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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本学期学习中感受到的对“象征”问题的一些疑惑入手,通过比较“比兴”与“象征”的区别,并结合《诗经》与《离骚》中的个别例子来尽力说明,严格地按照西方对于“象征”的定义而言,以这二者为代表的我国部分先秦文学作品都不能算是完整而又成熟地使用了“象征”这一手法。而更适用于中圆先秦文学的同类术语或者说更能充分体现这种所谓“象征”关系的,当属能充分体现“象”与“意”之体系关系的“比兴”手法,尤其是指对这一手法系统化、立体化的使用。