,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不够充分,而且其比例不够合理。义务教育阶段是是需要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以保障其均衡实施的阶段,因此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人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义务教育的推进[4]。其次,国家将义务教育的大多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依据自身情况来有效开展义务教育,但是由于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有些地方财政其实无力支付用于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因此会造成义务教育难以有效推进。而且,根据2006年颁布的关于义务教育的新法,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应当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并由省级政府具体负责将其落实。这项法律虽然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但是省级以下政府如何进行责任和财政的划分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这使得地方政府没有确切的责任需要落实。解决财政方面的问题应当加大对义务教育资金的整体投入,使得教育能够得到充分落实。而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的作用都不可忽视,而且各省级政府应当具体落实财政划拨机制,使得各级政府的责任得到落实[5]。
市场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起灵活性,但是事实上市场却往往出现超越其本身职能的行为,成为政府推卸其在教育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时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牟利的工具。家长往往用金钱来择校,因为一些优质的学校在应当招生的范围外,往往还留着一些名额用于招收花重金入学的学生,政府将这一行为置之不理,其实质是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关系,这更加使得教育资源不断倾斜向优质学校,更进一步加剧了资源不均衡和择校问题[6]。在教育方面也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在市场中私立学校的出现,使得教育更加多元化更有特色,因为私立学校有更加灵活的办学机制,能够满足家长们对教育日益多样化的要求,使得家长具有更加广泛的选择性。而政府在教育中应当充当的更多的是补充性基础作用,提供统一标准的义务教育,满足最基本的使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但是因为私立的很多建设学校的标准没有统一标准,其更加灵活,因此在鼓励私立学校拥有其办学特色来缓解家长对学校的多样需求的同时,也应当对其进行监督,例如使其收费标准合理,国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给予补贴支持,使其也成为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协作者。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起主导作用,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需要进行的,因此,政府在这其中应当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其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作为根据国家相应政策予以配合实施,以达成实施义务教育的目的[7]。但是政府起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无限扩大,而是应当在一定的度之内行驶权力。政府应当更多的将权力下分和下放,使得地方政府能够为义务教育共同承担责任,并能灵活的因地制宜,以此来鼓励地方和学校更均衡的推行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发展也应当是高质量的发展,各个学校应当更加提升质量,不仅应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培养,还应当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共同发展,在教科书及课程的设计方面,应更加注重其创造性的培养。在一些此基础上应当注重学校和学科的标准的设立,使得义务教育的标准能够有章可循。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在逐年增多,应当将资源尽可能多的投向中西部等贫困区域,以及县乡等义务教育匮乏的区域,使得这些区域的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能够得到相应补贴救助。经济发达的地区应当更多的起到牵引作用,将其享有的资源更多的向贫困区域传输,以此来缩小区域之间的在义务教育发明的差距。另外对弱势群体,比如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应出台更多优惠政策,使得其在异地也能享受到公平标准的义务教育。应该出台一些鼓励政策,使得更多优秀教师以及大学生去贫困地区支教,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尤其应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使好的教师资源能夠得以流通和停留。国家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推行其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并在宏观政策上予以把控。各个学校也应积极响应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创新,使自己的学校能够拥有独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家长日益增加的多元化的教育需求[8]。很多地方探索出行之有效推行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方法,比如一种是把某片区域当作基本单元,将这以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使得稍微差一些的学校能够与优质学校拥有同等的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使这片区域内的学校协调共同发展;另一种凡是优质学校带动弱势学校共同发展的方式,将优质学校的各种优质资源向弱势学校传送,达到两所学校的协同发展。同时应当将义务教育实行质量监督,以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更好促进教育公平化[9]。
五、总结
义务教育是国家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强制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教育,国家提供经费对其实施保驾护航。在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普及后,国家开始在治力于推进义务教务均衡发展。目前,只有一些区域和一些学校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合乎标准的义务教育,还有大量落后贫穷的区域,有的能勉强享受到义务教育,但是其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一些地区都难以普及到义务教育,表现为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好的义务教育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的住宿设施、教学设施、优秀教师等资源,但是有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却差强人意,表现为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同一城市内也因为资源不均衡产生择校热等不良现象。 造成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比如教育资源供财务方面,首先,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不够充分,而且其比例不够合理。其次,国家将义务教育的大多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依据自身情况来有效开展义务教育,但是由于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有些区域没有财政基础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市场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起灵活性,但是事实上市场却往往出现超越其本身职能的行为,成为政府推卸其在教育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时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牟利的工具。政府在这其中应当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其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作为根据国家相应政策予以配合实施,以达成实施义务教育的目的。当我们在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时,不能简单将其等同为相等,例如即使在同一个班级内部,虽然所有学生享受的资源相同,但也存在学下较好与较差的学生,所以应当正确认识资源均衡的含义[10]。
最近几年,提倡義务教育时限延长到十二年的声音越来越多,很多认为既然我国目前财政充裕,就应当将义务教育年限延长,使得公民能够享受到更多免费的教育,一些政府已经有所行动,适当延长了当地的义务教育年限。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义务教育资源仍旧十分不均衡的现状,我们不应该盲目追求免费教育,而是应当更加关注这些在享受义务教育学生,使得他们都能享受到平等、标准、高质量的义务教育。相信经过各方协同努力,教育资源一定能向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阮成武.《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演进逻辑与未来走向》.《教育研究》,2013年第7期.
[2]胡绍雨.《加快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财政对策探讨》.《教育财会研究》,第27卷第3期.
[3]翟博.《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教育研究》,2010年第1期.
[4]瞿瑛.《本世纪初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的思考》.《现代教育论丛》,2008年第4期.
[5]林荔珊.《城乡义务教育财政均衡效果与政策选择》.《中国经贸》,2016年第5期.
[6]邵泽斌,张乐天.《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为什么这么难》.《教育研究》,2013年第4期.
[7]鲍传友.《“后普九”阶段义务教育公平的主要矛盾与政府责任》.《决策参考》,2008年第1期.
[8]王定华.《关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再审视》.《中国教育学刊》,2012年第1期.
[9]檀慧玲,刘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现有质量的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中国教育学刊》,2016年第1期.
[10]周序,杜菲菲,杨振梅.《从“均等”到“适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教育学术月刊》,2014年第1期.
作者简介:
张婷(1991.06—)女,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6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