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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新区无序扩张由来已久,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惯性思维的结果,也说明新发展理念未能真正树立。
近日,一则“截至2016年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的报道引发社会热议,各种质疑声不绝于耳。
据笔者经验,“34亿”应属误读,很有可能是根据规划控制面积(而非建设用地面积)和人均用地标准(每平方公里1万人左右)反推出来的规划人口,由于规划控制面积往往显著大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因此这样推算的结果致使规划人口被夸大。
虽然“34亿”规划人口并不可靠,但新城新区无序扩张的问题客观存在。即以“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和“县以下的各类产业园上万”计,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确实数量过多、占地过大,值得高度重视。
不可否认,近年来新城新区在吸纳人口、增加就业、疏解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滋生了大量问题,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
新城新区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一是贪多求大,土地利用粗放。新城新区规划建设普遍过大,人均用地偏高,土地闲置、浪费突出。据对全国391个规划城市新区调查,规划建设用地2.50万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27亿人,规划人均用地高达197平方米,已建成区人均用地也达到161平方米,远远超过国标。
二是布局失控,冲击耕地红线。一些新城新区“摊大饼”式扩大,加剧了优质耕地的流失。上述391个规划城市新区,需占用耕地3655平方公里,其中大多是城市周边优质耕地。
三是定位不清,加剧产能过剩。一些新城新区与老城区功能趋同、产业同构,不仅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也加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四是过度开发,潜伏金融风险。新城新区扩张与房地产开发相互依存、彼此驱动,导致土地过度开发,加重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依赖。许多地方借土地使用权抵押大量举债,金融风险不断累积。
新城新区扩张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新城新区无序扩张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既有规划体制影响、地方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城镇建设等规划受长官意志扭曲、随意扩大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等因素,也有土地财政依赖、各地靠扩大城市规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等原因;既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惯性思维的结果,也是新发展理念未能真正树立的表现。因此,治理这一痼疾也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除加大新发展理念宣传贯彻力度、推进财税体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外,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新城新区设立。建议新城新区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审批,成立评估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拟设立新城新区进行科学评估、严格审查,坚决遏制新城新区无序扩张。
二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各类新城新区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确需修改规划的依法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是改革空间规划体制。建立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家空间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建立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防止长官意志规划。
四是建立内在约束机制。统筹房地产税设立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改革,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和土地财政向可持续模式转变,抑制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近日,一则“截至2016年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的报道引发社会热议,各种质疑声不绝于耳。
据笔者经验,“34亿”应属误读,很有可能是根据规划控制面积(而非建设用地面积)和人均用地标准(每平方公里1万人左右)反推出来的规划人口,由于规划控制面积往往显著大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因此这样推算的结果致使规划人口被夸大。
虽然“34亿”规划人口并不可靠,但新城新区无序扩张的问题客观存在。即以“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和“县以下的各类产业园上万”计,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确实数量过多、占地过大,值得高度重视。
不可否认,近年来新城新区在吸纳人口、增加就业、疏解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滋生了大量问题,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
新城新区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一是贪多求大,土地利用粗放。新城新区规划建设普遍过大,人均用地偏高,土地闲置、浪费突出。据对全国391个规划城市新区调查,规划建设用地2.50万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27亿人,规划人均用地高达197平方米,已建成区人均用地也达到161平方米,远远超过国标。
二是布局失控,冲击耕地红线。一些新城新区“摊大饼”式扩大,加剧了优质耕地的流失。上述391个规划城市新区,需占用耕地3655平方公里,其中大多是城市周边优质耕地。
三是定位不清,加剧产能过剩。一些新城新区与老城区功能趋同、产业同构,不仅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也加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四是过度开发,潜伏金融风险。新城新区扩张与房地产开发相互依存、彼此驱动,导致土地过度开发,加重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依赖。许多地方借土地使用权抵押大量举债,金融风险不断累积。
新城新区扩张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新城新区无序扩张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既有规划体制影响、地方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城镇建设等规划受长官意志扭曲、随意扩大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等因素,也有土地财政依赖、各地靠扩大城市规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等原因;既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惯性思维的结果,也是新发展理念未能真正树立的表现。因此,治理这一痼疾也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除加大新发展理念宣传贯彻力度、推进财税体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外,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新城新区设立。建议新城新区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审批,成立评估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拟设立新城新区进行科学评估、严格审查,坚决遏制新城新区无序扩张。
二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各类新城新区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确需修改规划的依法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是改革空间规划体制。建立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家空间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建立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防止长官意志规划。
四是建立内在约束机制。统筹房地产税设立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改革,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和土地财政向可持续模式转变,抑制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